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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為動機 行為選擇 行為實施
關于導致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已有很多相關的涉及到了此。其主要觀點可歸納如下:審計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獨立性;法規(guī)不健全、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懲治力度不夠;各級政府的不當干預;審計定價不規(guī)范;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質量控制不到位等。這些研究從多角度,有針對性的指出了導致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對于有關部門對癥下藥,采取相關措施,遏制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有較大的價值。但由于這些研究的論述所占角度比較多,從多個不同的方面來論述,因此觀點比較龐雜,在系統(tǒng)性、條理性方面有稍許欠缺。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將沿著人的行為路線來分析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即從CPA產生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到行為選擇,再到最終行為實施這一路線,對注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和論述。本文力求比較系統(tǒng)并有條理地分析和闡述導致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關鍵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提高其執(zhí)業(yè)誠信水平的基本措施。旨在為進一步探討解決問題的和措施提供一點參考。
一、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CPA產生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
CPA的審計要服務于眾多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如:債權人,股東,潛在投資者等,即CPA的審計是服務于公眾的,因此審計的實際委托人應該是社會公眾。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由于實際委托人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進行協(xié)商簽約存在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實際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并向其支付審計費用的人是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這即為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
在這種存在天然缺陷的審計模式下,由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進行雙向選擇,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選擇某家會計師事務所來對自身的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并向其支付審計費用。上市公司即成為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他要靠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并獲得報酬來支持其生存和。因此注冊會計師有充分的理由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換句話說,作為提供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用的一方——會計師事務所會本能地產生滿足客戶需求的心理傾向。這對于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的獨立性是一個考驗。從現(xiàn)實的情況來看,有些注冊會計師就或多或少地產生了袒護被審單位不良會計行為,以滿足客戶需求的心理傾向。這種心理傾向往往會激發(fā)CPA產生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而追根溯源,這些情形是由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導致的。
由此可見,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了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
機。
二、一系列控制機制的失效導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選擇
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了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而從行為動機到行為選擇還有一個抉擇的過程。
當注冊會計師發(fā)現(xiàn)上市公司有掩飾其不良會計行為的意圖時,其面臨兩個選擇,分別為:1、偏袒客戶,與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虛假審計報告;2、盡可能客觀、公正的審計上市公司的活動,并對其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fā)表獨立審計意見。
下面我們將把CPA作為一個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經濟人,從注冊會計師自身的角度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從而闡明其如何進行抉擇并最終進行其行為選擇,并揭示這一抉擇過程的影響因素。
(一)對第一種選擇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注冊會計師選擇與上市公司串通舞弊,發(fā)表虛假審計報告以掩飾上市公司會計報表問題,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費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財力完成審計工作,獲得比較滿意的審計收入,并與客戶建立較好的合作關系。
CPA面臨的成本或風險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其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可能被有關部門查出的風險
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實行的是行業(yè)自律監(jiān)管體系,由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對其會員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質量復核是行業(yè)協(xié)會的一項自律性監(jiān)管制度。但是這種質量復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監(jiān)督作用。在全國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數(shù)被抽查到。這就導致事務所存有僥幸心理,在巨大經濟利益的誘惑下,CPA可能會出具虛假審計報。可見,我國目前對于注冊會計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監(jiān)察力度還是很不夠的,從而使注冊會計師愿意鋌而走險。
2、可能要承擔的責任
涉及到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行為的法規(guī)有《公司法》、《注冊會計師法》、《證券法》、《刑法》。雖然所立的法規(guī)比較多,但是這些法規(guī)對于注冊會計師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力度還不夠。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
我國《刑法》規(guī)定,中介組織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罪,輕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處罰金;《證券法》也規(guī)定,因中介機構責任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中介機構要負賠償責任。然而,注冊會計師違反上述條款的案件雖然屢有發(fā)生,但絕大多數(shù)處罰還停留在罰款、停止執(zhí)業(yè)資格等行政處罰的層面上。而罰款這種經濟上處罰的成本,與注冊會計師從被審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較高的審計收入相比,就顯得比較微小了,因而難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作用。
由此可見,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處罰力度不夠,即違法成本較低,無疑助長了一部分職業(yè)道德不高的事務所及CPA的投機冒險行為,使其敢于頂風作案,從而在客觀上助長了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
當然,隨著我國在這方面民事賠償制度的健全,未來注冊會計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違法成本將大大提高。
3、聲譽、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負面
審計也是一種產品,也存在著市場競爭,其存在的關鍵是審計產品的質量,而聲譽則是審計產品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
從上來講,CPA及師事務所應該公正執(zhí)業(yè),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譽,因為對于中介組織來說,信譽對其生存及持續(xù)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資者的信任,就沒有了立足之本。
然而,從我國的狀況來看,整個的誠信體系嚴重滯后于發(fā)展的內在要求。由于信用體系建設的滯后,對于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證券公司等)并沒有形成足夠的警戒和約束作用,即信譽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較低。因此在這種背景下,許多中介機構為了一己私利,置職業(yè)道德于不顧,置中小投資者利益于不顧、置自身作為一個信用行業(yè)的名譽于不顧,淪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幫兇。事實上,社會信用的惡化加劇了上市公司與CPA合謀的會計造假,也嚴重阻礙了經濟的良性發(fā)展。
