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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有機化學教學過程中滲透食品安全知識
所謂滲透,就是在進行相關課程教學時,對教學中涉及有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內容進行及時的、適當的知識加深、更新以及思維拓展.通過畫龍點睛的教學方式進行教學改革,既可以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受到食品安全教育,又不對緊張的教學時間安排造成新的沖擊.在有機化學教學中滲透食品安全知識,強化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我們開展了以下工作.
1.1有機物對食品的污染
食品的化學污染有可能成為21世紀最嚴重的食品污染問題,如農藥、添加劑、包裝材料等都是食品安全的重大隱患.教學過程可以根據相關內容,有針對性地滲透有機物對食品造成的污染,并告訴學生化學污染對食品安全的危害.比如,在講烯烴的化學性質———聚合反應時,可以插入包裝材料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等內容及其對食品安全的影響.作為包裝材料,聚乙烯、聚丙烯比較安全,而聚氯乙烯單體———氯乙烯不僅具有麻醉作用,還具有致癌、致畸作用,以此說明如果食品包裝材料選用不當,會造成食品污染,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再比如,有些不法商人為了提高食品的色澤,吸引消費者,在食品中添加蘇丹紅.可以此例引出偶氮化合物的學習,并介紹一些天然食用色素如辣椒紅素等.在有機化學中,類似的例子很多,通過這些貼近生活的教學內容,使學生明白有機化學與食品安全息息相關,起到活躍課堂氣氛、提高學習興趣、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的效果
.1.2食品污染的危害性
食品安全事件每天都在發(fā)生,它所形成的困惑已經將人類包圍.然而,人們卻忽視它的存在,并且將這種威脅置之度外,這與人們的錯誤觀念和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以及對食品污染危害的認識有關.因此,一定要讓學生認識到食品污染對人類造成的危害,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學生對食品安全的防范,從而增加他們的憂患意識,消除食品污染帶來的隱患.曾經震驚世界的日本公害事件“水俁病”,原因就是汞在水體中通過食物鏈逐漸富集,最后危及到人們的健康.把這個事件與乙炔水合反應結合起來,一方面加深學生對乙炔水合反應的學習,另一方面使學生充分認識到食品污染對人類造成的嚴重危害.例如,2006年9月,上海300多人因食用豬肉、豬內臟,出現肌肉震顫、頭暈、嘔吐、心悸等中毒癥狀,后被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確認為瘦肉精中毒.如果在胺類化合物的學習中插入瘦肉精事件這一生活實例,講述食品污染給人類生存帶來的危害,更容易增強學生的食品憂患意識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識.
第二章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
第五條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計劃,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等部門制定、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
第六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將組織所在地同級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商務等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制定本行政區(qū)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方案,并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備案。
國務院衛(wèi)生部門應當將備案情況向國務院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等部門通報。
第七條國務院農業(yè)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等部門應當主動收集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必要時,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yè)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等部門在對信息核實后,應當及時調整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計劃。
第八條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計劃作出調整外,必要時,還應當依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報告的有關疾病信息調整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計劃。
一、風險社會理念與食品安全屬性
(一)風險社會理念德國社會學家貝克將“風險”定義為處理因現代化本身引起的危機與不安全的一系列方法,所以風險的概念是對現代化的一種反身性認識,主要是由科技文明衍生而來,其本質與傳統(tǒng)社會的自然風險有明顯不同:
(1)現在社會的風險是我們無法感覺到的。比如那些完全逃過人類感知能力的放射物、空氣、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這些物質都是長期或者短期對我們或者周圍的生活產生影響,當然這種傷害是不可預見的,也是我們看不到的,但是這種傷害卻是致命的。因此,風險的嚴重程度走出了預警檢測和事后處理的能力:“精確的風險‘管理’工具正被磨得鋒利,斧子正被掄起來。那些指出風險的人被誹謗為‘杞人憂天’和風險的制造者。他們所表明的威脅被看作是‘未經證實的’。人們說,在確定情況如何并進行合適的測量之前,必須進行更多的研究?!?/p>
