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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拓寬納稅評估的信息收集渠道,抓好信息比對和分析。加強對納稅人的各類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篩選、甄別,充分利用稅收征管系統(tǒng)中存儲納稅人的登記、申報、納稅、財務報表、發(fā)票使用、稅務認定等信息,分析信息間的關聯關系,鑒定其申報的真實性,對長期零申報、負申報、申報異常、稅負偏低的納稅戶作為評估重點;同時要結合本地區(qū)經濟稅源結構狀況的實際和企業(yè)生產經營狀況,把這些信息與納稅人申報的資料進行分析對比,查找問題。
二、規(guī)范評估流程,統(tǒng)一文書資料,簡化手續(xù)。納稅評估的目的是讓納稅人及時主動,改正錯誤,不夠成犯罪。我們在工作中首先要規(guī)范和簡化流程,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評估操作辦法,方便稅收管理員操作;其次要統(tǒng)一文書資料,對必經程序,使用規(guī)定格式的文書。在目前沒有使用評估軟件的手工評估方法下,要首先做到程序上合法,避免造成稅收執(zhí)法程序上的風險,對開展了約談、調查核實的,要按程序使用《稅務約談通知書》、《稅務約談記錄》、《納稅評估工作底稿》、《納稅評估工作報告》等文書,對需要移送稽查的使用《納稅評估移送稽查傳遞單》,辦理交接手續(xù)。納稅評估工作要盡可能遵循簡便易行的原則,方便征納雙方,減少工作量,突出實效。
三、加大評估培訓力度,打造一支既懂財務知識,又熟悉稅收政策的稅收管理員隊伍。一是要系統(tǒng)地學習稅收業(yè)務知識,組織好稅收程序法、實體法、稅收政策等涉稅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二是要培訓財務會計知識,掌握企業(yè)記賬原理和方法,熟悉稅收與會計處理的差異,弄通弄懂會計指標之間、會計指標與稅收之間的內在聯系;三是要培訓納稅評估知識,掌握納稅評估分析指標的計算原理和主要功能,稅政、征管等專業(yè)管理部門要及時評估指標預警值,并將各指標的配比分析原理傳授給基層稅收管理員,使稅收管理員從深層次上掌握納稅評估的相關知識;四是邀請評估經驗豐富的干部現場說法,通過分析實際評估案例,讓評估人員把握不同行業(yè)、不同納稅人的納稅評估方法。
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哈默提出了流程再造理論,掀起了一場世界性的企業(yè)再造運動。流程再造理論的核心思想是借助信息技術,通過對企業(yè)原有業(yè)務流程的重新構造,使企業(yè)的組織結構由傳統(tǒng)的職能導向型轉變?yōu)榱鞒虒蛐停瑥亩鴮崿F企業(yè)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最終提高企業(yè)競爭力。實際上,流程再造不僅僅是業(yè)務流程的再造,由于業(yè)務流程的再造,還引起了對組織結構的再造以及組織文化的重塑。從世界各國的改革實踐來看,流程再造不僅在企業(yè)界有著成功的實踐,近年來相關理論也被大量應用于公共部門的改革??茖又苹蚬倭胖剖钱斍案鲊M織的主要制度模式,它的主要特點是:以職能分工為基礎、層次分明、制度嚴格和權責明確。當代政府管理理論與實踐基本上是建立在科層制或官僚制的思想之上的,這種體制模式曾發(fā)揮過巨大的作用,但其內在的弊端,包括作風、機構龐大臃腫、效率低下、應變能力差等問題越發(fā)突出,20世紀70年代末在世界范圍內掀起了了一場以激發(fā)組織活力、提高管理效率為目標的新公共管理運動。流程再造理論所提倡的徹底的、流程的、重新設計的思想十分符合新公共管理的宗旨,同時企業(yè)流程再造實踐也提供了大量的經驗與教訓,于是,發(fā)達國家紛紛將這一理論融入新公共管理運動之中,在公共部門實施流程再造。
在發(fā)達國家掀起公共管理改革浪潮之時,我國從20世80年代開始也先后進行了幾次較大規(guī)模的政府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當時來看整體管理模式并未根本改變。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形勢的不斷變化,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提高政府執(zhí)政能力成為當前我國公共部門改革的必然選擇。實現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要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在內容上更具有針對性,在質量上更加優(yōu)異,在時效上更為迅速,這與政府流程再造所謀取求的組織績效提高的目標是一致的(姜曉萍,2006)。在這一背景之下,我國也逐漸將流程再造改革引入公共部門。發(fā)達國家的流程再造理論與實踐對我國公共管理的改革方向與路徑具有非常鮮明的啟示。首先,流程再造理論倡導顧客為中心。