綜上可見,若CPA做第一種選擇,即CPA選擇與上市公司串通舞弊,發(fā)表虛假審計報告以掩飾上市公司會計報表問題,那么他的收益是獲得比較滿意的審計收入,并與客戶建立較好的合作關系,其面臨的風險和成本包括: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有關部門查出的風險、要承擔的責任、聲譽、信用等受到的負面影響??偟膩碚f,這些成本相對于收益來說是比較小的。
(二)對第二種選擇進行成本效益
如果CPA做第二種選擇,即CPA選擇遵守職業(yè)道德,盡可能客觀、公正的審查上市公司的經濟活動,并對其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fā)表獨立審計意見。其獲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職業(yè)操守,并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但是由于我國還缺乏一個公正、客觀且有影響力的中介組織信用評價體系,因此這種無形收益要真正轉化為經濟收益,還存在一些難度。此時,CPA面臨的成本是:失去客戶,收入減少。我國審計業(yè)務處于買方市場階段,會計師事務所對客戶有較強的依賴性,因此這種失去客戶的成本對于會計師事務所而言,是比較大的。從我國審計市場的供給來看,會計師事務所規(guī)模普遍偏小、業(yè)務收入偏低。許多哦事務所在經濟上也不可避免地會對大客戶產生依賴,致使其難以獨立、客觀、公正的發(fā)表審計意見。
綜上可見,如果注冊會計師選擇與遵守職業(yè)道德,客觀、公正的審查上市公司的經濟活動,并對其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fā)表獨立審計意見。其經濟上的收益幾乎沒有,而其成本,卻是比較大的。
(三)對兩種選擇的成本效益進行比較
比較兩種選擇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種選擇即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從收益和成本方面均優(yōu)于第二種選擇。因此,作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會做第一種選擇。所以我們認為,一系列體制的約束及控制機制的失效導致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選擇。
三、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導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得以實施
為了確保事務所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根據(jù)國際慣例,財政部制定頒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基本準則》。然而,通過分析已經暴露并接受行
政處罰的審計失敗案例(如:大慶聯(lián)誼、深圳原野、瓊民源、紅光實業(yè)、東方鍋爐、銀廣夏等)可以發(fā)現(xiàn),注冊會計師之所以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并導致審計失敗,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注冊會計師未能盡職盡責,執(zhí)行本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而造成的。事務所制定適合本所的質量控制制度,其初衷是要合理保證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但事實表明,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并沒有發(fā)揮應有的保證作用。違反獨立審計準則,則意味著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失效。而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是: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在執(zhí)行過程中形式重于實質。
質量控制是會計師事務所各項管理的核心。如果一個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不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這樣以來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就得以實施了。事實上,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的不到位很可能導致一些嚴重的后果,如:因某一個人或某一部門的原因而使整個會計師事務所受損甚至破產。
四、
綜上所述,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了CPA產生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CPA監(jiān)督體制落后、違法懲治力度不足、信用體系建設滯后等控制機制的失效導致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選擇;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流于形式最終導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得以實施。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得到如下的啟示:有關監(jiān)管部門可以從導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諸多因素出發(fā),來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消滅或削弱這些誘發(fā)因素,從而遏制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這一行為。我們認為改進審計委托模式是比較困難的,比較切實有效的措施應該是:健全并完善對CPA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監(jiān)督體制、切實加大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快建設中介組織的信用評價體系。
⑴ 黃京菁:《獨立審計目標及其實現(xiàn)機制》,暨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3月版。
⑵“檢討與改進:來自審計失敗案的思考”,中華會計網(wǎng)校chinaacc.com
⑶ 汪寧 逢俊:“中美財務欺詐案的幾點啟示”,《中國注冊會計師》,2002
年第12期
⑷ 蔡建文:《散戶宣言》,海天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一)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最普遍的審計報告。據(jù)國外統(tǒng)計,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90%以上都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國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與的質量有關。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審計范圍沒有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認為審計報告不必附加任何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正性用語,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即標準審計報告。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一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七條進行比較可以發(fā)現(xiàn),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刪除了“會計處理的選用符合一貫性原則”,并對其余項目進行了修訂,使之更加準確。
(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保留意見適用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只有當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所報告的情形對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極為嚴重,則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被視為注冊會計師在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情況下最不嚴厲的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準則中規(guī)定了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兩種情形,其中如果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在判斷其影響是否重大時,應當考慮該影響所涉及的金額或性質并與確定的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對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通常涉及存貨監(jiān)盤的限制、應收賬款函證的限制以及審計長期股權投資時無法獲取被投資企業(yè)的已審計會計報表等。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取決于無法實施的審計程序對形成審計意見的重要性。注冊會計師在判斷重要性時,應當考慮有關事項潛在影響的性質和范圍以及在會計報表中的重要程度。當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意見段的措辭應當表明保留意見是關于對會計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而不是關于范圍限制本身的。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八條進行比較,可以發(fā)現(xiàn),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刪除了“個別重要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并對其余兩項進行了修訂。一是刪除了“個別重要”和“重要的局部”等措施。因為一方面,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是否構成保留意見,主要取決于其產生的影響,而非是否為個別重要的項目;另一方面,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是否構成保留意見,也主要取決于產生的影響,而非是否為重要的局部限制。二是增加了注冊會計師職業(yè)判斷的力度。如果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說明注冊會計師不能出具否定意見,但還存在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情形且影響重大,說明注冊會計師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這時出具保留意見就比較合適。同樣,如果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的情形且影響重大,注冊會計師既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也不能出具無法表示意見,這時出具保留意見比較合適。
