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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分局,稽查局:
為了進一步深化“效能革命”活動,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和機關工作作風,規(guī)范機關辦事制度,增強服務意識,優(yōu)化納稅服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38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地稅系統(tǒng)推行“一窗通”全程辦稅服務?,F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推行“一窗通”全程辦稅服務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和*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建立有序、順暢、高效運行的服務型政府機關”的要求,緊緊圍繞“依法治稅、提高效率、加強服務”的工作思路,進一步提高納稅服務意識,拓展服務范圍,簡化審批手續(xù),提升服務水平,創(chuàng)造良好的服務環(huán)境,開拓創(chuàng)新,追求卓越,逐步建立全方位的納稅服務工作體系,打造廉潔、高效、依法行政的服務型地稅機關,為優(yōu)化我市投資環(huán)境,促進經濟建設協(xié)調健康發(fā)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加快我市建設全面小康社會步伐作出新貢獻。
推行“一窗通”全程辦稅服務的工作目標是:牢固樹立“以人為本、規(guī)范管理、文明服務”的治稅思想,以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為宗旨,以納稅人的需求為中心,從根本上消除地稅機關內部各部門、崗位之間的界限,對征管系統(tǒng)、行政文書受理系統(tǒng)等進行優(yōu)化整合,將全局所有的辦稅服務項目前移到“辦稅服務窗口”,依法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優(yōu)質的全過程服務。
二、基本涵義和工作原則
“一窗通”全程辦稅服務是指各稅務分局將所有辦稅服務事項整合到辦稅服務大廳,在服務大廳設置若干窗口,各窗口負責受理本窗口受理范圍內的涉稅事項,實行即辦事項“即受即辦”,限辦事項“內部運轉、承諾服務”的方法,并按照“誰受理、誰回復”的原則由同一窗口進行回復,強化“導稅臺”服務功能,提供全過程引領辦理和代辦服務,加強內部協(xié)調,簡化審批程序,確保辦稅服務大廳成為納稅人可以辦理所有涉稅事項的服務場所,為納稅人提供全程、便捷、高效、優(yōu)質的服務。
“一窗通”全程辦稅服務要遵循“便民、公開、依法、高效”的基本原則。
(一)便民原則。通過稅務機關內部協(xié)調運作,便于替納稅人辦理各種涉稅事項。
(二)公開原則。將服務項目、服務對象、辦稅手續(xù)、辦稅程序、完成時限、收費標準等內容全面公開,讓納稅人清楚明白,同時便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三)高效原則。對每一件行政申請事項,隨時受理,快速承辦、按照納稅服務承諾時限辦結。
(四)依法原則。堅持依法辦稅,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辦理,既合法又要讓納稅人滿意。
三、受理事項
凡屬*市地方稅務局職責范圍以內涉稅事項包括納稅申報征收、稅務登記、發(fā)票管理、稅務咨詢、稅務行政審批(包括核準、審核、備案、證明)及納稅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涉稅事項,均在全程辦稅服務事項的范圍內。全程辦稅服務事項按照辦理的時限分為即時辦理事項和限時辦理事項。
(一)即時辦理事項主要有:
1.稅務登記類。包括開業(yè)登記、變更登記、社保登記、社保變更登記、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稅務證件掛失申報、稅務登記證件補辦、外縣(市)納稅人報驗登記、停業(yè)(復業(yè))申請審批等;
2.稅收證明類。包括固定工商戶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開具、建筑安裝企業(yè)承建外地工程項目所得稅納稅聯(lián)系單、完稅證明等;
3.發(fā)票管理類。包括發(fā)票領購、日常發(fā)票繳銷、窗口臨時開具發(fā)票申請、異地使用發(fā)票、發(fā)票掛失申請等;
4.稅務咨詢類。包括稅務政策咨詢、代辦服務等;
5.申報征收類。包括申報征收、申報方式申請等;
6.其他。包括新辦的雙定戶稅收定額初認定等。
(二)限時辦理事項主要有:
1.納稅定額申請、納稅定額變更申請;
2.延期申報申請審批;
3.延期繳納稅款審批;
4.征收方式申請;
5.貨物運輸行業(yè)納稅人自開票資格認定;
6.減免稅審批類;
7.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抵免企業(yè)所得稅;
8.納稅人具名發(fā)票申請;
9.注銷稅務登記、注銷社保登記;
10.社保費緩繳申請審批、社會保險費延期申報申請審批;
11.非貿易售付匯稅收證明;
12.收入退庫;
13.個人住宅出售免征營業(yè)稅審批;
14.其他。
具體按照《全程辦稅服務受理項目一覽表》執(zhí)行。
四、辦理程序
(一)全程辦稅服務辦理程序分受理、承辦、回復三個環(huán)節(jié)。
(二)簡易事項采取直接辦理制。對即時辦理事項,凡納稅人申報材料齊全的事項,受理人即收即辦,當場辦結;申辦人申報材料不齊全的,受理人必須填寫《一次性告知單》,一次性告知納稅人需補辦的材料。
(三)需要多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核審批的限時辦理事項,實行承諾辦理制。
