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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苦練內功,廣借外力,打造“工業(yè)強區(qū)”;放大優(yōu)勢,規(guī)模發(fā)展,打造“農業(yè)特區(qū)”我們堅持用發(fā)展工業(yè)的理念發(fā)展農業(yè),著力培育“圍城經濟”、“綠色經濟”和“板塊經濟”,對施政詞發(fā)展演說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城鄉(xiāng)互動,提升品位,打造“花園城區(qū)”近期我們將舉全區(qū)之力,高標準、快速度強力推進平西路和龍江路兩側建設,具體材料請詳見:
xx是一個城市新區(qū)、農業(yè)大區(qū)、工業(yè)強區(qū)。在這塊古老而又年輕的土地上,大別山逶迤南來,淮河水蜿蜒東去,曾經出土過精美絕倫的戰(zhàn)國編鐘,誕生過“亡羊補牢”的經典寓言。這里交通四通八達,京廣、寧西鐵路穿境而過,107、312國道在此交叉,京珠、信葉高速匯合區(qū)內。氣候溫暖濕潤,兼具楚風豫韻,堪稱北國江南、江南北國,更有亞洲儲量第一的非金屬礦產資源。隨著xx城市東移,xx區(qū)將成為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和經濟重要增長極。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偉大征程中,我們牢固樹立城市意識、開放意識、特色意識、機遇意識,提出要再創(chuàng)新優(yōu)勢,融入大開發(fā),實現新跨越,爭當排頭兵。如今的xx,正在變成一片生機勃發(fā)的熱土,一方投資興業(yè)的寶地,一個快速崛起的新區(qū)。
一、苦練內功,廣借外力,打造“工業(yè)強區(qū)”我們把發(fā)展工業(yè)作為壯大區(qū)域經濟的重中之重,著力培育城區(qū)和明港兩大工業(yè)陣地。圍繞xx、xx等大型企業(yè),大力發(fā)展后繼產業(yè)、配套產業(yè),華豫建材產業(yè)帶和明港“鋼城”已具雛形。強力推進國有企業(yè)改革,對一批虧損嚴重、救活無望的企業(yè)實施了“安樂死”,對具有發(fā)展?jié)摿Φ暮氵_磷化等困難企業(yè)實施裂變,使其重新煥發(fā)生機。著力培育維雪啤酒、萬富油脂等重點企業(yè)。維雪啤酒集團現產銷量位居全省第二,擁有國內首創(chuàng)的小麥芽完全替代大麥芽啤酒釀制新技術。爭取到2010年生產能力達到100萬噸,進入全國前十強。在啤酒廠周邊建設融休閑、觀光、品嘗、娛樂為一體的配套服務設施,建成xx地區(qū)著名的“啤酒城”。萬富油脂公司依托我市雙低油菜和花生基地,力爭3年內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成為xx金三角地帶最大的食用油加工龍頭。利用得天獨厚的非金屬礦資源,建立了五里民營產業(yè)帶和平橋珍珠巖產業(yè)帶,區(qū)財政每年拿出100萬元實施非金屬“虛擬科研”工程,目標是把xx建成全國非金屬研發(fā)、生產、銷售中心。我們叫響全民招商口號,成立了專門的招商機構,在區(qū)內外聘請了招商顧問,向沿海沿江地區(qū)派出了200名招商特使,并設立了招商窗口。全方位的招商方式,高靈敏的招商觸角,大規(guī)模的招商活動,吸引了各地客商紛至沓來。計劃在三年內,使區(qū)屬重點工業(yè)企業(yè)達到100家以上,工業(yè)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60%以上,工業(yè)經濟對財政的貢獻率突破80%,使工業(yè)真正成為區(qū)域經濟的強大支柱。
二、放大優(yōu)勢,規(guī)模發(fā)展,打造“農業(yè)特區(qū)”我們堅持用發(fā)展工業(yè)的理念發(fā)展農業(yè),著力培育“圍城經濟”、“綠色經濟”和“板塊經濟”。按照市場牽動、龍頭帶動、農戶聯動、基地互動的模式,一鄉(xiāng)一業(yè)、一村一品,重點發(fā)展石榴、花生、花卉、特種養(yǎng)殖四大特色產業(yè),努力培育一批大基地、大市場、大產業(yè)的特色產業(yè)群。以永翔石榴開發(fā)公司為龍頭,在東大崗連片發(fā)展10萬畝石榴種植基地,進而發(fā)展冷藏保鮮,形成專業(yè)市場,建立飲料加工企業(yè),把xx建成全國著名的石榴之鄉(xiāng)。以萬富油脂和長臺關花生市場為龍頭,在沿淮兩岸東西兩大崗建成20萬畝花生基地,高標準建成占地500畝的長臺花生交易市場,使之成為xx地區(qū)最大的花生集散地。根據市場需求,大力發(fā)展時令花木。以震雷山為中心,建成5萬畝的花卉苗圃種繁基地和大型花卉交易市場。同時,把花卉種植與旅游觀光結合起來,打造生態(tài)休閑游。根據農戶傳統習慣和地域特點,大力發(fā)展特種養(yǎng)殖。引進xx花花牛奶業(yè),建設萬頭奶牛養(yǎng)殖基地。以公司+基地+農戶的模式,建設1000萬只養(yǎng)鵝基地。利用10萬畝宜魚水面和河流縱橫的優(yōu)勢,發(fā)展龍蝦、田螺、大閘蟹等水產養(yǎng)殖,并建成一批冷凍儲運出口公司,使xx的特種水產品走向世界。
三、城鄉(xiāng)互動,提升品位,打造“花園城區(qū)”近期我們將舉全區(qū)之力,高標準、快速度強力推進平西路和龍江路兩側建設。已投資500萬元對兩路進行了高標準綠化,并請同濟大學的專家對兩路兩側建設進行了規(guī)劃,擬布項目120個,吸引投資近15億元。爭取用兩年時間把兩路周邊建成一流風格、一流質量、一流品位的多功能城區(qū),成為市區(qū)的一道靚麗風景線。積極爭取政策投資,多方吸納社會資金,開發(fā)震雷山,治理泗河xx段,打通平南路。擬投資2.6億元對泗河實施兩岸護砌、河道清淤、沿岸綠化、建設橡膠壩等治理工程,利用水面寬闊的優(yōu)勢,建設水上運動中心。依托震雷山獨有的自然優(yōu)勢,營造“山上原始森林、山腰茶果飄香、山下花草流金”的彩虹景觀,把震雷山建成依山傍水、林果飄香、風光旖旎的大型風景旅游區(qū)。大力開展城區(qū)“洗面”、“治亂”工程,大樹進城、拆墻透綠,形成林在城中、城在樹中、花在園中的亮麗景觀。力爭五年內使xx城區(qū)面積擴大一倍,達到20平方公里,人口達到20萬人,并建成一批各具魅力的衛(wèi)星小城鎮(zhèn),構筑環(huán)xx的半小時經濟圈。把xx建成誠信開放的文明新區(qū),整潔高效的工業(yè)強區(qū),景觀協調的生態(tài)大區(qū),城鄉(xiāng)互動的花園城區(qū)。