(三)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只有當注冊會計師確信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誤導信息(Material Misstatement and Misleading)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未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注冊會計師才可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應當依據(jù)充分、適當?shù)淖C據(jù),進行恰當?shù)穆殬I(yè)判斷,確信會計報表不具有合法性與公允性時,才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據(jù)文獻統(tǒng)計,注冊會計師一般很少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八條進行比較可以發(fā)現(xiàn),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將“嚴重違反”修改為“不符合”,將“嚴重歪曲”修改為“未能從整體上”。這樣修改,一是考慮與出具無保留意見的情形相對應,二是與出具保留意見的情形相區(qū)分。
(四)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只有當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以至無法確定會計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注冊會計師才可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不同于否定意見,它僅僅適用于注冊會計師不能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如果注冊會計師發(fā)表否定意見,必須獲得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無論無法表示意見還是否定意見,都只有在非常嚴重的情形下采用。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八條進行比較可以發(fā)現(xiàn),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在以下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刪除了“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huán)境”。從現(xiàn)實情況來看,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主要是由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huán)境造成的。委托人往往是股東,從上講不會對審計范圍施加限制;盡管在情況下,由于企業(yè)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往往成為一體,可能都會成為對審計范圍施加限制的因素,但歸根結底仍屬由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huán)境造成的限制。原審計報告準則在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情形中并未提出“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huán)境”施加的限制,而在出具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情形中提出這個,顯得前后不連貫。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將其刪除,并在審計報告指南中進行了界定。二是將“嚴重限制”修改為“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一方面,注冊會計師判斷是否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依據(jù)是受到限制產生的影響,而非是否受到限制本身;另一方面,原審計報告準則在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使用的是“重要的局部限制”,而在出具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使用的是“嚴重限制”,兩者不易區(qū)分。
(五)說明段
審計報告的說明段,是指審計報告中位于意見段之前用于描述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發(fā)表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理由的段落。當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之外其他類型的審計報告,應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fā)表意見或無法發(fā)表意見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
(六)強調事項段
在某些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可能在意見段之后增加一個強調事項段,而該事項已在會計報表中得到更詳細的披露和廣泛的討論,增加這一強調事項段并不影響審計意見,也不對會計報表構成任何保留,只是增加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提請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但目前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屈從于客戶壓力,隨著改變審計意見的性質,或將本應發(fā)表保留意見甚至否定意見的事項僅僅作為強調事項加以說明,以此達到既不得罪客戶又不承擔責任的目的。因此,本準則規(guī)定只有存在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或其他重大不確定事項時,注冊會計師應當或應當考慮增加強調事項段。有關持續(xù)經營的問題已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xù)經營》中詳細規(guī)定,不再贅述。不確定事項的最終結果取決于不在被審計單位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可能影響會計報表的未來行動或事項。當存在重大不確定事項時,即使會計報表附注已作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如果會計報表附注沒有作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發(fā)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七)禁止性條款
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能夠確定被審計單位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情況下,不再執(zhí)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出具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企圖回避對被審計單位是否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發(fā)表意見。為此,本條作出了禁止性規(guī)定。
(八)對確定審計報告類型的進一步討論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要判斷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是否影響重大,往往離不開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重要性水平是考慮審計報告類型的重要依據(jù)。如果某項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并不重要,預計也不會對未來各期會計報表產生重要影響,注冊會計師就可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錯報金額與重要性水平的比較
根據(jù)《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報表中錯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huán)境下可能會計報表使用人的判斷或決策。在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及評價審計結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合理運用重要性原則。注冊會計師對重要性水平的評估取決于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會計報表項目的性質和自身的專業(yè)判斷。在具體運用重要性原則時,應當考慮錯報的金額和性質,并合理選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采用固定比率、變動比率等確定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通常包括資產總額、凈資產、營業(yè)收入、凈利潤等。例如,注冊會計師可以采用資產總額的0. 5%-1%,凈資產的1%,營業(yè)收入的0. 5%-1%或凈利潤的5%-10%等,確定重要性水平;還可以對同時影響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錯報確定一個重要性水平,由僅影響其中一張報表的錯報確定另一個重要性水平。驗證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適的是將其納入財務指標體系中,觀察對財務指標的影響。測試時,運用的財務指標既涉及資產負債表又涉及利潤表和其他財務資料時更加有用,如凈資產收益率。
下面將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金額與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以判斷出具審計報告的類型。
