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辦單位:中國人民警察大學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nèi) 全年訂價:¥220.00
《中國人民警察大學學報》由劉彥超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管、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qū)I(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正文中出現(xiàn)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qū)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2、正文中的圖、表只附最必要的。圖片要求黑白分明,層次清晰。表格應采用三線表,表頭欄目不宜過繁,表注寫在底線下左側(cè)。
3、本刊審稿周期一般為1個月,請勿一稿多投,若因作者不遵守學術規(guī)范引發(fā)版權、抄襲等方面的糾紛,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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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來稿需準確標注參考文獻。本刊采用文末注(對稿件中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說明可采用頁下注),順序編號。著錄格式依照《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T7714—2015執(zhí)行。
6、稿件需具備思想性、原創(chuàng)性、前沿性,遵循學術規(guī)范,憑事實和數(shù)據(jù)說話。
7、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與英文標題一致,文題經(jīng)常用于檢索系統(tǒng),盡可能不使用不常見或同行不熟悉的縮略語、符號和分子式。
8、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9、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jié)果及結(jié)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10、本刊采用頁下注釋。正文中注號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圓圈標注于相關句子的右上角,通常應在相關標點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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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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