四、科技興區(qū),轉變觀念,打造“文明新區(qū)”切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結合實際,分類實施“三個一”工程,給每位農村黨員發(fā)一封公開信、培訓一門致富技術、提供一個發(fā)揮作用的舞臺;給每位城市黨員一個過組織生活的“家”,一個穩(wěn)定的工作崗位,在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發(fā)揮一項重要作用,使每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得到充分發(fā)揮,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不斷增強。全區(qū)城鄉(xiāng)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小康實現程度和分值為94.1分。居民居住條件明顯改善,消費水平明顯提升,消費結構發(fā)生顯著變化。其它配套社會事業(yè):教育、科技、衛(wèi)生等也得到迅速進步。大力實施“科教興區(qū)”戰(zhàn)略,在鞏固和發(fā)展義務教育的同時,積極調整教育結構,教育水平逐漸提升。科技投入力度加大,科技隊伍不斷壯大,全區(qū)上下增強了“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意識,使我區(qū)經濟增長切實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勞動者素質的現代化軌道上來。綜合技術服務進一步完善,年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38%。衛(wèi)生事業(yè)的服務能力大大增強,全面達到了“一體化”、“三制、四有、六統一”的管理要求。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也得到了迅速發(fā)展,著眼于以人為本,解放人的思想,轉變人的觀念,振奮人的精神,提高人的素質,調動人的積極性,來解放和發(fā)展生產力。唯有改革多壯志,敢叫日月換新天。面對千載難逢的發(fā)展機遇,面對咄咄逼人競爭挑戰(zhàn),我們將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豪情展宏圖、誓攀新高峰,為實現xx走在xx地區(qū)前列的奮斗目標做出更大的貢獻!
本人長期從事生物進化理論的研究工作,從生物進化研究擴展到人類社會進化和文化進化最一般規(guī)律的思考?!稗q證法不過是關于自然、人類社會和思維的運動和發(fā)展的普遍規(guī)律的科學”,(注:恩格斯:《反杜林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9頁。 )所以自然想到要用辯證法。在研究工作中我發(fā)現,就進化事件而言,原有的辯證法體系似乎存在著一個解釋功能的空白。(注:參見拙著:《突變和進化》,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94—137頁。)眾所周知, 在傳統的辯證法概念體系中不包含進化概念。也就是說,進化不在形而上,而在形而下,是要被說明的對象。我原以為,通過辯證法的若干次演繹并加上一些具體條件,進化現象可以得到較徹底的說明。我遵循著這樣的思路,試圖從辯證法的三個規(guī)律和一系列范疇中推出世界所有事物或有些事物進化的必然性;理清進化論思想的依據和給進化確立一個標準。但經過相當長時間努力,始終未能如愿。
我始終認為辯證法如果缺少了對進化現象的解釋或說明,這一哲學的對象可能是不完整的。對于進化現象的進一步考察,令我驚奇地發(fā)現,進化現象的邏輯依據是物質的層次與層次間的關系?,F實事物中“變”與“進”的統一只有放在物質層次結構的框架里面才能夠被理解:不同層次和跨層次間的相互作用,使得最早發(fā)生于事物內外各個層次上的突變(內在隨機性)協調一致,在整體上顯現新的特性。故此,我把層次結構稱為進化論的第一原理。(注:參見拙著:《突變和進化》,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94—137頁。 )原有的辯證法概念體系,正是缺少了層次這一基本范疇,所以不能圓滿地解釋進化,同樣也不能圓滿地解釋退化。而層次這一觀念,不能被自然而然地從辯證法的其它范疇和規(guī)律中推出來,也不能由其它概念或范疇代替,它與辯證法的諸范疇和概念在含義上是互相獨立的。所以我由此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讓層次概念加入到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范疇的行列中來,同唯物辯證法的其它基本范疇:物質、運動、時間、空間、聯系、發(fā)展、多樣性統一等(注:它們是辯證法的元范疇,在含義上彼此獨立,且沒有否定詞。)一齊作為辯證法三大規(guī)律和諸對范疇原理的支撐點。
從復雜性和復雜系統演化理論研究中獲得的哲學啟示
從本世紀40年代或更早一些時候開始,人們對世界認識的視野進到了被以往稱為復雜性事物的領域,復雜性和復雜系統演化成為科學家和哲學家們最關注的研究課題之一。(注:王志康:《論復雜系統演化的普遍性與特殊性——對一種新的進化論或發(fā)展觀的探索》;載《廣州體院學報》第16卷社會科學專輯。顏澤賢等主編:《復雜系統演化論》,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在這一研究過程中,本人給自己設定的任務,是尋找復雜系統演化理論的邏輯起點。分別涉及到三個概念,它們就是復雜性、系統和演化,它們雖然被經常使用,出現在各種著作和文章中,但長久以來一直沒有明確、公認的定義。在這里,我們遇到了同在進化論研究中發(fā)生的類似情況,僅靠原有的辯證法體系的演繹無法確切地表達出三個概念的含義。而復雜性、系統、演化三者也不適合作為哲學的元范疇。因為,它們均可以帶否定詞,或與原有的元范疇在含義上交錯或相近。 那么,系統又是什么呢?“系統是物質多樣性統一的具體化形式”。(注:參見拙文:《論一般系統論的系統定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的系統定義——兼論康德〈宇宙發(fā)展史概論〉中的系統思想》,載《新時期社會科學教學與研究》,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注:參見拙文:《論系統在哲學范疇中的地位》,載《廣州體院學報》1993年社科專輯。)在這里,我們必須再一次使用層次觀念。任何一個具體的物質系統都是其母體——物質層次結構中的一部分或一個區(qū)段。換句話說就是,層次必須先于系統存在,只有這樣才能把系統的起源及其分類搞清楚。其性質是由同層次事物關系決定的系統可視為簡單系統,具有簡單的多樣性統一關系,而性質由不同層次事物相互關系決定的系統,具有復雜的多樣性統一關系,屬于復雜系統。引進了層次觀念,才使我們對于什么是簡單事物,什么是復雜事物,以及兩者之間的最根本的區(qū)別有了一個客觀性的判別標準,從起源上揭示了系統和復雜系統的存在。我由此想到,如果辯證法承認系統性或系統的存在,它必須接納層次作為基本范疇。