(2)現在風險所牽涉的對象具有非常大的廣泛性。也就是說,在風險社會下的風險可能對我們整個社會、整個世界都造成極大的損害,這種損害是全世界都會遭受的,與任何國界、地域毫不相干,在這樣的損害面前,任何國家、民族、種族,都是平等的受到損害。
(3)在風險社會里,人們所遭遇的風險是無法評估的,因為新的風險因素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其中包括內在的因素及外在的很多影響,同時,我們所面臨的風險是各種社會制度下的產物。人們在追求物質生活的同時,對整個地球造成了極大的環(huán)境及生態(tài)污染,這都將成為一種風險的組成部分。
(4)我們所面臨的風險存在于很多方面,作為現代人類工業(yè)化社會的正常后果,這種風險將伴隨著人類的發(fā)展,而且,在人類毫無休止地追求更完善生活、無休止地對大自然進行破壞以獲得舒適便利生活的同時,這種風險的陪伴將不會停歇和消除。
一、和諧社會背景下應重視食品安全
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和諧社會應當是一個犯罪率相對較低、安定有序的社會,是對公民的權利保護程度相對較高,國家、社會、個人之間動態(tài)平衡的社會。被害人問題不僅是個人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隨著被害人學的產生和不斷發(fā)展,逐漸認識到對被害人問題的處理不妥會使被害人惡逆變,直接影響到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就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人來說,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后,被害人的受眾廣、死亡率高、后遺癥嚴重。由于食品安全犯罪對人體機能所造成的危害往往不是即時性的,要經歷一段時間的累積才出現。比如,一些膨化食品中經常加入含鋁膨松劑,攝入微量對人體不會產生危害,但長期服用就會在人體內逐漸沉淀,慢慢就容易發(fā)生骨折和非缺鐵性貧血癥,且這種危害后果會在人體持續(xù)很長一段時間,比如晚年引起老年性癡呆,對神經系統(tǒng)、骨骼、肝、腎、心和免疫系統(tǒng)等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在和諧社會語境下有重要意義。
1.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是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被害人的人權保護狀況不僅反映一個國家刑事法治、刑事司法的公正程度,也是對一個國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水平的反映?!焙椭C社會建設中的“以人為本”要求不但要保障犯罪人的權利,也要保護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精神痛苦和心靈創(chuàng)傷的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使其得到應有的賠償或補償,獲得理解、援助和支持,平復報復情緒,心靈得到撫慰。
2.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被害人如果感覺國家怠于保護和救濟自己遭受的健康以及財產損失,則容易產生對抗情緒,可能會采取上訪、鬧訪等,甚至去報復犯罪人和其親屬。更甚者,在得不到國家救助和社會援助情況下,可能參與到食品安全犯罪中,以彌補自己受到的損失或報復社會。所以,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可以使被破壞的非正義恢復到正義的狀態(tài)。
3.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有利于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安定。國家和社會通過對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護,使全社會都能了解被害人遭受的傷害,增強社會成員的正義感和同犯罪做斗爭的責任感。加強對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預防,教育人們不要有貪利心理和僥幸心理避免自己成為犯罪的被害人,進而從防止被害的角度來實現預防犯罪。
二、保護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措施
法律法規(guī)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制度分析及對策論文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制度分析及對策
摘要:從近年來人民普遍關心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入手,闡述我國現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現狀及分析存在的問題及根源;從完善我國現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角度,提出了整合現有法律資源,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參照國際食品法典等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國際標準和技術法規(guī),消除綠色技術壁壘;建立強制性的食品安全標準化體系是確保食品安全技術保障的重要依據;更加強化法律法規(guī)的懲罰力度,賦予食品監(jiān)管部門更充分的權力;整合執(zhí)法力量,解決多頭執(zhí)法問題等六個方面提出了解決現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對策和措施,促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fā)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體系;綠色技術壁壘
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