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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級人民法院調研組:
我院接到州中院關于開展民事審判工作調研的通知后,院班子高度重視,及時成立了由相關副院長為組長的調研組,從辦公室、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人民法庭抽調了精干人員作為調研組成員,對州中院要求的調研內容進行了廣泛交流、討論,把調研任務細化分解到每一個調研組成員,各成員進行了深入調研后,我們集中進行了討論,現(xiàn)將我院民事審判工作作如下報告,不足之處,懇請各位批評指正。
一、20*年以來的民事審判工作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件,現(xiàn)已結案*件,結案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件,占受理總數的*;在審結的*件案件中,調解結案*件,撤訴*件,調撤率達*,速裁結案*件,占結案總數的*;共上訴*件,其中:維持原判*件,改判*件,發(fā)回重審*件,調解*件,撤訴*件,移送*件,未發(fā)回*件。
受理一審案件*件,審結*件,審結率*。其中:受理權屬侵權案件*件,審結*件,審結率*;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件,審結*件,審結率*;受理合同糾紛案件*件,審結*件,審結率*。
二、主要做法及經驗
(一)加強隊伍建設
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優(yōu)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隊伍,是做好民事審判工作的保障。我院在隊伍建設中,一是加強專業(yè)化建設。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為重點,不斷提高民事法官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法律適用能力;鼓勵審判人員在審判實踐中研究疑難問題,開展應用型審判研究;繼續(xù)鼓勵干警參加學歷教育和國家司法考試,提高干警的學歷層次和法律專業(yè)水平。二是加強紀律作風建設。開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動,提高法官的自我約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防線;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約束法官不廉潔行為。建立《法官干警廉政檔案》制度,每一位法官干警都有一份廉政檔案,紀錄了他們的收入申報、獎懲等廉政情況;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做到警鐘長鳴。三是每個季度召開*次民事審判工作聯(lián)系會議,及時總結民事審判工作經驗,學習、討論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加深對新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的理解,提高了法官適用法律的能力。四是每兩周召開*次政治業(yè)務學習會議,每次的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同時,不定期開辦“法治論壇”,指定*名法官到臺上組織學習新法律法規(guī)或就某一方面的審判工作進行發(fā)言,其他法官再進行交流發(fā)言,對提高法官的法律素養(yǎng)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二)注重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統(tǒng)一
我院始終力求做到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最佳統(tǒng)一,具體工作中,一是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要求廣大法官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的意識、維護穩(wěn)定的意識和為司法為民的意識,在審判時不就案辦案、孤立辦案。二是重視審理涉農案,制裁各種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三是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案件,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四是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監(jiān)督、政協(xié)的民主監(jiān)督。我院積極主動地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民事審判工作,接受評議,聽取意見,認真整改。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督辦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視,公正處理,及時上報結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重大案件審理,進一步認真落實《*縣人民法院關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重大案件審理的規(guī)定》,同時,我院規(guī)定從今年起把此項工作納入對各民事審判庭、人民法庭的崗位目標進行考核,使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重大案件的審理走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五是注重協(xié)調好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系,從而得到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使一些社會熱點、難點案件得到及時處理。
(三)注重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方便群眾訴訟
*進一步探索和優(yōu)化內設機構職能。20*年以來,我院“大立案”格局基本形成,由立案庭統(tǒng)一立案、排期開庭、送達法律文書。通過1年多的實踐表明,原來所謂“大立案”格局有利有弊:利主要表現(xiàn)在方便了群眾訴訟,對審判法官形成一種良性監(jiān)督制約,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弊主要表現(xiàn)在造成法官對當事人無任何接觸,無法了解當事人基本情況、心里狀況,法官只在開庭時抱著卷宗審判案件,因為無針對性,降低了調解的可能性和調解效率、審判效率。今年以來,我院積極探索和優(yōu)化內設機構職能,由立案庭統(tǒng)一立案,但排期開庭、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由審判業(yè)務庭負責,創(chuàng)造審判法官了解當事人基本情況和心里狀況的機會,以此提高審判效率和調解針對性。此項工作我們正在積極探索中,在權衡利弊之后,我們將做出科學選擇。
