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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過對慈繼偉先生的《正義的兩面》的分析,深入挖掘正義、利益與道德情感三者之間的關系,得出“正義以利益和道德情感為基礎,同時反作用于利益和道德情感,是他們的存在的合理的配置器,使之達至和諧的共同體并良性運轉,最終實現(xiàn)人類最大化的自由,也即實現(xiàn)了正義的根本目的”這一結論。
[關鍵詞]正義;利益;道德情感
正義是人類永恒的話題。自從人類社會產(chǎn)生以來,人類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對正義的追求,因而也就導致了各個法學流派對正義的不同見解,并形成了各自相對獨立和完善的體系。由此,正義的主題成了學者們尤其是法學家們的聚訟焦點,思想家和法學家在許多世紀中業(yè)已提出了各種各樣的不盡一致的“真正”的正義觀,然而當我們深入其中時卻往往深感迷惑。正義有著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變幻無常,隨時可呈現(xiàn)不同形狀并具有極不相同的面貌。那么,在這多變的面孔背后有沒有恒定不變的本質的靈魂?慈繼偉的《正義的兩面》幫我們解答了這個問題,提出并系統(tǒng)闡發(fā)了正義的兩面性,即:個人自愿遵守正義原則之動機的有條件性與社會正義要求對個人的無條件性。
引子
作者在其引言中開宗明義地提出了他的中心立論,即:“正義有兩個相反相成的側面:一方面,作為利益交換的規(guī)則,正義是有條件的;另一方面,作為道德命令,正義又是無條件的?!弊鳛槿珪闹鞲删€貫穿到底,本文試圖將利益和道德這兩個核心概念作為重要支點來分析正義、利益與道德三者之間的關系以深入理解:什么是正義?如何實現(xiàn)正義?正義的目的何在?
作者以深邃和獨到的見解定義“正義秉性”?!罢x秉性由兩個因素構成:一是具體內容,二是結構性特征?!本唧w內容即正義的具體社會規(guī)范性內容,這些規(guī)范具有多樣性和不恒定性;而結構性特征即正義的恒定不變的普適性的深刻本質內涵。在這里,我們得以將作者所謂的定義與以往各思想家和法學家從各種不同層面和價值判斷標準形成的對于正義的觀點體系作一比較。比如,有承認正義即強權,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提出正義就是社會中各個等級的人各司其職、各守其序、各得其所。這種表面上看似合理的不平等的正義觀成為等級制度的一個正當依據(jù);有從平等的尺度出發(fā),亞里士多德相信平等就是正義,但正義又分為“數(shù)量相等”和“比值相等”,前者指平均的正義,即在平等的個人之間各人的所得在數(shù)目和容量上都相等,后者指分配的正義,即在不平等的個人之間根據(jù)各人的價值不等按比例分配與之相稱的事物。這種比例平等的觀點同其社會分層和承認特權的觀點是一致的;而康德從自由是屬于每一個人的唯一原始的和自然的權利這一前提出發(fā),認為正義是意志自由的結合;休謨認為公共福利是正義的唯一源泉;穆勒斷定正義是關于人類基本福利的一些道德規(guī)則;再有從功利角度出發(fā),形成了傳統(tǒng)的邊忒公式和雷根的現(xiàn)代版本等等。
可以說,上述這些正義觀都帶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同時作為對正義的具體現(xiàn)象的解說不可避免地對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社會制度建構產(chǎn)生利弊不等的重要影響。而作者對“正義秉性”的結構性特征的抽象分析解釋并規(guī)范了正義的具體現(xiàn)象,“不論正義的規(guī)范性內容是什么,這些內容能否得到實施,能實施到什么程度,怎樣才能得到實施,都取決于正義秉性的結構性特征”。即通過分析“正義(的結構)是怎樣的(即如何運作的),為什么是這樣的(即為什么會這樣運作)”來理解正義的具體內容應該是怎樣的。
二、正義與利益
(一)正義源于利益。休謨指出:“正義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p>
從主觀條件上講,人永遠擺脫不了對于物質和精神等個人利益的無止境的追求,個人利益是個人欲望的滿足,是個人自我要求的一種享受。愛爾維修和霍爾巴赫也認為,追求個人的自保、個人的利益與幸福,是人的本性。所以人們的行為必然永遠服務于這一自我利益意志。甚至“正義”之事也不例外?!耙哉x為中心概念的道德觀的基本預設是,不論是在本體意義上還是在道德意義上,個人利益都是第一位的,而集體利益只是個人利益的集合?!薄拔覀兯煜さ默F(xiàn)存社會,充滿了以共同利益為名追求自我利益的所謂‘利他主義者’。”