(1)錯報金額不重要
當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但金額不大,遠遠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因而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金額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辦公用品直接作為管理費用,因其金額很小,錯報就不重要,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錯報金額重要但會計報表就整體而言是公允的
當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超過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會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但會計報表就整體而言仍然是公允的,這時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較大(超過重要性水平),已將其用作商業(yè)銀行貸款抵押品,但沒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如果其他商業(yè)銀行利用該會計報表進行貸款決策,因不了解存貨已作抵押就會受到一定影響。但存貨的錯報并不影響現(xiàn)金、應收賬款和其他會計報表項目,以及整個會計報表,這時,注冊會計師就可以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錯報金額非常重要且影響非常廣泛以至會計報表整體公允性存在
當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非常重要且影響非常廣泛,將會全面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很大,遠遠超過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貨出現(xiàn)錯報,對會計報表許多項目乃至整個會計報表都會產生影響。因此,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存貨錯報對流動資產、營運資本、凈資產、資產總額、銷售成本、利潤總額、所得稅、稅后凈利潤的綜合影響。在判斷綜合影響時,必須考慮該項目對會計報表其他項目的影響程度,亦即牽扯性(Pervasiveness)?,F(xiàn)金和應收賬款之間的分類不當只影響這兩個賬戶,因此并無牽扯性;而一項重要的銷售業(yè)務沒有入賬則影響應收賬款、流動資產、資產總額、銷售收入、所得稅、利潤總額、凈利潤、留存收益等,因此牽扯性很廣。一項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產生的牽扯性越廣,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對現(xiàn)金與應收賬款的分類不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對相同金額的銷售業(yè)務沒有入賬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錯報金額與審計報告類型之間的關系如下:
2.判斷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產生的影響
從上說明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對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程度并不難,但在實際工作中,確定影響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1)當存在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的情況時,注冊會計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判斷錯報金額的影響程度:
①將錯報金額與重要性水平比較。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的錯報金額與推斷的尚未發(fā)現(xiàn)的錯報金額綜合起來,判斷是否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產生影響,并重點考慮錯報金額的牽扯性。
②確定錯報可計量性。有時,錯報金額是難以計量的。例如,被審計單位拒絕披露當前的訴訟案件或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購入的公司。在此情況下,注冊會計師要判斷事項涉及的金額可能對會計報表使用人決策造成的影響。
③確定錯報的性質。錯報性質的不同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的類型影響也不一樣。以下性質的錯報通常認為是嚴重的:
——非法交易或舞弊;
——對當期影響不大但對將來各期影響重大;
——具有心理效應(例如小額利潤相對于小額虧損、存款結余相對于透支);
——根據(jù)合同責任判斷影響重大(違反合同某一條款導致銀行收回貸款);
——對遵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影響重大(如商業(yè)銀行的資本充足率、IPO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一)2011—2013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
審計報告意見匯總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公布數(shù)據(jù),截止2014年4月30日,共有40家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來自深市與滬市的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在這些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包含有2450份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57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22份保留意見,以及5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與此同時,截至2014年4月30日,共有40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來自深市與滬市的114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這一千多份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有1096份是標準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35份是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9份否定意見,以及1份無法表示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二)2011—2013年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意見匯總
(三)2011—2013年被出具非標準內部控制
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匯總同時被出具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和非標準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2011年沒有,2012年只有6家,在2013年卻達到了21家。
(四)非標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增加原因分析
(1)內部控制缺陷造成影響逐漸增大。近年來內部控制的相關法規(guī)細則不斷頒布出來,從框架結構到具體內容不斷細化。尤其是在2014年最新的《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guī)則第21號——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一般規(guī)定》,明確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構成要素,說明了需披露的內容及要求,并且還提供了可供注冊會計師參考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模板。因此,內部控制評價向著更加規(guī)范化、標準化的方向發(fā)展。
(2)審計意見的客觀性進一步提高。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專業(yè)性越來越高,經驗越來越豐富,同時職業(yè)道德也有所提高,敢于披露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缺陷。
(3)企業(yè)內部控制重視程度提高。認識到內部控制對于企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性,積極接受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并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披露,提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計劃和方案。
二、內部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審計報表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華銳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風電為主的新能源企業(yè),主要進行不同風電機組的研發(fā)、制造和銷售。華銳風電公司在2013年度被同時出具了非標準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為保留意見。上海家化聯(lián)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化妝品行業(yè)中第一家上市企業(yè),產品覆蓋化妝品、家居護理用品等,擁有國際水準研發(fā)以及廣大的消費市場。上海家化2013年年度審計報告中,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但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卻為標準無保留意見。
(二)案例分析
1.華銳風電
(1)華銳風電公司未能對實物資產實行有效控制,在對2013年年末的存貨進行了全面清查后,發(fā)現(xiàn)了賬實不符的情況,實物相比較賬面金額,存在126853.54萬元的短缺。由于公司對于存貨盤點結果尚未核對完成,因此,在尚未獲得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必要審計程序,從而對于盤點結果以及由此所影響的存貨、資產減值損失、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無法確認。并且在對應付賬款進行函證時,發(fā)現(xiàn)了較多往來不符的情形,在該情形下注冊會計師認為無法實施替代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
