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國家稅務局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揚州大學稅務學院學報》由解愛國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6年,由國家稅務局主管、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題名:要求準確,精練,易讀,用詞規(guī)范,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題名,不宜用阿拉伯數字開頭,不用代號和商品名。
2、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閱讀過并對文章有參考作用的主要文獻,由著者對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資料不能作文獻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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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于單位符號,均采用正體字母,一般不應使用中文符號。書寫量值時,單位符號應寫在全部數值之后,并與數值間加空格。應注意詞頭的使用,一般通過增加詞頭使量的數值處于 0.1~1 000 范圍內。
7、正文引文超過100字的,應另起一段、不加引號、中文全角狀態(tài)下整體縮后兩格并變換字體為楷體。
8、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9、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國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有國際符號的計量單位均用符號表示;數值和國際計量單位間應有空格,若之間有漢字則無須空格;復合單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積格式。
10、要求論文具有學術意義和科學性,包括清晰的研究問題、合理的研究方法、可靠的數據分析和合理的結論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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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25007
主編:解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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