從客觀條件上講,作為利益對象的物質資源的缺乏和利益沖突。人類在總體上無法擺脫資源的稀缺,無法擺脫資源有限性的困擾。人類無窮的利己的欲望同有限的資源永恒存在。這就意味著不同主體的需要無法同時滿足而且同一主體的不同需要都無法同時滿足。由此利益沖突不可避免。休謨也認為物資資源和利他精神的缺乏是導致個人和群體利益沖突的根本原因。作者由此推理:“正義是一種彌補性品德:如果一個社會不缺乏物質資源和利他主義精神,正義的品德就不再必要。”并將休謨的這一觀點同漢普希爾的善觀念沖突作了區(qū)分。漢普希爾認為“正是通過不同善觀念的作用,不同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才能達到互不相容的尖銳程度,正義制度也才成為必要”。也即“正義需要解決的問題首先是不同善觀念之間的沖突,而不是單純的個人利益之爭”。但利己主義本身并不能構成善觀念的內容,何來善觀念的沖突。所以漢普希爾又提出善觀念的沖突是“偏倚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善觀點,從而對別人的利益、別人的善觀念缺乏足夠尊重的傾向”。這又回歸了休謨正義條件論的潛在內涵??傊x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善觀念多元化與沖突,而是人們在追求自我利益的過程中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的傾向。
(二)正義平衡并保障利益。哲人認為,正義是人德性的發(fā)揮,擁有正義的心靈便活得快樂,生活得好;從而是最大的利益,正義的人擁有最大的利益,因快樂而獲得的最大利益。
1.正義體現(xiàn)利益的相互性和交換性。我們知道,利益是對某種需要或愿望的滿足,甚至可以直接認為利益就是一種需要或需求。從自我與實現(xiàn)自我相聯(lián)系的角度詮釋利益,與其相近的另一種說法是客體對主體的肯定的價值關系以及主體之間的關系。因為人的社會性決定了個體必須不斷地同外界進行溝通和交流,并形成個體與個體以及個體與群體之間的相互和交換關系。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所說的:“人的社會性不僅僅意味著社會是人類生活之必需,也不僅僅意味著人們通過在某個社團里生活而獲得了需要和利益,這些需要和利益促使他們按照他們的體制所允許和贊成的某些具體方式,為相互利益而共同努力?!蹦敲凑x是如何體現(xiàn)利益的相互性和交換性,并實現(xiàn)對利益的合理分配和矯正?作者用“正義的命令”解決了這一問題,即“正義的命令是假言命令而非絕對命令;正義感是他律而非自律的道德情感”。假言命令涉及正義的“最低限度的相互性”?!白畹拖薅鹊南嗷バ浴蹦耸钦x秉性中的最基本要素。它涉及的是恒定不變的正義動機,不是靈活可變的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下表現(xiàn)出截然不同的規(guī)范性內容。當抽象的正義秉性的這一基本要素與實質性的正義觀(公道、自由、平等的正義觀)相結合時,正義便合理的分配并保障了利益。
我們將從利益的不同主體之間的關系來分析:(1)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國家利益指國家一社會復合體的再造要求或安全要求。它包括四種需要:生存、獨立、經(jīng)濟財富、集體自尊。國家必須保障個人的生存發(fā)展、公共秩序的安定穩(wěn)定和社會的和諧發(fā)展。在這個意義上,國家利益通過社會利益、公共利益及普遍性個人利益加以體現(xiàn)。那么,國家和個人之間如何通過明示或默示的規(guī)則完成彼此間的相互交換而實現(xiàn)正義呢?1)個人為了實現(xiàn)最大限度的自由,出讓部分自由給予國家,遵守國家的法律制度,并在法律制度的范圍內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這表明個人在獲得國家給予的各種權利時,應當保護國家利益,必要時甚至犧牲個人生命。2)國家應當保障個人的自由平等,合理分配利益資源,并保證在出現(xiàn)不當行為或違法行為時進行矯正。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在這種互動和自我完善的過程中體現(xiàn)并實現(xiàn)了正義。(2)個人利益之間。