在這一理念下,不但作為一個整體的政府從管理者的身份轉變?yōu)榉照叩纳矸?,而且,政府內部門、上下級之間也都由簡單嚴格的上下隸屬關系轉變?yōu)閲@公眾需求的協作關系,公眾的需求成為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管理者個人共同服務的最終對象,通過改善業(yè)務流程與管理方式,減少服務對象的行政遵從成本來提高公眾滿意度;其次,狹義的流程再造本身就是在信息化條件下對業(yè)務流程的系統(tǒng)優(yōu)化。以信息化為作為實現手段,以流程導向替代職能導向,整合資源要素,實現執(zhí)法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此外,流程再造要求訂單式、團隊協作的管理。政府每提供一次服務就是一次執(zhí)行訂單的流程活動,訂單既包括來自于公眾外部需求,也包括政府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服務需求。訂單把政府上下流程和崗位之間的關系由原來的單純行政機制轉變?yōu)槠降鹊目蛻絷P系、服務關系、契約關系,以訂單為中心、上下崗位和流程之間形成相互銜接、自行運行的服務鏈。在整個服務鏈中,政府以最終所提供的服務來提供相應的“支付”,即公眾作為納稅人對政府的滿意、忠誠和擁護(王樹文、李青,2004)。從我國稅務部門來看,長期以來,業(yè)務流程建立在對納稅人行為實施監(jiān)控的基礎之上,流程的設計強調對過程的監(jiān)控、約束、忽視管理效率;強調納稅人義務的履行與稅務人員權利的行使,但納稅人權利難以得到有效保護,稅務人員行為缺乏約束。因此,在電子政務建設已經普遍推開的背景下,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結合稅務部門的特點應用流程再造理論,就成為實現構建服務型和高效稅務部門的新辟途徑。
二、案例描述
①政府再造是對公共體制和公共組織進行根本的轉型,從而大幅度提高組織效能、效率、適應性與創(chuàng)新能力,并且通過變革組織目標、組織的激勵、責任機制、權力結構以及組織文化來完成這一轉型過程(戴維•奧斯本、彼得•普拉斯特里克,2002)。2002年,江蘇省淮安市國稅局在流程再造理論和信息技術的支持下,對組織的流程、組織結構、評價與激勵機制等方面實施了全方位再造。
1、以信息流為導向整合業(yè)務流程
流程再造前,征管流程按職能設置,稅收機關在征管過程往往是多次地、重復地采集納稅人的基本信息,不但影響了征管效率,也導致了較高的納稅遵從成本。例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要同時接受來自主管稅務機關征管部門的日常查賬、納稅評估部門的日常納稅評估、稽查部門的專項檢查這些內容上具有較大重復性的管理活動。再如,稅務登記、各種資格認定、征收方式核定等本來可以由同一部門或同一人負責的業(yè)務卻由不同部門或同一部門的不同人員負責,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流程。職能導向下的業(yè)務流程參如圖1所示
②。流程再造啟動后,淮安市通過對各個部門的職能行使過程和各項業(yè)務的處理過程進行了抽象和歸納,提取出由咨詢、受理、核批、調查、評估、檢查、執(zhí)行7個基本單元組成的信息流,形成了受理服務—調查核實—評估檢查的主業(yè)務流程,如圖2所示。為改善原來業(yè)務程中審批多造成征管成本高的狀況,淮安市國稅局以主流程整合各個子流程,在不影響分權制約的前提下歸并了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業(yè)務,調整了部分流程的先后順序,簡化了業(yè)務程序。其中,調整核批業(yè)務,將原來由縣局機關、管理分局負責的核批事項推向前臺,使咨詢、受理、核批活動集中到一個辦稅服務廳,由稅務人員直接面對納稅人辦理;整合歸并調查活動,按調查性質和業(yè)務難度,將調查分為一般性調查和審計性調查。在一般性調查中,對辦理開業(yè)登記的納稅人一段時期內可預見的需調查事項,即使其未主動申請,也一并進行前置調查。將開業(yè)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供票資格認定、個體戶定額核定和所得稅征收方式核定等多項調查業(yè)務合并,一次到戶采集。考慮到審計性調查與納稅評估關聯較大,將其歸為納稅評估機構的職責。
同時,調整流程順序,減少業(yè)務的審批環(huán)節(jié),將部分業(yè)務的事前審批改為事后的復核監(jiān)督。例如,對于開業(yè)稅務登記,只要納稅人申請資料齊全、合法,稅務機關部門先發(fā)證,然后將相關信息傳遞給調查部門進行事后調查。改革前,納稅人辦理開業(yè)稅務登記,向主管稅務人員提交資料后,辦理過程需要經過三道核實與審批;流程再造之后,開業(yè)稅務登記改成先受理,只需經過一次調查審批即可完成。再如,在納稅人購領發(fā)票種類、數量確定的情況下,每次領購時不再進行審批。
2、以流程為導向構建扁平化的組織結構