(2)華銳風電公司2013年年末在其母公司財務報表上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32924.13萬元。但在此之前華銳風電已連續(xù)兩年出現(xiàn)虧損。其中母公司在2012年與2013年分別取得利潤總額為-71011.26萬元和-331244.50萬元。因對華銳風電公司未來的盈利情況不確定,注冊會計師認為無法確定這一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是否恰當。
(3)華銳風電公司于2013年5月、以及2014年1月分別收到來自中國證監(jiān)會的兩封《立案調查通知書》,證監(jiān)會決定開始對華銳風電公司進行立案調查。截至到審計報告簽發(fā)日,證監(jiān)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仍未結束,因此,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調查結論可能對華銳風電公司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
2.上海家化
(1)由于上海家化并沒有披露與吳江市黎里滬江日用化學品廠的關聯(lián)交易事項,并且于2013年11月收到了來自中國證監(jiān)會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認定上海家化在2009年至2013年與滬江日化發(fā)生的關聯(lián)交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注冊會計師認為,上海家化對關聯(lián)交易未能進行有效控制,并且由于關聯(lián)方交易的未能及時識別會影響財務報表中與關聯(lián)方有關的數(shù)據(jù)的完整性以及準確性,導致內部控制設計的失效。雖然上海家化在2013年12月表示對上述缺陷已進行了整改,但因為運行時間不長,因此不能認定整改有效。
(2)注冊會計師認為上海家化在2013年以前及之后與代加工廠發(fā)生的委托加工交易在會計處理方法上不一致,由此認定部分上海家化子公司并未建立銷售返利以及運輸費等有關的內部控制。這一缺陷會導致財務報表中涉及銷售費用和運輸費用等相關交易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截止性產生偏差,因此認定相關內部控制設計失效。
(3)注冊會計師發(fā)現(xiàn)在2013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中,財務人員將本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的費用計入了應付賬款科目,影響到財務報表多個會計科目的準確性,因此認為上海家化的財務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不夠,造成會計處理的差錯。注冊會計師說明在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已經考慮了上述重大缺陷對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影響。因此,否定的內控審計意見并未對上海家化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產生影響。然而在華銳風電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看出,由于對存貨等實物資產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導致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中保留意見事項一、二對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應收賬款”“資產減值損失”“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會計科目產生重大影響,這些重大缺陷都是屬于財務報表層次產生的。因此可以看出,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與財務報表審計意見關系緊密,內部控制財務報表層次的缺陷會對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意見產生重大影響。
三、結論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些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金額難以估計;(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4)控股股東和其他關聯(lián)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5)強調某一重大事項。從審計報告的質量看,大多數(sh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準確,用詞規(guī)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不準,邏輯不清,表述不當,用詞晦澀,難以理解和使用。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獨立性方面存在問題,不按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比較突出的現(xiàn)象是,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代替否定意見,以保留意見代替拒絕表示意見,以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代替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從我們的分析看,由于中國證監(jiān)會在2001年底了《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guī)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對于上市公司拒絕就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guī)范規(guī)定的事項做出調整,或者調整后注冊會計師認為其仍然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guī)范規(guī)定,進而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后,立即對其股票實行停牌處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糾正。在這種壓力下,上市公司規(guī)避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動機明顯增強,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壓力也大大增加。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能夠確定被審計單位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情況下,不再執(zhí)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出具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樣一來,就回避了對上市公司是否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發(fā)表意見。當然,根據(jù)有關部門的核查,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同樣存在著一定問題,這種報告的隱蔽性更大,給會計報表使用者帶來的危害也更大。為此,我們進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對2001年之前的審計報告進行統(tǒng)計分析?,F(xiàn)對其中的幾個共性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與大家討論,并就如何出具審計報告談一些意見。需要說明的是,這些問題并不針對哪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而是希望通過討論,引起大家對這些問題的注意,使審計報告質量在以后年度得到進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關于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
1997年到2001年約有150份審計報告明確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其中55份為拒絕表示意見,4份為否定意見,61份為保留意見,30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
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在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或在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也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在拒絕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極少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在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
許多會計報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及其披露并不存在顯著差異,而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說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顯著差異,但審計意見類型卻差異很大。把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簡單地放在意見段之后,或等同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意見的審計報告,致使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受到影響,甚至產生誤導作用。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實際上是一個重大不確定事項。對不確定事項,我們可以進行如下分析。