最后是關于演化。不知什么原因,傳統的哲學對演化的解釋比較模糊或不作解釋。當我去尋找這一問題的答案的時候,我發(fā)現了層次對于演化的重要性。在引入層次觀念之后,我得到如下滿意的結果:(注:詳細論述請參見《復雜系統演化論》,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二章:復雜系統及其演化。)所謂演化,即指事物從一種多樣性統一形式轉化為另一種多樣性統一形式的具體過程。從總體上講,演化沒有開始也沒有終止,不是從一到多,也不是多歸一,而是一種多和一的統一到另一種多和一的統一。演化是復雜性系統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跨層次相互作用下形成突變、約束、編碼和組織等各層次結構更新與協調的演化機制。熱力學第二定律和達爾文進化論的矛盾可以在復雜系統理論的框架下得到解決:同層次的無序變化是不同層次的有序變化;不同層次的有序變化制約同層次的無序變化。變異分層次輸入,分層貯存,分層管理,跨層次起作用,通過逐級反饋、分檢和放大,系統內部和外部多樣性統一關系不斷更新,適應整體環(huán)境的變化。對于事物演化的解釋立足于層次論。演化中產生的兩種不可逆方向唯有在承認層次客觀性的前提下才能解決。因為,迄今為止,人們還沒有找到能夠有效地說明偶然的因果聯系和必然的因果聯系可能在一個簡單(無層次)系統內實現統一的機制?!白儭x…進”,簡單系統的組織顯然要靠它組織。只有當原因是必然的原因,產生必然的結果,同時又是偶然的原因,產生偶然的結果,必然的結果與偶然的結果又互為新的因果,達到協調統一,才能出現抑制熵增的趨勢。復雜系統,即性質由不同層次和跨層次相互關系決定的系統具備偶然性因果聯系與必然性因果聯系產生協調統一的條件:因果聯系的層次產生返身相互作用,使系統內部產生新質和各要素、部分協調統一的關系。
從思維創(chuàng)造性研究中獲得的哲學啟示
揭開人類思維的秘密,特別是闡明思維創(chuàng)造性或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機制,一直是科學家夢寐以求的事,近年來也成為了哲學工作者的一個熱門課題:從辯證法的角度說明新思想的形成。當我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思考的時候,我發(fā)現,如果不將思維的各個層次區(qū)分開來,就找不到相互作用的依據,辯證法在這里依然只能作空洞、抽象的說明。
于是,我著手將各種已知的思維方式由外至內進行分類排隊,初步形成了一個思維層次結構系統:直接感性/間接感性/理性/世界觀/明意識/潛意識/意識之上。(注:參見《突變和進化》跋:精神的快樂是創(chuàng)造。)這是一個具有質的包含與被包含、控制與被控制關系的等級結構系統即復雜性系統。任一層次上的事物都處在跨層次的相互關系之中。但同時各層之間的相對獨立性也是顯明的:不同的思維層次各自與自己相關的認識上的物質客體和認識上的物質主體產生相互作用。一個層次上的變異不僅改變該層次的狀態(tài),而且改變其它層次的狀態(tài)以及整個層次結構的統一關系。這樣,每一種方式即每一個層次都使我們獲得局部經驗和關于對象的局部的一些觀念。由各個渠道輸入進來的不同層次水平的經驗和觀念,將在我們的思維中建立起跨層次的統一關系。于是,我們的思維結構便選取了一定模式。我們的思維一刻也不停頓,總是處在一種活躍狀態(tài)之中。所以,它不會只采取唯一的一種初始的模式。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協調來自各個層次的變異信息(相對于原有觀念的新觀念,或相對于現存觀念的超前觀念等)之間的關系。思維系統上的各個層次上的事物可能經常被替換,甚至發(fā)生混亂。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由于我們的感性器官發(fā)生了變異,產生錯覺或更加精良,或者是由于接受了某種新的邏輯或哲學,或者處在了某種心理情緒的臆境中。我們的思維要隨時整頓各個層次上的承載物,使得它們有序,合理反映客觀世界。
除了思維系統中跨層次相互作用形成的突變、約束、編碼和組織等復雜性作用的機制以外,沒有哪一個事先安排好的程序能夠使我們的思維具有創(chuàng)造性和預見性。正因為所有事件都發(fā)生在一個多層次結構的體系中,“混亂產生有序”才具有極大的可能性。超出個體、獨立于個體的社會化的意識,也同樣具有一定的層次結構,社會意識的創(chuàng)造性同樣來源于各層次的自主性變化(突變),以及跨越層次的相互關系導致的其它復雜性產生和存在的作用機制。我想僅此而言,層次論所具有的強大的解釋的功能,恐怕也是原有辯證法體系難以替代的。
從社會系統工程研究獲得的哲學啟示
錢學森等同志提議,要把社會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來研究,(注:魏宏森、曾國屏:《系統論——系統科學哲學》,清華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190頁。)我很贊成。歷史辯證法必須反映歷史發(fā)展的本來面目,隨著歷史本來面目的揭示而改變原有的形式。
那么,我們的工作到底應該從哪里開始呢?經過一翻思索之后,我決定在傳統的辯證法的基礎上引進層次觀念,把“人類社會天然地具有層次等級結構”和“人類社會天然地置于物質的無限層次結構系列中”這些命題作為探討問題的出發(fā)點。這樣,社會的發(fā)展亦可以用復雜系統演化理論加以分析了。來自社會內外各層次上的變化和跨層次相互作用導致社會組織和運作在同一個歷史時期有可能采取不同的形式。社會可以作為一個開放系統來處理。社會的復雜性來自社會的層次性。我獲得的結果是:社會系統中各要素或各部分之間的關系本質上是競爭的。無限制的競爭導致社會朝混亂的方向發(fā)展,而無競爭的社會將走向衰退和死亡。社會的層次結構對于社會各要素、各部分之間的競爭和無序的趨勢產生制約、協調和組織作用,迫使各個部分合作和遵守一定的規(guī)則。所以,各部分、各個層次之間的關系就決定社會系統的性質:是發(fā)展的,還是衰退的,或者說,是“活”的,還是“死”的。活的社會系統一定是一個復雜系統,但復雜系統不一定是活的社會系統。一個社會系統是活的,還是走向死亡的,關鍵是:一、社會的各個要素、各個部分、各個層次的活動力是否都被充分激發(fā)起來了。二、各個層次含跨層次之間是否建立起了一種相互促進、制約、協調和統一的關系。(注:《層次、復雜性與社會系統演化》,載《自然辯證法研究》1996年第一期。)社會系統工程的研究之所以是有可能和有意義的,就是因為社會本身具有復雜性。人在社會客觀規(guī)律面前不是被動的、無能為力或無所作為的。社會系統工程的任務就是:從社會層次結構方面考查現存社會系統的各個部分、各個方面、各層次的關系,進而確定一個社會系統的性質;設計、構造、預設可能的社會系統;通過比較、分析、論證,判定一種最佳的社會模式系統,作為社會變革的理論依據。
