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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駁的臺階,陳舊的樓房。客廳中的舊沙發(fā)、茶幾和角落里的一臺老式電視機,顯得清貧、寒酸。這就是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qū)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原局長王書田的臨時的家———他租來的住房。為籌集治病的費用,妻子賣掉了他在區(qū)公安局工作18年才分到手的一套住房。
采訪期間,我們聽到了不少他不講人情、不收禮金,甚至請他吃飯都遭拒絕的故事。難道王書田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另類”?我們帶著疑問,與王書田進行了面對面的溝通。
關(guān)于人情———“干反貪這一行就得不怕得罪人。講人情,顧面子,褻瀆的是法律!”
背景故事:2000年7月,王書田查辦某派出所所長劉某受賄案。案件偵查期間,說情電話不斷,劉某家人提著重禮上門,求他“高抬貴手”,王書田拒絕了。劉某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記者:臨潼地方不大,你辦案的對象有的還與你相識。但是你從來不講人情,甚至不肯出去與別人吃頓飯。你不擔心會得罪人?
王書田:按規(guī)定能辦的事,哪怕就是不認識的街坊鄰居,我都認真幫忙給辦。不能辦的事,把話說明白,是真朋友就不會計較。只有不了解我的人,才會覺得我“鐵面”。
人情再大,大不過法,干反貪這一行就得不怕得罪人。講人情,顧面子,褻瀆的是法律。外出吃飯,如果是別人有意掏錢請客,我不會去的。因為人家掏錢請的不是你這個人,而是你手中的權(quán)。這種飯,不能吃!
關(guān)于廉政———“權(quán)力是黨和人民給的,不能把它當作自己的私物,更不能把手中的權(quán)力當作擺脫清貧的工具?!?/p>
背景故事:1999年,在查辦某大型國企一外地銷售公司經(jīng)理貪污案時,王書田帶領(lǐng)檢察人員與該集團的保衛(wèi)處長一起外出取證。當時,保衛(wèi)處長帶了4萬多元現(xiàn)金,準備供辦案人員使用。但王書田堅持不用發(fā)案單位一分錢。為節(jié)省辦案經(jīng)費,他與檢察人員住最便宜的小旅店,吃最便宜的飯菜。取證后已到新年,保衛(wèi)處長想請他們坐飛機返回,但王書田堅持坐火車硬座回了家。
記者:有人說,找人辦事就得送禮,讓人辦案更得“出血”。也有人說,只要錢不揣進自己腰包就不算犯錯誤。你這樣做,會不會讓人覺得有點刻板?
王書田:有人認為搞市場經(jīng)濟,“服務(wù)”就要收費。但是不管什么時候,檢察工作都絕對不能摻入經(jīng)濟因素。不給錢不辦案,給錢才辦案、亂辦案,那不是維護社會公正。人家當面不說,背后會戳你脊梁骨。
人家為什么給你錢,還不是看你有這個位置,有這個權(quán)力?但這權(quán)力是黨和人民給的,不能把它當作自己的私物,更不能把手中的權(quán)力當作擺脫清貧的工具。咱做人、做事不能違背法律,愧對良心。
關(guān)于生活———“干反貪這一行,物欲不能太強,否則就容易犯錯誤。打鐵先得自身硬,反貪就得先戒貪!”
背景故事:王書田先后三次住院、兩次吐血,花去大筆醫(yī)療費。他一個月的工資才1400多元,妻子下崗多年。為治病,王書田的愛人借遍了幾乎所有親友,無奈賣掉了家中的住房。但就是在這樣艱難的處境下,王書田也從未向組織伸手,更未向案件伸手。
記者:有人認為,“無官不腐,無官不貪”,特別是反貪局長,抓的都是“有錢人”,怎么會沒錢?別人能理解像你這樣的清貧嗎?
王書田:干反貪這一行,物欲不能太強,否則就容易犯錯誤。打鐵先得自身硬,反貪就得先戒貪。你自身不清廉,還反什么腐呢?把物質(zhì)生活看得淡一點,把事業(yè)看得重一點,對生活就很容易知足。后來生病了,我覺得自己也比一般老百姓要好得多,我還有房可賣,有地方借錢。只要有一點辦法,咱就不能給單位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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