穆勒認為,正義乃是一種動物性欲望,即根據(jù)人的廣博的同情力和理智的自我利益觀,對自己或值得同情的任何人所遭受的傷害或損害進行反抗或報復。也即正義是為了實現(xiàn)自我利益并保護自我利益領域所涉的人和物。1)人們對于人格尊嚴和身份地位平等的需要,以及因這一需要而產(chǎn)生的利益沖突。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交換應當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這是正義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認定,正義的首要任務就是保障人的平等尊嚴,資源的貢獻和分配是次要任務?作者引入布坎南、羅爾斯和哈貝馬斯的正義主體為中心的正義觀,布坎南認為個人的根本道德平等是正義的首要范疇,而分配正義則是正義的次要范疇。羅爾斯寫道:“最好的辦法是通過對基本自由的完全可行的平等分配去盡可能的實現(xiàn)自尊這一基本善?!倍愸R斯則是強調正義的自律性,使人出于同情心而以正義待人。以上這些正義要么不合邏輯,要么不切實際,不可實現(xiàn),因為“事實上,自尊和自由根本無法分配,更談不上平等分配”。很明顯,利益資源在現(xiàn)存社會中構成了人的自尊和尊重的重要基礎。正義只有實現(xiàn)了對有限的利益資源在人們之間的合理分配,才能滿足人們對于尊嚴和平等的需要,解決人們?yōu)闋帄Z構成自尊基礎的社會條件而發(fā)生的沖突。2)個人利益之間的相互交換應在平等對待基礎上遵循法律并訴諸法律。哈貝馬斯在普遍性原則中指出:“要使某一個規(guī)范具有合理性,它的普遍遵守可能給每個人的具體利益的滿足帶來的后果和副作用都必須是所有受其影響的人都能自由接受的?!睖贤ㄐ袨榈钠瘘c是嚴格意義上的自我利益,這種自我利益的行使是建立在或者堅信是建立在大家共同遵守分配并規(guī)制這一利益的規(guī)則基礎上,也即相互交換行為的合理性證明是訴諸法律而非訴諸個人利益。2.正義體現(xiàn)了各個利益主體的內在和外在的和諧關系,使每個人都能在合理范圍內追求最大的自我利益。正義與社會的基本結構相配套,主要的社會體制分配基本權利與義務和確定社會合作所產(chǎn)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羅爾斯將其概述為:如果社會主要體制的安排獲得了社會全體成員總滿足的最大凈差額,那么這個社會就是一個井井有條的社會,因而也是正義的社會。每個人在實現(xiàn)自身利益時都會根據(jù)自己的所得來衡量自己的所失,社會的幸福由個人的幸福構成,個人的原則是盡量擴大自己的福利,滿足自己的欲望,社會的原則則是盡量擴大群體的福利,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所有成員的欲望構成的總的欲望體系。正如惹尼法官所說的,認識所涉及的利益、評價這些利益各自的分量、在正義的天平上對它們進行衡量,以便根據(jù)某種社會標準去確保其間最為重要的利益的優(yōu)先地位,最終達到最為可欲的平衡。
3.正義保障了各方面的利益。正義作為制度設計的重要考量,它的核心內涵已經(jīng)無形化為一種強制性的力量。利益之間的矛盾沖突需要強制性的保障,正義在這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義的首要原則必須能夠作為一個井然有序的社會的共同藍圖;原則在應用中應對每個有道德人格的人起作用.,限制的條件應當是公開的,讓每個人知曉,還要賦予各種互相沖突的要求以一種次序,最后從原始狀態(tài)推出的原則應當是決定性的,在它們之上沒有更高的標準。各方面的利益在交互中獲得界定,從而獲得了最強有力的保障。
三、正義與道德情感
通過對正義與利益的分析,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正義是純相互利益的關系,而與道德無涉?休謨曾說過以下一段耐人尋味的話:“自我利益是建立正義的原初動機,然而,對公共利益的同情卻是對正義美德的道德認可之源?!弊髡咴诘谄哒轮刑岬剑骸叭绻嗷バ缘韧凇嗷ダ妗?,相互性就無異于理性利己主義?!@說明,除‘相互利益’之外,相互性還應該有別的內容?!蓖瑫r著重闡明“相互性由低級向高級的發(fā)展不是一個單向的因果關系過程,只需以利害交換關系的保障為前提,而必須具備另外一些條件,其中包括一定程度的相互善意或正義感,亦即相互性的高級形式”