結論:層次觀念是辯證法新形態(tài)的重要切入點之一
關鍵詞:生產動員;國防動員機構;咨詢機構;國防咨詢委員會
國防咨詢委員會,是美國正式參加兩次戰(zhàn)爭之前,進行局部的生產和動員時,設立的為戰(zhàn)爭領域服務的機構,是美國總統的御用咨詢機構。美國分別在1916年和1940年,成立過兩次國防咨詢委員會。它是一個松散的而沒有實權的顧問機構,而且維持時間都不長,卻在實際運行之中,在戰(zhàn)爭動員的工作上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為美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和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對美國的經濟與工業(yè)領域的統制,做出了寶貴的前期探索和準備。
一、國防咨詢機構的設立
在美國正式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之前,美國還沒有開始全國性的戰(zhàn)爭動員,盡管美國在參戰(zhàn)前已經開始著手相關備戰(zhàn)工作,但還沒有建立一個獨立的動員機構,幾乎由軍方一手包辦。然而,戰(zhàn)爭迅速發(fā)展,涉及到需要動員的領域越來越多,軍方已經不可能獨立負責戰(zhàn)爭動員問題。
所以,當時美國總統需要一個匯集了各方面專家的機構,來為他提供各個領域的咨詢服務。1916年8月,美國成立了一個作為顧問機構的七人國防咨詢委員,聚集了各個行業(yè)的杰出人才,以巴爾的摩-俄亥俄鐵路公司總經理威拉德為首,每一位委員都負責一個特殊的領域。分別被分配到運輸領域,工程和教育領域,彈藥和制造領域,藥品和診療領域,以及原材料,供應,和勞動力領域。咨詢委員會,如同名字那樣,理論上沒有實際權力。咨詢委員在各自負責的領域之下,又有專門的委員會來參與不同的事務,但同樣沒有實際權力。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美國也建立了同樣的機構。在1940年5月28日的早上,羅斯福總統給七位人士打電話,邀請他們作為總統的顧問,宣布了他重組國防咨詢委員會的計劃。委員會由通用汽車公司董事長威廉?克努森為首的7位各個領域的杰出人士組成。分別負責工業(yè)生產、工業(yè)物資調配、勞工、物價、農業(yè)、負責運輸、負責保護消費者。后來,零售巨頭西爾斯羅巴克公司總經理唐納德?納爾遜也加入進來,負責國防物資采購的協調員。
二、在局部動員領域中的作用
在美國正式參加戰(zhàn)爭的局部動員中,很大程度上,咨詢委員會不僅僅作為咨詢機構在發(fā)揮著作用,更是在探索和解決動員領域存在的問題,為后來的全面動員做好鋪墊。面對出現的實際問題,咨詢委員會便根據自身領域的知識,向總統和官員提出建議,在很多情況下,咨詢委員會的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一)動員程序規(guī)范化
政府和軍隊在有關生產動員方面缺乏經驗,咨詢委員會的成員則利用他們的專業(yè)知識,在相關領域的程序化,標準化,以及專業(yè)化方面,為政府機構和軍事部門提供咨詢以及協助服務。為政府和軍隊的動員系統,建立一套程序化的運作模式。在1940年,當國防咨詢委員會開始運行時,戰(zhàn)爭部采購局也才剛剛結束了二十年多年慘淡經營,恢復了正常運轉。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幫助戰(zhàn)爭部恢復自己的采購功能,國防咨詢委員會就負責對軍隊人員進行相關的采購程序培訓。其中,他們協助軍隊的首要任務,就是尋找必要的生產設施,以及為迅速增加所需用品授予合同。[1]
(二)為全面動員機構的組成奠定基礎
國防咨詢委員會分別在1916年和1940年,參與進行了全國性的局部動員。其中,在這向全面動員過渡期間中,從動員機構本身的發(fā)展來看,國防咨詢委員會為全面動員機構的建立,奠定了至關重要的基礎。在組織架構方面,國防咨詢委員會一系列處理各個領域事務的下屬機構,隨著情況的發(fā)展,紛紛被賦予了實際權力,成為了負責各個領域的動員辦公室。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國防咨詢委員會下屬的交通運輸委員會通過國會法案發(fā)展成為美國鐵路管理局,煤炭委員會是燃油管理局的先行者,食品管理局則來自于其他的委員會,剩下的則變成了軍事貿易委員會和海運局,其中最為關鍵的部門則經過充分規(guī)劃,最終形成了作為負責全面工業(yè)統制的戰(zhàn)時工業(yè)委員會(War Industries Board)。[2]
(三)為相關人員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積累平臺
關于人員方面,國防咨詢委員會的成員,更是成為了后來負責全面戰(zhàn)時動員和統制經濟工業(yè)的機構中的核心人物。他們在初期的局部動員中,進行初期探索,在為數不多的時間里,積攢了寶貴的辦事經驗。比如后來成為戰(zhàn)時工業(yè)委員會的主席伯納德?巴魯克,他是銀行家出身,在有關工業(yè)領域上,其實并沒有太多經驗。但在1917年初,作為國防咨詢委員的原材料委員會委員的伯納德?巴魯克,開始負責鋼供應問題,在此期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憑借著出色的工作,后來他成為了戰(zhàn)時工業(yè)委員會主席。就這樣,正式統治機構負責人的人選由咨詢委員會成員中產生已經成為了慣例,后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咨詢委員會成員唐納德?納爾遜也成為了1942年1月成立的正式戰(zhàn)時統制機構――戰(zhàn)時生產委員會(War Production Board)的負責人。
(四)成為總統行使戰(zhàn)爭權力的重要媒介
建立國防咨詢委員會在美國正式宣戰(zhàn)之前的非常時期,對于總統權力的行使,具有特殊的意義,尤其體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時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政府并沒有對巨大的軍事工業(yè)動員問題做出明確的設想,直到參戰(zhàn)了幾個月才如夢初醒。所以,總統必須對于戰(zhàn)爭動員未雨綢繆,制定相關計劃。但是,美國在正式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前,以當時的孤立主義盛行的政治環(huán)境,并不能讓總統建立一個負責全面動員的實權機構。所以,建立一個松散而沒有實權的咨詢機構,是有必要的。既然它仍然被規(guī)定所許可,這樣當時間緊迫時,總統就不必請求從國會立法,來建立一個新的組織。[3]幾乎就是從這里,羅斯福就開始建立了一套他自己的戰(zhàn)時體制,建立特殊的機構,不向任何內閣官員負責,而直接向總統報告。
