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主辦單位: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季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由宋協(xié)娜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9年,由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主管、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2、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
3、本刊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論證充分、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4、摘要以不超過200個漢字,應說明研究目的、方法、結果與結論.英文包括論文題目、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姓前名后)、單位、地址、郵編、摘要(用第三人稱書寫,內容與中文摘要一致)和關鍵詞.
5、作者姓名及工作單位宜署真名,多名作者姓名之間要用逗號隔開;工作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稱及郵政編碼。
6、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公關項目,應在首頁腳注中說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在投稿時上傳基金證書復印件。
7、論文篇幅應限定在5 000字以內,文章應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條理分明,數據可靠,文字精煉,專業(yè)名詞應前后統(tǒng)一并標準化。內容應有所創(chuàng)新,不得重復、模仿、抄襲他人作品。
8、引用他人著作應依次標明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第一版的著作無須注明版次。
9、圖片要求清晰、未經技術處理,分辨率一般至少為1600×1200像素,并提供相應版權信息。攝影作品需提供原始圖片。
10、投稿作者需提供詳細聯(lián)系方式 ( 電話、 E-mail 、郵寄地址及郵編 ) ,編輯部會在 10 個工作日內初審并給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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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山東第一醫(yī)科大學(山東省醫(yī)學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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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西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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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內蒙古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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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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