1.不確定事項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確定事項包括或有事項,但范圍比或有事項大,主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事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予以證實。任何不確定事項都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已經發(fā)生的事項,二是尚未發(fā)生的事項。注冊會計師對已經發(fā)生的事項有可能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而對尚未發(fā)生的事項則無能為力,審計證據(jù)有可能在將來才能獲取。因此,不確定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2.不確定事項不等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不確定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是兩碼事。如果被審計單位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披露,就不算違反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持續(xù)經營能力問題是比較復雜的不確定事項。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并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3.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jù)的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被審計單位仍按持續(xù)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jù)的持續(xù)經營假設不再合理,且被審計單位已按其他基礎重新編制了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特殊目的業(yè)務審計報告》的規(guī)定辦理。
4.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管理當局拒絕就持續(xù)經營能力作出書面評價,而會計報表仍按持續(xù)經營假設基礎編制,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對重大事項強調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24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意見段之后增加了說明段,其中97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7份為意見段之后帶說明段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八項減值準備計提、未決訴訟、大額逾期借款、持續(xù)經營能力、重大交易事項的法律手續(xù)不完備、關聯(lián)方占款以及為關聯(lián)方擔保等關聯(lián)交易、資產重組、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專家的工作、補貼收入、非經常性損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營業(yè)務收入比重較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發(fā)生變更等。上述事項固然屬于重大事項,然而有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是不合適的,需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把問題搞清楚。為了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出具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修訂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中明確規(guī)定,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在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1)強調有關持續(xù)經營的重大事項;(2)存在可能影響會計報表的重大或有負債;(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發(fā)生變更且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4)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審計意見;(6)強調某一重大事項(持續(xù)經營除外)。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說明段中指明,“此外,我們提醒會計報表使用者關注……。本段內容并不構成對會計報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響已發(fā)表的審計意見類型”。通過采取這樣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描述事項代替發(fā)表意見的行為,防止把本應發(fā)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見的事項放在意見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更加明確地理解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此外,我們還在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規(guī)定,限制把某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作出表述。
關于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約有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準備問題,其中28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10份為保留意見,12份為拒絕表示意見。在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中,涉及壞賬準備的比重較大,有41份,短期投資跌價準備2份,存貨跌價準備7份,長期投資減值準備9份,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份,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份,在建工程減值準備4份,委托貸款減值準備2份(有的審計報告涉及若干項減值準備)。此外,還有若干份審計報告僅僅提及了應收款項本身,未明確提及減值準備問題。
從目前來看,上市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出現(xiàn)了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出于增發(fā)、配股或保持業(yè)績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資產減值準備,另一種傾向是為以后的資產重組、扭虧為盈、保住上市資格或避免ST處理打基礎,而多提資產減值準備。從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來看,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僅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描述了被審計單位計提減值準備的事實,而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還有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以審計范圍受限從而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為由,同樣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應當指出的是,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屬于會計估計而非不確定事項。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固然與上市公司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以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復雜性有關,但也反映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存在問題、未能勤勉盡責的情況,從而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費了社會資源。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出具恰當?shù)膶徲媹蟾?,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明確規(guī)定:(1)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對重大會計估計事項作出強調;如果管理當局作出了重大會計估計變更,且變更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shù)呐?,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以強調說明有關會計估計的變更事項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2)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不合理,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3)如果審計范圍受到被審計單位或客觀條件的限制,以致無法評價重大會計估計的合理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fā)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提及其他主體的工作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提及其他主體工作的情況時有發(fā)生,被提及的主體通常涉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及專家。根據(jù)統(tǒng)計,在1993-2001年之間,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20份,提及專家的審計報告約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近年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現(xiàn)象比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以及“根據(jù)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等措辭。