綜上,作為咨詢機構,國防咨詢委員會不僅在美國局部動員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也為后來美國通過戰(zhàn)時工業(yè)委員會(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和戰(zhàn)時生產委員(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這樣的實權機構,實現對美國經濟工業(yè)領域的管理統制,做出了重要的初期探索和準備。咨詢機構作為戰(zhàn)爭時期中國家動員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國家從和平狀態(tài)到戰(zhàn)時統制狀態(tài)下的邁出承前啟后的重要一步,體現出了戰(zhàn)爭動員所需具有的前瞻性和專業(yè)性。(作者單位:四川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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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慈善事業(yè),政策建議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發(fā)展慈善事業(yè),完善社會捐贈免稅減稅政策,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中央關于發(fā)展慈善事業(yè)的指示精神言簡意賅,切中要害,應當認真領會,著力貫徹。
一、提高慈善事業(yè)對構建和諧社會作用的認識,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
改革開放之前,慈善活動在計劃經濟的背景下完全由政府運作,發(fā)展比較緩慢。改革開放之初,政府為了吸引更多的國際資金,主動成立了一些社會團體,以民間組織的名義接受國外、海外捐贈。為此,我國出現了第一批公益基金會,并在20世紀80年代形成了“基金熱”。1988年政府出臺了《基金會管理辦法》,第二年又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慈善組織開始活躍。1998年大洪災,2003年的“非典”和2004年印度洋海嘯使全社會異常關注慈善事業(yè),形成了社會募捐熱潮,慈善組織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發(fā)展。2005年我國首次召開了“中華慈善大會”,會議期間出臺了《中國慈善事業(yè)發(fā)展指導綱要》,民政部頒布了《促進慈善類民間組織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目前全國專門從事慈善活動的中華慈善總會和分會400多家,從事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援助的紅十字會7萬多家,還有志愿者協會、義工協會等。到2005年全國共建立了28000多個社會捐助站,建立了4000多個“慈善超市”。全國民政部門直接和間接收到了社會捐助善款64.1億元,衣被14352萬件,使3610.7萬(人次)困難群眾受益。但就全國而言,與國際比較,目前,我國慈善事業(yè)仍處于初始階段,全社會慈善意識仍有待增強。因此,應在全社會大力宣傳慈善事業(yè)對構建和諧社會的廣泛功能和多重意義。
(一)發(fā)展慈善事業(yè),有助于優(yōu)化社會收入分配結構
發(fā)展慈善事業(yè)從經濟上看是建立一種財富良性轉移的機制,它的善款來源不外乎三個渠道:一是企業(yè)贊助,屬于社會產品的初次分配;二是財政援助,屬于社會產品的再分配;三是社會成員的個人捐助,這是社會成員在獲得初次、再次分配后自愿付出的份額,屬于社會產品的第三次分配。此外還有來自國際的援助。
經過28年的改革開放,全國人民在收入普遍提高的同時,各階層之間收入差距不斷拉大。據調查,目前全國10%的高收入組和10%的低收入組的收入差距是9.5倍。20%城鎮(zhèn)富裕的家庭擁有全部城鎮(zhèn)金融資產的55.4%。階層收入差距過分拉大是社會沖突的潛在因素,當前,有一些富人顯富、斗富,一擲千金,迷漫著奢靡之氣;在社會的另一部分群體中也出現了仇富心理。綁架人質,殺富劫財的案件時有發(fā)生。如何縮小階層之間收入差距拉大的趨勢,優(yōu)化社會收入分配結構的問題日益緊迫。解決這一問題是一個很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措施。而大力發(fā)展慈善事業(yè),就是必要的措施之一。慈善事業(yè)是移富濟貧的事業(yè),它通過社會勸募和自愿捐贈的方式實施富裕階層幫助貧困階層,實現階層之間良性的財富轉移。因此慈善事業(yè)越是發(fā)展,對縮小階層收入差距、緩解社會沖突的作用就越大。另外,大力發(fā)展慈善事業(yè),還可以引導正常消費,有利于實現全社會從一部分人先富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標。
(二)發(fā)展慈善事業(yè),有助于促進地區(qū)之間、城鄉(xiāng)之間、民族之間的和諧發(fā)展
目前我國地區(qū)之間、城鄉(xiāng)之間的發(fā)展差距較大,西部鄉(xiāng)村和少數民族地區(qū)發(fā)展落后。縮小它們之間的差距需要較長的時間,國家的轉移支付始終起著主導作用。與此同時,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縮小這種差距也將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例如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實施“希望工程”以來,累計接受海內外捐款25億多元,為260多萬貧困學生鋪就了求學之路,其中在援建的11266所希望小學中,80%的學校分布在老少邊窮地區(qū)。構建和諧社會需要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慈善組織在這方面不僅責無旁貸,而且具有獨特的優(yōu)勢。
