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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中國不孕不育人口比例是10%~15%,比20年前的數(shù)字(2%~5%)翻了兩番,據(jù)說原因是環(huán)境污染、社會污染和濫用人流術。在此背景下輔助生殖技術如雨后春筍般蓬勃發(fā)展,截至2004年,北京大學第三醫(yī)院為5000余名不孕患者實施了體外受精,已有1000多個健康嬰兒出生?,F(xiàn)在全國開展不孕癥治療的中心大概有200家,從這一數(shù)字可以推算全國試管嬰兒的大致總數(shù)。由此人類生殖與性交脫鉤,過去的性交生殖的單軌制被性交生殖與非性交生殖的雙軌制取代,體外受精胎胚法律地位的確定成了各國關注的問題,下面將從一個典型案例入手分析。
田納西州的路易斯.戴維斯和瑪麗.戴維斯于1980年結婚,6個月后瑪麗發(fā)生宮外孕,因此切除右側輸卵管。以后她5次發(fā)生宮外孕,使自然生育成為不能。1985年,戴維斯夫婦接受試管授精。在3年內,戴維斯夫婦遭遇了5次失敗。1988年,冷凍保存準胎胚(Cryopreservation)技術誕生,1988年12月8日,醫(yī)生從瑪麗采集了9枚卵子。經過授精后植入了其中的兩個,冷凍了其余的7個。兩周后,醫(yī)院宣告植入失敗。兩個月后,即1989年2月,路易斯向瑪麗提出離婚。而離婚后剩余七枚受精卵如何處置,成了此后數(shù)年官司的源頭?,旣愓J為自己是這些胎胚的母親,認為他們(她們或它們)是她自己的一部分,希望得到他們以便在適當?shù)臅r間將之植入體內。路易斯則認為自己擁有每個這些胎胚的一半。為了不讓孩子在破碎的家庭中長大,他不希望瑪麗將來生下他們共同的孩子,因而拒絕成為父親。
本案中就涉及到了受精卵在植入母體之前的身份認證問題。各國在理論以及實踐中分別作出不同的回答,包括主體說(分為有限自然人說和法人說)、客體說(分為財產說和私生活利益說)以及中介說。
主體說把授精胎胚看作法律上的人。此說又分為兩支,其一把授精胎胚看作有限的自然人;其二將其看作法人。所謂“有限自然人”即其享有一定的權利,如生命、健康、身份、尊嚴權,財產繼承權等,有此傾向的主要是意大利,阿根廷等國。我國學者付翠英也對胎兒的地位持有限自然人說中的植入說,但具體“胎兒”一詞的時間點怎樣界定,是植入學說還是受精學說,仍有很大爭議?!度祟愄ヅ叻ā?23條規(guī)定了體外受精胎胚的能力:在被植入子宮之前,或在取得法律授予胎兒的權利之前,體外受精胎胚作為法人(Juridicalperson)存在。
客體說把受精胎胚看作不同權利的客體,即財產說和私生活利益說,按照約翰.洛克(1632~1704)的理論,每人都對自己的身體享有所有權,作為此等所有權客體的人的身體及其部分就是身體財產,從人體脫離的器官和組織就是體源財產。田納西州最高法院主要按照生育自決權理論裁決了Davis訴Davis一案,而生育自決權屬于私生活權的一個亞類。
中介說則是對二者的中和。它認為受精胎胚是介于人與物之間的過渡存在,因此應處在既不屬于人,也不屬于物的受特別尊敬的地位。此學說就強調了體外受精與著床的一個時間轉折點的問題,現(xiàn)在大多數(shù)認可的是14天,但也有國家如以色列的猶太法采用40天的標準,加拿大《關于人類輔助生殖和有關研究的法律》第3條在“胎胚”的定義中采用56天的標準。
1997年的《歐洲人權與生物醫(yī)學公約》由于各國立場不一致,沒有就出生前的人類的主體資格問題作出規(guī)定,但在第18條第1款規(guī)定,在進行法律允許的胎胚試驗時,應保證適當?shù)乇Wo此等胎胚。1998年歐盟了第44號指令,禁止為工業(yè)和商業(yè)目的使用人類胎胚。1969年的《美洲人權公約》第4條第1款規(guī)定:任何人都享有其生命受尊重權,此等權利自受孕開始受法律的一般保護。此款把對生命權的保護擴及于受孕的胎胚,從解釋空間來看,可以包括體內受孕的和體外受孕的胎胚。此后各國均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政策,我國衛(wèi)生部于2003年7月10日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guī)范》已做出了中介說的選擇。既嚴格規(guī)定了可以實施試管授精手術的醫(yī)療機構的資質,并且《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明確規(guī)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guī)范》禁止贈送胎胚,以維持這些可能發(fā)展為人的材料的非商業(yè)性并借此維護人的尊嚴;另一方面,又沒有像堅持自然人說的立法那樣限制受精胎胚的制作數(shù)目、剩余胎胚的用途等,并且《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guī)范》允許減胎,并把嚴格遵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作為技術人員的一項行為準則,這是一種典型的中介說立場。
衛(wèi)生部自2001年頒布的《輔助生殖技術的相關治理辦法》對生殖技術的發(fā)展做了框架性的指引,并組建了全國范圍的輔助生殖技術培訓基地。2005年,我國成立了中華醫(yī)學會生殖醫(yī)學分會,為我國的輔助生殖技術的治理及學術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臺,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生殖醫(yī)療的規(guī)范發(fā)展面對衛(wèi)生部已做出的正確選擇,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在民法理論中,在未來的民法典中反映或提煉這種已經在層級較低的立法中體現(xiàn)的中介性的存在,并且在細節(jié)問題上做更多的推敲和界定。拿出改革開放中“摸著石頭過河”的勇氣和“事從權宜”的靈活,定能較好地協(xié)調潛在生命的保護與維護婦女健康、促進科學發(fā)展3個方面的關系。輔助生殖技術定會在科學的路上走的更遠,定會為更多家庭帶來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