*大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一是切實提高司法審判能力,提高庭審質量,確保公正與效率。著力抓好庭審駕馭、法律適用、調解技巧、文書制作等重點環(huán)節(jié),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成立案件質量評查組,按季度對所有案件進行評查,查找問題,獎懲法官,抓好整改。二是推進司法為民能力建設,全面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要求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審判和人格魅力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對初訪的涉訴當事人,建立辦案法官接訪和答疑制度,不斷提高法官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增強法官的親和力,樹立法官公信力。
*加大調解結案力度。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高度重視案件審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導矛盾,積極采用訴訟調解的方法解決糾紛,將庭前、庭中、庭后調解相結合,充分發(fā)揮調解工作的優(yōu)勢,以當事人的和解促社會和諧,調解結案的大部分案件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比如,20*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審結民事案件*件,其中調解結案的*件,撤訴的有*件,調撤率高達*。
在調解工作中,我們的具體做法主要是:(1)注重把握調解原則。我們的原則是“合法、公開、效率、規(guī)范”,合法就是所有調解協(xié)議內容都必須合法,不得出現(xiàn)強迫當事人調解的問題;公開就是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以外,都做到公開調解;效率就是不允許法官以調解為名拖延辦案時間;規(guī)范就是法官的儀態(tài)、語言、調解文書必須規(guī)范。(2)建立健全調解機制。把調節(jié)納入工作考核內容;不定期組織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談調解工作的經驗和體會;充分利用和鄉(xiāng)(鎮(zhèn))、村、自然村三級人民調解網絡,人民法庭認真指導好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僅20*年,我院曲江人民法庭就指導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處民事糾紛*件,把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法庭之外。
*推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為提高審判效率,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我院積極推行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制度。20*年至今年6月審結的*件民事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有*件,占*。
在速裁方面,20*年我院共速裁審結*件案件,多數以調解、裁定方式結案,部分以判決方式結案,具體為調解*件、裁定*件。具體做法為:(1)在立案之初進行繁簡分流時,對案件事實簡單,證據較少的案件在安排開庭日期后直接移送速裁組審理。(2)對可以速裁的案件,填寫口訴筆錄,計算訴訟費,當事人預交訴訟費后即開庭調解,力求當日結案。20*年,我院專門在立案庭成立速裁組,負責速裁案件。今年4月,我們又撤銷了速裁組,由各民事審判庭審理速裁案件。具體是哪種方法更適合我院實際,還有待進一步探索。
*推行巡回審判,方便群眾訴訟。我院堅持“便民、利民”原則,盡量使用方便群眾的方式審判案件。我院民一庭、民二庭、曲江人民法庭每年均有一部分案件實行巡回審理,就地審理,即收、即審、即結,走一路審一線,使群眾在自家門口就能打官司討說法。由于辦案經費不足等原因,民一庭、民二庭巡回審理案件的數量較少。*人民法庭巡回審理的數量相比較而言更多一些,5年來,該庭在所受理的*件案件中,巡回審理*件,占收案總數的*。
三、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辦案經費難以保障,巡回審判等司法為民措施難以落實
隨著《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施行,法院所收訴訟費用降低到原來的三分之一,而辦案經費難以落實,巡回審判、司法調解、走訪回訪當事人等一些司法為民措施難以落到實處。
(二)編制緊缺的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
我院現(xiàn)有民一庭、民二庭、*人民法庭審理全縣各類民事案件,以上*個庭僅有法官*人。全縣每年發(fā)生的民事案件在2000到*件之間,法院受理的案件也在500到*件之間,其余由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法庭不僅審理這些案件,還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力的不足和繁重的審判任務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要認真落實巡回審判等制度的話,人力資源的不足更加明顯,而受到法院現(xiàn)有編制的影響,法院沒有能力增加民事法官。
(三)息訴服判任務更加艱巨
隨著人民群眾法律素質的迅速提高,越來越多的群眾有打官司的意識,《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施行,使大部分群眾打得起官司,因此,民事案件有增多的趨勢。由于民事案件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加上在證據采用方面實行“誰主張,誰舉證”,一些當事人的訴訟風險意識不強,把自己舉證不能、訴訟決策失誤、不當行使訴訟權利、不積極履行訴訟義務導致的不利訴訟結果視為司法不公,從而不斷申訴,加大了息訴服判的難度。
(四)在案件審理中遇到的一些問題
*審理國有企業(yè)破產案件中遇到的問題。該類案件涉及人數眾多,有的上百人,如果處理不好就會激化社會矛盾,引發(fā)更大的爭端。法官在審判這類案件時,不能純粹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審理,還要顧及社會效果。有時,這類案件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決,需要多部門配合,給法官協(xié)調各類關系帶來了難度,加大了審判工作量。
*司法鑒定方面的問題。有些法官同志提出司法鑒定不公正的問題,對負責司法鑒定的中介機構缺乏相應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
*職工全額集資建房合同案件審理中遇到的問題。在職工全額集資建房中,單位與施工方簽訂了合同,各集資建房人也與施工方簽訂了合同,由此帶來訴訟主體混亂的問題。
四、幾點意見和建議
*對于辦案經費難以保障和人員緊缺的問題,請調研組多呼吁、協(xié)調,盡量保障辦案經費,為基層法院增加編制,確保有人辦案,辦得好案。
*對于在審理國有企業(yè)破產案件中遇到的問題,請調研組向相關部門反映,以便建立多部門協(xié)調聯(lián)系機制,確保國有企業(yè)改革順利進行。
對于司法鑒定和職工集資建房合同案件審理中遇到的問題,望中院作出規(guī)范性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