(三)發(fā)展慈善事業(yè),有助于弘揚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
中華民族的慈善事業(yè)源遠流長。《禮記·月令》中有“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發(fā)倉廩,賜貧窮,振乏絕”的記述;孟子主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于掌?!痹陂L達數千年的歷史中,民間的個人行善稱為“義舉”,如各朝代都有“義田”、“義倉”、“義舍”、“義學”等。急公好義,仗義疏財一直被視為優(yōu)秀文化,廣為社會所稱頌。當今的慈善事業(yè),不僅體現了中國的傳統文化,而且融入現代文明。提出無私奉獻不是富人的專利,而是全民的責任;提倡捐助不是捐助者的施舍和恩賜,捐助者和受助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受助者獲得了物質的滿足,捐助者獲得了精神的快樂;現代慈善不是“養(yǎng)懶漢”,它突破“授人以魚”,倡導“授人以漁”,通過他助達到自立;慈善行為不僅要重視物質的援助,還要體現對受益者精神的鼓勵和慰藉,使受益者達到精神的充實和愉悅??傊?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可以弘揚慈善精神,提升公眾的慈善意識,在全社會樹立起團結互助、和衷共濟、扶危濟困、平等友愛的良好風尚。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不僅公平合理地調節(jié)著社會財富,而且實踐著“以德治國”的偉大目標。
二、當前慈善事業(yè)面臨的突出問題
我國慈善事業(yè)在近年得到了很大的發(fā)展,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慈善組織和機構數量較少,募捐能力較弱。到2006年6月底,全國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有32.7萬個,但是絕大多數是有政府部門背景的民間組織。志愿者協會和義工協會剛剛起步,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基金會為數不多,慈善組織和機構數量較少。據統計,1990美國非營利性慈善組織大約有140萬個,德國、英國和瑞士的基金會都在1萬個以上。與其相比,差距很大。
另外,慈善機構募捐能力較弱,募捐來的善款額小。一份慈善公益組織的調查顯示,國內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yè)超過1000萬家,但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超過10萬家,換言之,99%以上的企業(yè)從來沒有參與過捐贈。目前我國人均慈善捐助不足1元錢;而有些國家,如美國70%以上的家庭有過捐贈,平均每家捐贈額900美元,占家庭總收入的2.2%。
二是慈善專項法律法規(guī)尚不健全,社會捐贈減稅免稅政策還不完善。我國雖然已經制定了《公益事業(yè)捐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但是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尚不足以規(guī)范、保護和促進這項事業(yè)的發(fā)展。當前仍需從法律上明確慈善組織的性質、慈善活動的程序、慈善組織的監(jiān)管機制;仍須規(guī)定慈善主體的進入資質、公益產權的界定、投融資方式及退出路徑等。一些有意從事慈善事業(yè)者之所以駐足觀望,多種原因蓋源于此。
另外,社會捐贈減稅免稅的政策還不完善,影響大宗善款募集?,F行法規(guī)對個人和企業(yè)捐助的善款減稅免稅比例偏低,享受全額免稅的僅有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12家慈善機構。因此大大挫傷了企業(yè)慈善捐助的積極性。
三是一些慈善組織缺乏公信力,
難以吸引廣大公眾慷慨解囊。當前在開展慈善捐助活動時,變相攤派普遍存在。有的單位經常組織被動性捐款,引起公眾反感。社會上的慈善組織良莠不齊,知名度很高、公信力很強的慈善組織還很缺乏。有些慈善機構在管理上存在不少漏洞,缺少自律機制,善款使用隨意性很大。甚至發(fā)生過以“義賣”、“義演”為名,行中飽私囊之實,社會影響極壞。
三、促進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幾點建議
慈善事業(yè)是建立在社會捐獻基礎上的互救助事業(yè),是一個社會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水平的顯著標志。為了促進我國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應當在以下幾個方面認真加以落實。
(一)著力培養(yǎng)慈善組織,全面增強全社會的慈善意識
發(fā)展慈善事業(yè),培育慈善組織是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的內在需要;是堅持以人為本的重要內涵;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社會慈善,不僅是鼓勵先富幫未富,實現社會互助與政府救助對接的有效措施,更是培育形成“尊重人、關心人、理解人、幫助人”的慈善意識的主要途徑。扶危濟困,樂善好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新在歷史條件下,要大力發(fā)揮慈善事業(y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廣泛功能,大力弘揚慈善文化,著力培育慈善組織,為慈善事業(yè)營造出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和輿論氛圍。對于那些社會口碑好、發(fā)揮重要作用的慈善組織,政府要加以褒獎和鼓勵;同時繼續(xù)嚴格要求,大力扶持,使其發(fā)展壯大。對于做出巨大貢獻的慈善家要給予崇高的榮譽。對于那些“害群之馬”要嚴加懲戒,決不姑息;對于非法運作的慈善組織要堅決予以取締。
另外,要完善慈善事業(yè)的專項法規(guī),使慈善事業(yè)走向法制的軌道。建議有關部門,在借鑒國際同類法律的基礎上,將已出臺的行之有效的相關法規(guī)加以整合,明確慈善事業(yè)必備的法律定位和法律屬性,規(guī)定慈善組織的主體資質、監(jiān)管規(guī)制、活動程序、會計準則和主管機關。適當提高捐贈所應減免稅收的優(yōu)惠限額,享受減免的范圍應擴大到所有依法注冊的慈善組織。以此吸引更多的企業(yè)和個人向慈善組織捐助善款,并從事慈善事業(yè)。