(一)正義無法脫離道德情感因素而獨立存在,道德情感產(chǎn)生正義的動力。道德情感是人們根據(jù)社會的道德規(guī)范評價自己和別人的舉止、行為、思想、意圖時所產(chǎn)生的一種情感。道德情感是人的一種屬性,這些屬性是人們可以向自己和對方相互合理要求的。個體運用一定的道德標準衡量、評價別人或自身的行為,或由于道德需要得到滿足所引起的情緒體驗。它是人的情感過程在品德上的表現(xiàn),一般成為品德的情感特征。當?shù)赖抡J識和道德情感結合而成為個人產(chǎn)生道德行為的內部動力時,便是道德動機。所以,道德情感是從“知”到“行”的中間環(huán)節(jié),是個體道德行為的內驅力。在道德情感的內容上,包括憤恨感、公正感、自尊感、寬容感、正義感等等。這些就成為正義的道德動機。羅爾斯認為:“道德人格表現(xiàn)為兩種能力:一是具有某種關于善的觀念的能力,一是具有某種正義感的能力。第二種能力的獲得表現(xiàn)在按照某些正當原則辦事的規(guī)定性欲望?!呓y(tǒng)一的基礎就是按照符合他的正當和正義感的方式,采用合理選擇原則的更高層次的欲望。”
彼得·斯特勞森認為,人無法長期避免人際交往而不喪失人性,而只與人交往,我們就會產(chǎn)生某些道德情感。他把這些道德情感稱為反應性態(tài)度。作者將這些反應性態(tài)度歸結為三種:憤恨、義憤、負罪感。其中憤恨的強度往往高于義憤和負罪感,因此,憤恨更能體現(xiàn)正義的相互性特征。
(二)正義內含道德情感的條件性。道德情感的條件性主要表現(xiàn)為道德情感的對等性和相互性。
1.個人之間的關系在道德情感上的表現(xiàn)形式是等利害關系:“以德報德,以怨報怨。”所以才有感激、憤恨、寬恕等情感。正義是如何來規(guī)制這種因遭受不對等待遇或對外界行為感到強烈不滿而產(chǎn)生的憤恨、義憤、報復?正義將個人極不穩(wěn)定的相互性轉化為社會維持的相對穩(wěn)定的相互性。在道德情感上表現(xiàn)為一種合理的道德心理期待,“個人必須無條件的遵守社會的正義規(guī)范,把正義理解為無條件的命令和德行”。這時國家便介入其中,出現(xiàn)作為報復的制度化形式的懲罰,同時保留了憤恨這一補償作用的情感。因此,正義實現(xiàn)了它的根本目的:維持不同個人之間的等利害交換。
2.這一相互性使我們區(qū)別了正義、仁愛和理性利己主義。作者歸納如下:“出于等厲害交換的動機,正義者的利他行為必須以相互性為條件;仁愛者的利他行為不需要這一條件;利己主義者則盡可能逃避自己在相互性關系中的責任。通過這三者的區(qū)別,我們可以看出相互性和憤恨的關系。正義以相互性為動機,所以必然導致憤恨的反應性態(tài)度。仁愛在動機上高于相互性,所以能超越憤恨的反應性態(tài)度,利己主義在動機上低于相互性,所以不會導致憤恨的反應性態(tài)度。所謂的正義是介于純粹的利他主義和純粹的利己主義之間的情感,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三)正義道德情感的升華。我們知道,交換是正義的原初動機?!斑z忘”和“寬恕”這種道德情感的存在表明,正義動機已在意識層面上得到了一定的升華,但這是否表明二者已經(jīng)超越了正義邏輯,同時不再具有條件性?作者分析論證了“在無意識層面上,正義行為仍在很大程度上產(chǎn)生于利害交換的愿望”。遺忘也即遺忘正義的原初動機,遺忘具有自發(fā)性,作者認為這種自發(fā)性實際上有賴于良好有序的互利局面,只要這一局面失去了保障或穩(wěn)定性,被遺忘的正義原初動機就會再現(xiàn),在這個意義上說明,遺忘本身就具有條件性。而寬恕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雙方面的,寬恕是建立在對方認錯的基礎之上,其實質是個人無條件的遵守正義規(guī)范,同時國家確保正義的條件性和相互性,包括法律手段的制裁;另一種是單方面的,寬恕是你認為對方錯并原諒對方不加追究,這種無條件的寬恕完全超越了正義的邏輯,不再是正義行為,是正義邏輯之外的另一選擇。
四、結語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得知“正義、利益與道德情感”三者是緊密相聯(lián)、不可分割的。正義并非是一個純粹的概念,也正是因為與利益和道德情感的千絲萬屢的聯(lián)系才塑造了多樣性的面孔。同時,也由于正義的多樣性和不恒定性,它深入了關系人類之根本的利益和道德。這里,我們又回歸了慈繼偉先生的正義的兩面性,即一方面,作為利益交換的規(guī)則,正義是有條件的;另一方面,作為道德命令,正義又是無條件的。
總之,正義是以利益和道德情感為基礎,同時反作用于利益和道德情感,是他們的存在的合理的配置器,使之達至和諧的共同體并良性運轉,最終實現(xiàn)人類最大化的自由,也即實現(xiàn)了正義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