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縣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chuàng)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推行范圍
公務卡的推行范圍暫定為全縣縣本級財政全額供給單位,根據(jù)條件逐步擴大到納入財政管理的所有單位。
二、公務卡辦理
(一)公務卡采用貸記卡。
(二)公務卡的持卡人為預算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各預算單位將各單位法人代表填寫的“公務(信用)卡申請表”,報送財政局各歸口股室,各歸口股室收集整理后交國庫支付中心。
(三)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集中到銀行為各預算單位申請公務卡辦理。
(四)銀行按規(guī)定程序為各預算單位辦理公務卡(主卡、副卡各一張)并經(jīng)支付中心、各歸口股室發(fā)放至每個預算單位。
三、公務卡使用
(一)預算單位的公務費支出,能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全部實行直接支付,確實不能實行直接支付的,用公務卡支付。
(二)刷卡消費。單位在公務活動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可在公務卡限額內(nèi)進行公務刷卡消費。并取得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和發(fā)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公務卡的額度以預算單位月平均公用經(jīng)費標準為最高限額,具體使用額度以財政局開具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單》為準。如有特殊事項,可到財政部門申請擴大限額,最高擴大額不能超過當年公用經(jīng)費結(jié)余總額,如確須超額使用的,必須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追加預算單位公用支出后方可執(zhí)行。
(三)提現(xiàn)。公務活動中,在刷卡消費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取現(xiàn)金消費。
(四)透支。公務卡可以在批準限額內(nèi)透支。透支資金在當月充值償還。因清算不及時跨月造成的罰息由持卡人承擔。
四、公務卡透支資金的清算
(一)公務卡透支的清算期限為一個月。公務卡透支消費后,單位將發(fā)生公務支出的原始發(fā)票送交會計核算中心。
(二)會計核算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開具支付申請到國庫支付中心。
(三)國庫支付中心開出支付憑證通知銀行,并向國庫股開具清算通知單,實現(xiàn)人行、銀行與公務卡消費單位之間的清算。
(四)清算完畢,公務卡還原為原審定額度。
五、責任追究
按照銀行規(guī)定,因清算不及時導致的透支、罰息全部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持卡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