(二)圍繞和諧社區(qū)的建設,鼓勵慈善組織在鄉(xiāng)鎮(zhèn)和社區(qū)建設中發(fā)揮作用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基礎在鄉(xiāng)鎮(zhèn)和社區(qū)。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和諧社區(qū)的建設,鼓勵、扶持、著力興辦慈善組織。慈善類的民間組織在鄉(xiāng)鎮(zhèn)和社區(qū)普及開來,逐步扎根,將有助于人際關系的和諧和社會福利事業(yè)的活躍。慈善組織在安老扶幼、助殘育孤方面具有獨特的優(yōu)勢。它們了解社情民意,更容易做到善款善用。特別是對于社會保障一時難以覆蓋的特殊困難群體,如“艾滋”孤兒、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討兒童等,慈善組織可以發(fā)揮其它機構難以替代的寶貴作用。
(三)慈善組織依法堅持自律和誠信,提高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
自律和誠信是慈善組織必須堅守的社會公德,同時這種自律和誠信又將受到法律條文的嚴格約束。為了提高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國際上采用第三方評估的方法。這是一套比較成熟的方法和技術。它綜合運用社會調查和定量的統計分析方法,對慈善組織實施的公共服務項目進行科學的評價。慈善組織對于募集來的善款應采用公開透明的方式接受社會監(jiān)督,完全尊從捐贈者的意愿確定使用方向,并及時向捐助人反饋善款使用的結果,接受捐助人的咨詢和建議。
(四)抓緊對慈善事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加強與國際慈善組織合作與交流
目前我國從事慈善事業(yè)的專門人才十分緊缺,應大力推動慈善從業(yè)人員的培養(yǎng)工作。加強培訓教材的編寫工作,設置有針對性的培訓課程。采取有效方式,輪訓現有的慈善工作者。不斷豐富他們的專業(yè)知識,提高他們的工作技能。在大專院校設立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慈善事業(yè)專門人才,為社會輸送有專業(yè)特長的慈善工作者。鑒于國際發(fā)達國家慈善組織眾多,善款充裕,經驗豐富,聯系廣泛,我國慈善組織應加強與國際知名慈善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在合作與交流中注重研究它們的服務宗旨、服務對象、服務方式和服務規(guī)則。定期與之聯合舉行國際性勸募活動,向國際社會募集資金,促進我國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
參考文獻
〔1〕《2005年民政事業(yè)發(fā)展統計報告》,載于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社會保障制度》,2006年第6期。
〔2〕鄭功成:“現代慈善事業(yè)及其在中國的發(fā)展”。載于《學海》(南京) 2005年第2期。
〔3〕“力促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民政部出臺三‘意見’”, 載于2005年11月29日《人民政協報》。
關鍵詞:政府采購;NGO服務;慈善事業(yè)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6-0071-02
中國人口總量達13億人,而且東西部發(fā)展極不平衡,城鄉(xiāng)發(fā)展格局差異很大,季節(jié)性和突發(fā)性的災害頻發(fā),由此形成的弱勢群體數量龐大,分布廣泛。在這些人中,主要依靠政府或民間慈善機構救濟的占很大一部分比例,如果失去外部的援助,他們的生活將難以維系。雖然有各級民政部門履行政府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職能,但體制官僚化,缺乏活力,救助的模式和途徑單一,救助的范圍有限,使得各級政府在面對人數眾多、情況復雜、需求獨特的救助對象時,顯得捉襟見肘。
近些年,以服務弱勢群體為主體的NGO的出現,大大地緩解了政府救助工作的壓力,而且各種NGO有細分的服務救助對象,比如服務“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兒童村,服務軟骨病兒童的“瓷娃娃協會”,等等。這些救助機構同時擁有健全的工作體系和專業(yè)的工作人員,相對于政府而言,他們對特定弱勢群體的救助更有效,更到位。
因此,如何把政府開展的救助工作和NGO進行的救助活動相結合,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效果,建立多層次、多途徑的社會救助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研究價值。
一、中國NGO發(fā)展現狀實證分析
NGO,英文全稱為“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意為“非政府組織”,通常是指以非營利為目的,有正式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的民間的社會組織[1]。目前,中國非政府公共部門包含三種類型,分別是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NGO的存在,對于以中華慈善總會為主體的官方救助體系形成有利的補充。另外,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NGO涵蓋了“保護自然環(huán)境”、“保護野生動物”以及本文著重探討的“救助弱勢群體”等類別。
近些年,NGO在中國的發(fā)展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無論是救助的范圍還是救助的水平,都有顯著的進步,并且一部分NGO因其作出的突出性貢獻,已獲得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以及政府的認可。比如大連陽光溢鴻兒童村,主要救助對象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從2003年成立至今,先后代養(yǎng)過30多位服刑人員的子女,因其具有良好的社會示范效應,目前已獲大連市委批示,在大連市民政局注冊成為正式的民間救助機構[2]。
