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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科技的發(fā)展,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等新興名詞逐漸進入了人們的生活,人們已經習慣于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完成交易。作為網絡社會和先進移動終端技術的產物,電子支付能夠減少交易環(huán)節(jié),降低交易成本,為人們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時促進經濟的發(fā)展。但是,作為一種創(chuàng)新的金融行為,電子支付也帶來了潛在的金融風險。本文對電子支付的概念、特點、發(fā)展現狀進行了簡要分析,并討論了電子支付能否替代現金以及電子支付中存在的漏洞。
關鍵詞:電子支付;發(fā)展現狀;現金支付;漏洞
引言:
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fā)展,我國互聯網技術呈現出較快的發(fā)展速度。電子商務就是其中一個方向。生活中,在淘寶網上購買學習用品已經不是罕見之舉,線下使用支付寶、微信等付款也已成家常便飯。不管是B2C(商業(yè)零售)電商模式,還是C2C(個人間電子商務)、O2O(商務與互聯網的結合)電商模式,電子支付始終是電子商務鏈條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能夠將賣家、買家、銀行以及電商平臺連接起來。由于電子支付克服了時間、空間、距離等物理因素,因而比傳統(tǒng)支付更為方便、高效,已然成為廣大用戶喜愛的互聯網技術之一。但是電子支付過快的擴張速度,也對相對滯后的技術與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
一、電子支付的概念
1.電子支付的定義
電子支付是指消費者、商家和金融機構之間使用安全電子手段把支付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安全地傳送到銀行或相應的處理機構,用來實現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的行為。毫無疑問,與傳統(tǒng)支付方式(包括現金支付、票據支付等)相比,電子支付具有許多優(yōu)勢。
2.電子支付方式的分類
根據付款形式,電子支付可以分為三類。首先是網上支付。網上支付是在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進行操作。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需要協(xié)商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比如在淘寶網、亞馬遜網上購物時多采用這種支付方式:用戶在網站上瀏覽商品,然后下單、向第三方平臺支付貨款,商家核對訂單后,通過快遞或物流發(fā)送貨物,用戶確認收到貨物后商家才能從第三方支付平臺拿到貨款。其次是電話支付。電話支付是指通過電話設備連接銀行系統(tǒng),從個人賬戶中完成付款的支付方式。生活中常用的是通過電話支付為游戲進行充值。最后是移動支付。移動支付是指利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設備,直接或間接發(fā)送支付指令從而產生貨幣支付或資金轉移的行為,是電子支付領域的主要發(fā)展趨勢。目前,移動支付的技術手段主要有NFC支付、二維碼支付、超聲波支付等。
3.電子支付的優(yōu)勢
首先,電子支付帶來了交易成本的降低。電子支付使貨幣數字化,擺脫了商品交易對紙質貨幣和票據的依賴。與紙質錢幣相比,電子支付不需要制造、發(fā)行、運輸成本,對消費升級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同時,電子支付借助大型的互聯網平臺進行實現,交易雙方能夠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地完成整個支付過程,也減少了實體商務活動中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其次,電子支付提高了交易效率。方便,應該是電子支付最突出的特點。電子支付的出現解決了“忘帶錢”的問題,人們可以通過隨身攜帶的手機進行交易,交易時又省去了掏錢、找錢等步驟,甚至也防止了現金小偷扒手的出現??梢哉f電子支付有效提高了交易效率,適應了越來越快的生活節(jié)奏。最后,電子支付帶來了資金管理的便利。電子支付中的每一筆交易都留有記錄,一方面方便金融監(jiān)管部門對企業(yè)資金運行情況進行監(jiān)管,另一方面也方便個人對資金賬戶的全方位管理。
二、我國電子支付的發(fā)展現狀
電子支付多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實現。第三方支付平臺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能夠獲得各大銀行授權的網絡平臺。2005年,阿里巴巴的首席執(zhí)行官馬云在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首次提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概念,因此2005年也被稱為中國電子支付元年。盡管國內電子支付起步晚于世界發(fā)達國家,但是發(fā)展速度驚人。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的第36期《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顯示,2015年上半年,我國電子支付用戶規(guī)模增加了17.9%,達到3.59億人;電子支付使用比例從46.9%提升至53.7%;相比于電子支付整體增速,移動客戶端支付市場增速更快,用戶規(guī)模較2014年底增長了26.9%,達到2.76億人。截至2017年6月,我國的電子支付用戶規(guī)模更是高達5.11億人,網民使用電子支付的比例從64.9%提升至68.0%;其中,移動客戶端支付用戶規(guī)模達到5.02億,半年增長率為7.0%。
三、關于電子支付的兩點思考
1.電子支付能否取代現金支付?