流程再造之前,組織機構是以職能為導向來設置的。以職能為導向的機構設置出發(fā)點在于對納稅人的嚴格監(jiān)控,卻忽略了成本和效率因素。征收、管理、稽查三大職能部門的分離雖然取得了專業(yè)化的優(yōu)勢,但卻由于強調專業(yè)化分工而忽視了部門之間的協調運作。而且,三大職能部門之下還有許多小的職能部門,分工過細導致了過多的層級和工作環(huán)節(jié),稅務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工作效率難以提高。淮安市國稅局在稅收信息化的基礎之上,根據重新設計的業(yè)務流程,在稅務機構內部設置了辦稅服務、稅源監(jiān)控、稅務稽查三大中心機構,將征收業(yè)務虛擬。中心機構之下不再設下一級的職能部門,直接面向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辦理納稅事項。辦稅服務中心的職責主要是納稅事項受理、核批與咨詢服務。稅務監(jiān)控中心由調查執(zhí)行與納稅評估機構組成。調查執(zhí)行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包括稅務登記、各種資格認定、信息預警、日常檢查、稅收保全與強制執(zhí)行實施等。納稅評估機構的職責除了納稅評估以外,還包括稅收計劃的制訂與落實、稅源管理。稅務稽查中心主要履行稅收檢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協查等職能。機構重組后,層級明顯壓縮,依托于信息流的設計,三大中心機構之間的協調交流程度顯著提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管理與服務實現了有機融合。流程再造前后的組織結構如圖3與圖4所示。
3、建立內部控制系統(tǒng),強化稅源監(jiān)控和內部管理
流程再造后,組織的結構、各部門的工作職責都發(fā)生了根本性變化。管理層級減少,部分業(yè)務審批環(huán)節(jié)簡化,部分業(yè)務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復核。這些變化要求通過構建內部控制系統(tǒng),強化內部管理和稅源監(jiān)督控,以保證流程再造的效果。淮安市國稅局依托信息技術,構建了嚴密的內部控制系統(tǒng),包括以下幾部分:一是分析控制。通過征管系統(tǒng)進行數據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監(jiān)控納稅人納稅情況。并進行稅負分析,查找征管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二是標準與智能控制。將一些作業(yè)標準和程序通過計算機固化設定,同時制定規(guī)范的作業(yè)標準體系。明確了責任主體,減少了管理過程中的人為因素。三是流程控制。將流程中上下活動單元之間、上下環(huán)節(jié)之間的承接關系、遞延順序和時間質量等要求融于工作流中,形成互相協作、互相牽制的格局。四是柔性控制。根據稅收管理活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組織臨時性的組織,查找并稅收征管中的不足。
4、以流程的信息記錄為基礎,擴大信息的增值利用空間
信息管理系統(tǒng)具有自動記錄納稅人相關涉稅信息和稅務人員管理過程的信息的功能,這為淮安市國稅局實施納稅人風險分類管理、監(jiān)控執(zhí)法行為、開展績效管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條件。2005年開始,淮安市國稅局實行了納稅人風險分類管理,按稅款流失的風險程度將納稅人分成不同類別,采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而且,在流程信息系統(tǒng)的基礎上,實現了對執(zhí)法行為與過程的監(jiān)控。按照過程控制原理,以系統(tǒng)對流程的記錄為基礎,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方面強化監(jiān)控。事前從時間、標準、事件等方面進行提示和預警。事中通過過程記錄和設置指標進行監(jiān)控。事后加強過錯糾正和追究,實現持續(xù)改進。此外,淮安市國稅局基于流程的信息記錄,還實行了組織與人員的績效管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于2005年11月對淮安市國稅局的流程再造進行了評估,結果是:淮安市的流程再造推動了流程的改造、結果的改造、服務的提高、納稅人遵從度的提高,并在以下方面試點取得成功:測試了一種新的組織結構,在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內將稅收管理流程化;測試了員工和納稅人新的工作流程,應用了現代的管理做法,符合國際上最好的慣例。很明顯在淮安市國稅進行流程再造所取得的成績是廣泛和積極的,所有的改進流程和績效的措施還在提高(陳振明、宋紅,2006)。