1.經審查,申辦人申請的辦理事項符合受理條件,受理人收件后,經審核申報材料齊全的,應向申辦人開具《全程辦稅服務事項承諾書》(一式兩份,注明服務承諾時限、投訴電話等內容);若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不齊全的,受理人必須向申辦人開具《一次性告知單》,一次性告知納稅人需補辦材料。服務承諾時限從申辦人補齊材料之日起計算。
2.經過審查,對申辦人申請的辦理事項不屬本單位受理范圍或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應向申辦人開具《否定備案書》,當場交給申辦人并解釋說明。
(四)涉稅服務項目進入全程辦稅服務程序后,根據服務項目的相應程序,各承辦崗位在辦理過程中要嚴格按規(guī)定時限完成辦理工作,在辦理完畢后必須填制《稅務文書傳遞單》,在服務時限內轉交下一辦理環(huán)節(jié),各承辦崗位間不得推諉扯皮。
(五)服務項目的所有環(huán)節(jié)辦結后,由終結崗位將辦理結果轉交受理人,受理人對辦理事項進行審核無誤后,通知或反饋申辦人。
(六)受理人發(fā)現服務項目辦理時限超出總承諾時限的,應向主管領導匯報,主管領導、崗位責任人應向申辦人致歉并說明原因。無正當理由或情節(jié)嚴重者,按《*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各分局要加強對各環(huán)節(jié)辦理時限的控制和監(jiān)督。
(七)需報市局審批的事項,實行分局局長負責制,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結后,由分局及時轉交受理人。
(八)受理人在向申辦人送達已經辦理完畢的涉稅文書時,應要求申辦人在《全程辦稅服務事項承諾書》(第二聯(lián))注明“已辦結”字樣。
(九)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與申辦人聯(lián)系,或者不能按時辦結的,受理人應提前通知申辦人,及時溝通并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
(十)全程服務辦結后,受理人應將有關資料整理歸檔,每月底向分局檔案室進行移交,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保存。
五、實施步驟
20*年7月31日前,完成實施全程辦稅服務工作制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一步,完成在納稅服務廳對外設立全程辦稅服務窗口等硬件設施,明確各崗位職責,并保證人員到位。
第二步,組織審議我局全程辦稅服務的全部涉稅事項工作內容和納稅人需提交材料說明等,確定全程辦稅服務事項一覽表。
第三步,按照全程辦稅業(yè)務流程,建立全程辦稅服務工作的相關配套機制。
第四步,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并對社會進行政務公開。
第五步,利用網絡資源優(yōu)勢,將全程辦稅服務納入計算機網絡管理,在我局外網設置“全程辦稅服務”界面,介紹全程辦稅服務相關制度和方法,進一步方便納稅人,體現公開透明的原則,便于監(jiān)督考核。
六、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推行“一窗通”全程辦稅服務,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為了便于協(xié)調、統(tǒng)籌此項工作,我局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程辦稅服務的組織、實施,以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分局要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實施這項工作列為本單位的一項長期的、重要的任務。各有關科室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察科為本單位實施全程辦稅服務的內部監(jiān)督機構和投訴受理機構。接到申辦人投訴后,及時協(xié)調處理,及時做出答復。對較為復雜的事項投訴,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法規(guī)科為實施全程辦稅服務的內部行政執(zhí)法檢查機構,將全程辦稅服務列為日常行政執(zhí)法檢查,對一般問題進行全局通報,情節(jié)嚴重的問題,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征管科為本單位實施全程辦稅服務的定期回訪機構,定期對申辦人進行回訪,及時了解全程辦稅服務實施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各有關業(yè)務科室對上報市局辦理的涉稅事項要嚴格按照行政審批制度和政務公開的內容做好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相應工作,凡因市局科室原因導致違諾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要加快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包括全程辦稅服務投訴督察管理辦法、全程辦稅服務行為規(guī)范、全程辦稅服務工作人員主要工作職責、全程辦稅服務工作流程表、全程辦稅服務公開內容及公開辦法等。
為了提高全程辦稅服務的效率,保證政令暢通,強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將此項工作納入我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投訴問題列入行風建設責任制進行考核。
七、本意見自20*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