電子支付與現金支付從本質上來說都是為商業(yè)交易服務,從而實現物物交換。但是,鑒于電子支付相對于現金支付的優(yōu)點,不帶現金出門逐漸成為消費新常態(tài)。有媒體說,中國已經一只腳踏進了“無現金社會”,手機變成了人們的“錢包”,能夠解決人們的一切消費問題。實際上,現金支付在我國商業(yè)貿易中仍占有絕對比重。據統(tǒng)計,2015年我國的銀行卡刷卡消費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47.96%;也就是說,當年進行的資金轉移中,仍有52.04%使用現金。中國人民銀行統(tǒng)計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我國流通的現金依然保持凈增長態(tài)勢,2014年、2015年、2016年增幅分別為2.88%、4.91%、6.63%。這是因為,電子支付需要互聯網、設備以及一定的知識技能。盡管電子支付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人來說是很簡單方便的,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仍存在許多欠發(fā)達地區(qū),在這些地區(qū),智能手機普及水平較低,并且很多老人學不會電子支付;相比之下,現金支付有著巨大的便利性和普惠性。此外,電子支付也存在著很大的金融風險。一些不法分子搭建釣魚網站,使用違法的手段將人們的錢騙走,反映出了電子支付背后的信息安全問題。在電子支付社會,所有的交易信息都會被記錄,如果政府監(jiān)管不到位、保密技術不過關,很容易產生嚴重的信息泄露,繼而引發(fā)社會事件。因此,在一定時間內,電子支付不能取代現金支付。電子支付和現金支付并存將是我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支付領域的主要趨勢。但不可否認的是,電子支付是有潛力取代現金支付的。
2.電子支付中的漏洞
首先,電子支付相關法律尚不完善。電子支付在我國的發(fā)展速度可以用“擴張”一詞形容,其廣泛性和劇烈性超出了法律的完善速度,導致在很多方面出現了法律空白。第三方交易公司為利益所驅使,容易在合同中寫下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條約,而無法可依則使這一情況更加尷尬。一個例子是:中國人民銀行在2009年曾頒布公告,將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定義為從事特定清算業(yè)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而在實際操作中,很多第三方支付企業(yè)認為自己不僅是提供支付技術的中介平臺,而且與銀行金融業(yè)也有聯系。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已發(fā)展為一種新型的虛擬銀行。此類爭議還有很多,如果不對電子支付中的法律問題進行清晰界定,很難確保電子支付行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其次,現有技術尚不足以抵御黑客和防止網絡犯罪。有網絡的地方總少不了黑客,若現金支付受到沖擊會引起扒手數量的下降,那么電子支付的興起也會讓更多的黑客出現。我國的支付技術位居世界前列,但仍不足以應對某些棘手的漏洞或不法分子。電子支付中的大量資金也會讓不法分子垂涎三尺,加劇違法念頭。據統(tǒng)計,我國的網絡犯罪平均每月就有3萬起。所以,我國亟需構建一個安全規(guī)范的市場監(jiān)管機制和合理完善的法律機制。此外,電子支付資金流動頻率高,在一定程度上屏蔽了銀行對資金流轉的監(jiān)管,因此也被很多違法分子用于洗錢。最后,巨大的資金池資金去向不明。有了第三方平臺,交易就不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而是有了一個滯留環(huán)節(jié)。大量的資金會停留在第三方平臺,第三方平臺很有可能使用這些資金進行投資。但是,投資有風險,一旦虧損,消費者的損失誰來承擔?這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四、總結
電子支付是互聯網時代背景下的新型支付模式,有著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等優(yōu)勢,對于促進經濟發(fā)展、方便人們生活有著重要作用。但是,電子支付迅速擴張的同時,也沖擊了傳統(tǒng)的金融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金融風險。本文對電子支付的概念、特點、分類、發(fā)展現狀進行分析,并討論了電子支付能否取代現金支付以及電子支付中的漏洞,希望能夠促進電子支付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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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