同時,我們也應該清晰地認識到,目前,NGO在中國的發(fā)展尚處于初級階段,還存在著缺乏社會公信力、獲取資助的途徑單一等一系列困擾NGO進一步發(fā)展的阻礙,雖然自身特質決定NGO在為弱勢群體提供服務時更為便捷、更為專業(yè),但從目前已獲救助人數占需救助總人數的比例上看,NGO發(fā)揮的作用還很有限,因此,中國的NGO還有巨大的發(fā)展?jié)摿?種種限制因素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斯蒂格列茨的“政府經濟學”思想
在現階段國內的大背景下,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主要由各級政府的民政部門開展,慈善事業(yè)和慈善活動由中華慈善總會、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具有官方背景的社會公益組織負責。然而,活動于中國慈善救助事業(yè)最前沿的NGO不但在規(guī)模上與這些組織無法比擬,而且應該享受的各種優(yōu)惠政策也難以落實到位。比如,特殊教育用地政府應該無償劃撥卻難以落實。
不僅如此,我國現行的捐贈法律還規(guī)定,只有中華慈善總會、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紅十字會五家公益組織享有公益捐贈減免稅的特殊待遇,企業(yè)只有向這五家公益組織捐贈時才能享受減免稅政策。這就制造了一種新的特權,造成少數公益組織通過特權壟斷了捐贈資源,而不是通過良好的信用和服務去競爭,大量的NGO公益組織公平競爭捐贈資源的機會被剝奪。
NGO作為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群特殊的主體,在行動靈活性、服務專業(yè)性、救助廣泛性及工作高效性等方面有著政府難以匹敵的優(yōu)勢,政府不應該忽視這一力量的存在,應該從對待新興產業(yè)和支柱行業(yè)的角度去規(guī)范與引導。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斯蒂格列茨提出的“政府經濟”新命題,為研究政府與NGO的合作提供了理論基礎。該命題指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按照經濟學原理,政府屬于非營利性組織,而將非營利性組織與營利性組織作比較,最顯著的差別是成本效率不一樣。政府由于其特定的職能和性質,可以作為“公共物品”的購買者來體現其職能,從而擺脫直接生產所帶來的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讓非營利民間組織去生產“公共物品”,同時,政府可以依靠市場的規(guī)律,選擇價格低且質量高的“公共物品”提供給社會。
政府向NGO購買服務,既幫助NGO解決社會公信力缺乏、籌資渠道單一等發(fā)展障礙,又能使政府從各個具體的社會救助服務項目中抽身,避免“全管型政府”,節(jié)約人力和行政成本,專職做好社會公眾整體的公共服務。
三、有關政府向NGO購買服務的規(guī)劃設想
(一)制定工作準則,建立行業(yè)規(guī)范
中國民政部應作為主管單位,頒布《政府采購NGO服務管理條例》,中華慈善總會作為召集人,頒布《NGO行業(yè)基本準則》,各地區(qū)根據基本準則和該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出臺具體準則,準則規(guī)定的內容應包括申請政府采購NGO資質要求、資質認定、申請流程、工作計劃、財務預算、成效評估等項目。
(二)納入政府的采購范圍,通過招投標的形式進行購買
各級政府的民政部門應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需要的NGO服務,將其納入政府的采購范圍,使用財政的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資質優(yōu)良的NGO進行資助。其中,對于申請數量較多的NGO服務領域,政府作為采購一方應該按照標準的項目招投標方式對NGO進行選拔,以實現“優(yōu)中選優(yōu)”,保障救助工作高效有序;對于申請數量較少的NGO服務領域,當地政府應該從外地引進,或根據國內外先進的NGO運作模式,扶持多個NGO團體,提高他們的競爭力,直到其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能力。
(三)聘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定期進行財務審核
獲得資助的NGO每一個工作年度都應該聘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比如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財務狀況和款項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提交當地人大全體會議,向政府和人民進行匯報。
四、結論
政府、NGO各有所長,但都屬于經濟學中“非營利組織”的范疇,因此,運作起來都存在高成本低效率,但不代表沒有其他的利益訴求。對政府來說,利益是用最少的行政成本和財政資源為社會提供最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對NGO來說,利益是如何持續(xù)的獲取外部的支持,將救助活動不間斷地開展下去。而通過“政府采購NGO服務”這一模式,建立一個共同的市場,把雙方的利益聯系到一起,通過市場自發(fā)的調節(jié),畢然會形成政府降低社會救助服務的行政成本、同時優(yōu)秀的NGO在政府的資助下不斷壯大的新局面。
參考文獻:
[1] 唐詠.從社會福利社會化視角思考政府購買社工服務的行為[J].社會工作,2010,(3):153-154.
[2] 王剛義,盛平.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救助問題研究――大連陽光溢鴻兒童村的個案分析[D].大連:大連理工大學,2009.
Influence on China Charity for the Purchase of NGO's Service by Government
LIU Zhen,ZHAO Jia-peng,YANG To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elogy,Dalian116024,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