此外,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也使用了“我們未復核”或“(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等責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審計報告中充分解釋無法信賴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理由等。眾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潤主要來源于其子公司,而這些子公司往往是設在境內的高科技公司或設在境外的銷售公司,潛藏著很大的財務欺詐風險。主審注冊會計師不對境外子公司進行審計,或無法對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只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擔審計責任的做法并不妥。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1)如果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均表示滿意,對其一貫執(zhí)業(yè)情況等方面已經熟知并認為良好,且對其他注冊會計師本次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工作質量感到滿意,主審注冊會計師一般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2)主審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的引言段、范圍段和意見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也不應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3)如果無法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或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能滿足要求,且無法直接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但不應被視為將其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4)主審注冊會計師如果決定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指明雙方的審計范圍,及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或其他重要項目占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整體各該項目的比例,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fā)表意見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5)主審注冊會計師在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使用“我們未復核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貴公司所屬子公司的會計報表”、“我們完全(或部分地)依賴于(或基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根據(jù)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或類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當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時,通常會出現(xiàn)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問題。根據(jù)統(tǒng)計,有相當一部分后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時,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僅僅簡單描述“上年度會計報表經XXX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事實,而沒有明確期初余額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的影響;甚至有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在說明段中使用“貴公司上年度會計報表非由我所審計,我們對本年度會計報表期初余額不予置評”的措辭。
我們認為,如果期初余額對本期會計報表不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可以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并應當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如果期初余額不存在影響本期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免被誤認為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前任注冊會計師。
3.提及專家的工作。根據(jù)統(tǒng)計,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情況在近兩年來開始增多。某些會計師事務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在玩數(shù)字游戲,明明知道專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將導致收益確認存在問題,但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擔的責任,只是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專家的工作,或雖指出會計報表部分地依賴于專家工作的結果,但又不說明專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這種做法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要求。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1)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把責任分攤給專家。(2)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提及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與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發(fā)表審計意見的理由。
關于對前期會計報表發(fā)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連續(xù)接受審計業(yè)務委托時,則至少前后兩期(前期及本期)會計報表是由其審計的。當前期的會計報表在本期的比較會計報表出現(xiàn)時,是第二次出現(xiàn)。此時,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不但涵蓋本期會計報表,也涵蓋再次出現(xiàn)的前期會計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再次對同一會計報表發(fā)表意見的做法,稱為更新前已發(fā)出的審計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更新前已發(fā)出的審計意見時,兩個審計意見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審計意見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審計意見的種類,可與以前發(fā)出的相同或與以前發(fā)出的不同。在審計本期會計報表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影響用于比較的前期會計報表的情形或事項。如果注冊會計師因被審計單位違反企業(yè)會計準則已經對前期會計報表發(fā)表了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而該前期會計報表已經在當期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重新編制,那么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應當指明該會計報表已經重新編制,并對該重新編制的會計報表發(fā)表無保留意見。目前,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認可被審計單位對前期會計報表進行重新編制,但對當期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尤其對比較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只字不提被審計單位重編會計報表的事實,使會計報表使用者產生誤解。明明記得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年度會計報表發(fā)表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怎么在比較會計報表中卻變成了無保留意見?
2011年我國開始對部分上市公司實施內控審計,其中大多數(shù)會計師事務所都對上市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強制審計后,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數(shù)量逐漸增多,其中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數(shù)量也逐漸增多,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被暴露出來。大部分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的內控審計報告披露上市公司的內控缺陷問題、持續(xù)經營問題,但未披露其對內部控制的影響。個別內控審計報告存在混淆內控缺陷分類情況,存在規(guī)避出具否定意見的嫌疑。目前內控審計報告還存在內控缺陷的性質及影響披露不夠充分、準確的問題。同時,內控審計報告還存在結論或相關信息披露與內控評價報告不一致,但雙方并未給予相關說明的問題。我國上市公司內控審計工作剛剛起步,仍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完善。
二、披露現(xiàn)狀
強制審計后,我國上市公司內控審計報告披露情況逐步得到改善,2012年60%以上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而2013年則有70%以上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數(shù)量呈上升趨勢,報告質量在逐步提高。
1.披露總體情況分析
本文分析了2012年和2013年我國滬深主板上市公司的內控評價報告以及內控審計報告,并根據(jù)國泰安中國上市公司內控研究數(shù)據(jù)庫中的數(shù)據(jù)進行匯總,匯總結果如下:
2012年我國2492家上市公司中有981家未披露內控審計報告,占總體比例為39.37%,60.63%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其中有1486家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類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占總體比例為59.63%,占已披露總數(shù)的比例為98.35%。在1511家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2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加事項段的審計意見,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見加說明段的審計意見,分別占披露內控審計報告上市公司總數(shù)的1.32%和0.33%。
2013年我國共有2355家上市公司,其中有553家未披露內控審計報告,占總體比例為23.48%,有180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占上市公司總數(shù)的76.52%。在已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1753家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類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占總體比例為74.44%,占已披露總數(shù)的比例為97.28%。在1802家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3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加事項段的審計意見,有兩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見加事項段的審計意見,1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見加說明段的審計意見,分別占披露內控審計報告上市公司總數(shù)的2%、0.11%和0.61%。
通過對兩年的披露情況進行對比發(fā)現(xiàn),2013年未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比2012年下降了43.63%,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比2012年上升了17.97%,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事項段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比2012年增加了80%,2013年有兩家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見加事項段的審計意見,而2012年沒有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加事項段的審計意見,而2013年被出具否定意見加說明段的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比2012年多了6家。通過對比可以得知,2013年我國上市公司披露內控審計報告的數(shù)量有所增加,被出具各類審計報告類型的上市公司的數(shù)量都有所增長,由此可看出,2013年各上市公司內控審計力度有所加大,同時也暴露出了我國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內控問題。
2.內部控制缺陷問題分析
2012年和2013年分別有20家和3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事項段的審計意見。其中大多數(shù)上市公司存在一般缺陷,少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在被披露的缺陷類型中有很多典型的缺陷內容,例如,公司停業(yè)整頓,持續(xù)經營能力出現(xiàn)重大不確定性,工程方面和關聯(lián)方交易方面存在缺陷,執(zhí)行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相關制度存在不規(guī)范的情形。還有一些公司內審部門尚未配備具有專業(yè)知識的內部審計人員,不足以對內控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或者公司未能及時構建與新市場開拓風險相關的內控,信息披露及時性和完整性方面還存在缺陷。
在被出具否定意見的上市公司中,大多數(shù)都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例如,貴糖股份公司蔗渣、原煤等大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基礎薄弱,部分暫估入賬的大宗原材料缺少原始憑證,影響該等存貨的發(fā)出成本結轉與期末計價的正確性,與此相關的財務報告內控運行失效,上述重大缺陷導致該公司出現(xiàn)重大會計差錯。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為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提供合理保證,而該公司的重大缺陷使其內部控制失去這一功能。
其他內控缺陷包括,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虛增營業(yè)收入,虛增營業(yè)利潤,虛增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上市公司未能按照《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和相關規(guī)定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控。財務報告內控存在的重大缺陷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層逾越管理權限審批使用資金,未能對子公司實施有效控制。非財務報告內控存在重大缺陷,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和部分子公司的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或者未能有效運作。與信息披露有關的內控存在缺陷,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未有效執(zhí)行,導致上市公司未及時識別出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事項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這些內控缺陷只是冰山一角,披露內控缺陷的數(shù)量較少并不意味內控建設的質量高,還有很多缺陷未被披露,報告的信息和真實情況仍有較大差距。
這些已被披露的上市公司內控缺陷反映出了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的內控問題,而信息使用者可以通過這些披露的內控缺陷了解上市公司的運營狀況,從而進行相關決策。從已披露的缺陷類型分析,大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是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披露的比例較低,并且遠遠低于美國上市公司內控重大缺陷的披露比例,很多公司有可能將重大缺陷歸為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導致內控自我評價的失效,致使信息使用者不能完全了解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因此,我國上市公司內控缺陷以及內控審計報告的披露還需要完善與提高,這樣才能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保障的信息,也能促使公司完善內部控制的建設。
三、完善內控披露的建議
1.提高管理者對于內控缺陷的重視
公司董事會對內部控制設計和有效實施應當負有責任,監(jiān)管層的監(jiān)管是上市公司進行內控缺陷披露的主要動機,而管理層對內控缺陷的認定、評價和披露也應承擔責任。上市公司管理層沒有充分認識到披露內控缺陷信息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缺乏披露內控缺陷的積極性以及責任感,導致上市公司披露的內控缺陷存在不真實的成分,最終造成公司內控失效的嚴重后果。因此應該加強公司管理層建設,提高公司披露內控缺陷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2.完善內控的有關規(guī)定
我國內控的相關規(guī)定仍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內控缺陷定性模糊,每家上市公司的認定標準會有所不同,這就造成注冊會計師在評估缺陷的嚴重程度時沒有可依據(jù)的具體目標,可能造成審計意見缺乏說服力。而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jiān)督委員會的審計準則第5 號《與財務報表審計相整合的財務報告內控審計》可以給我們提供一個典范,采取目標導向的做法進行缺陷認定。
3.加大對內控信息披露的監(jiān)管力度
提高內控信息的披露程度,就需要提高各方的監(jiān)管力度。一方面,政府監(jiān)管部門應當指導上市公司更好地認定和披露內控缺陷。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內控規(guī)范體系剛起步,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的積極性較弱,缺乏對其內控披露行為的有效監(jiān)管。因此政府監(jiān)管部門應加大內控信息披露的監(jiān)管力度,強化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的責任感和法律意識,從根本上提高內控信息披露的質量。
同時,注冊會計師對內控有效性進行審計,有利于加強對內控信息披露質量的外部監(jiān)督,進而提高公司內控披露信息的質量。目前,由于我國內控審計剛起步,注冊會計師開展業(yè)務的能力有待提高,監(jiān)管機構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培訓,提高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內控審計的能力。同時應加強對內控審計的監(jiān)督,提高注冊會計師對內控審計的風險意識,從根本上提高注冊會計師內控審計質量,實現(xiàn)內控審計的外部治理作用,從而推動我國上市公司內控信息的披露,以更好地保護利益相關者的權益。
參考文獻:
[1] 吳壽元. 我國公司內控審計現(xiàn)狀及相關建議[J]. 中國注冊會計師, 2013,(10).
[2] 吳一能. 上市公司內控審計缺陷及對策[J]. 財會月刊, 2013,(07).
[注]本文系“北方工業(yè)大學2014年大學生科技活動”與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項目(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Young Elite Teacher Project)“內部控制、會計信息質量與資源配置效率”(YETP1428)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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