主管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清華大學
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全年訂價:¥1060.00
《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由石磊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15年,由教育部主管、清華大學主辦的一本科技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文章通過學術不端檢測系統(tǒng)總文字復制比通常不得超過15%;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和有關行業(yè)政策。
2、文章標題:主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用加粗的宋體小2號字。
3、凡論及已發(fā)表的觀點、數(shù)據和材料等,均應在文中相應位置予以標注,并在文末列出參考文獻表。
4、摘要包括的信息量應與論文基本相符,使讀者即使不閱讀全文,通過摘要也能基本了解論文的觀點和研究的基本結論。
5、請附第一作者簡介,給出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到縣級)、職稱、學歷、學位、簡歷或研究方向等信息。
6、投稿須基金項目論文,請給出項目的編號或批準文號,本刊將優(yōu)先采用。
7、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guī)范,數(shù)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8、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9、文中圖、表要精選,具有自明性,切忌相互重復或與文字表述重復。每個圖、表均應有簡明的圖題或表題及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碼的圖序和表序。
10、文中圖、表要精選,具有自明性,切忌相互重復或與文字表述重復。每個圖、表均應有簡明的圖題或表題及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碼的圖序和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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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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