2006年,淮安市政府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廣淮安國稅、地稅的做法,進行各部門工作的小流程再造和行政審批的大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到2007年3月,已經取消和調整了100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比例占原有審批事項的40%以上。2007年8月,由國家稅務總局與聯合國開發(fā)計署主辦召開的中國稅收征管流程再造暨金稅三期業(yè)務設計國際研討會議表明,征管業(yè)務流程再造將融入我國金稅三期業(yè)務設計中,其中將吸收江蘇淮安國稅等地流程再造的重要成果。2009年12月,淮安市國稅文化教育基地建設教育基地建成并開放,作為貫徹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國稅局關于稅務文化建設的工作要求的產物,淮安市國稅局近年來的重要稅收管理創(chuàng)新,包括稅收征管流程再造、稅收風險管理等都是基地展示與宣傳的主要內容。
三、案例分析
結合當前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的遠景目標,淮安市國稅流程再造的案例不但揭示出了公共部門實施流程再造的策略與風險,而且也預示了我國稅務管理模式的發(fā)展趨勢。
1、稅務部門流程再造的現實路徑與關鍵因素流程再造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與企業(yè)相比,公共性、社會性決定了公共部門流程再造會面臨更高的風險,但如果成功,其收益也將是巨大的?;窗彩袊惥值膶嵺`揭示出了成功公共部門實施再造的現實的路徑與關鍵因素。
(1)再造的現實路徑:自上而下,由點及面。領導層對稅收征管發(fā)展戰(zhàn)略的把握以及對改革的支持是改革得以順利并成功實施的關鍵。流程再造是一項推倒重來式的改革,如果沒有淮安市國稅局領導層對稅收征管發(fā)展戰(zhàn)略方向的準確把握,沒有其實施改革的決心,以及高層稅務機關領導的行政支持與地方政府在人員分流、資金投入的支持,流程再造即使啟動,也很可能會因遇到重大阻礙而停滯。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選擇試驗點,逐步過渡到全面推廣是適合于公共部門的改革路徑,避免改革過于激進導致重大障礙,降低風險。淮安市國稅局首先選擇兩個縣級單位作為流程再造試點,然后再鋪開推廣。江蘇省國稅系統(tǒng)也是在淮安市國稅局流程再造成功基礎上,選擇四個地區(qū)作為試點,總結經驗,再在全省范圍內推廣。實踐證明,這是科學的、合理的選擇途徑(陳振明、宋紅,2006)。政府改革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成本,由點到面的方法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方法。
(2)成功再造的關鍵外在因素:堅實的信息化基礎。流程再造本身就是由信息化而引起的管理革命,它是在信息化條件下進行業(yè)務流程的系統(tǒng)優(yōu)化?;窗彩袊惥衷?002年就已建成4M寬帶廣域網,在江蘇省國稅系統(tǒng)率先實現全市數據集中處理,全面推行企業(yè)網上申報、個體戶委托金融部門代收代繳稅款和集貿市場委托代征稅款,全面推行國稅、國庫、專業(yè)銀行聯網運行,實現稅款征收電子化。稅務人員的信息化應用能力也有了較大的提高,計算機數量達到了人手一臺,內部辦公實現了自動化。良好的信息化建設基礎,為實施稅收征管業(yè)務流程再造奠定了扎實的技術基礎。從淮安市國稅局流程再造的幾個方面來看,無一不是以信息化作為基礎的。對主流程以及稅務業(yè)務基本單元的界定是按照信息流的原理來進行的;組織結構扁平化的基礎就是征收虛擬化,同時辦稅服務、稅源監(jiān)控、稅務稽查三個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系也以信息流為紐帶;各種內部控制制度的運轉主要依賴于信息管理系統(tǒng)等信息手段;信息的增值利用也都以系統(tǒng)對信息的自動記錄為基礎。2007年7月,我國稅務部門啟動了金稅工程三期的建設,整合現有的分散的、隔離的稅收信息化成果,統(tǒng)一信息化平臺。信息化推動流程再造,金稅三期的建設為稅務部門全面實施流程再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機。
(3)成功再造的關鍵內在因素:全員主動參與。在任何改革中,人都是最重要的因素。流程再造改革牽一發(fā)動全身,對稅務人員和納稅人的利益都會有重要影響,尤其是對依賴于舊模式而既得利益者會有明顯的沖擊。領導層是戰(zhàn)略的制定者,主導實施方向,管理層和基層人員是實施者,其態(tài)度與行為決定著實施過程的曲折程度,基層人員的廣泛理解、認同和支持是成功再造的關鍵因素。而且,作為一項全面創(chuàng)新工程,流程再造具有很大的挑戰(zhàn)性與不確定性,應用集體的創(chuàng)造力解決問題顯得至關重要?;窗彩袊惥衷诹鞒淘僭斓恼麄€過程中高度重視對管理層和普通人員進行的引導與溝通,通過宣講、培訓、測試、課題研究等多種形式來促成基層人員態(tài)度的轉變,促使全員的主動參與,為改革的順利實施注入了持續(xù)的內在動力。
2、稅務部門實施流程再造的潛在風險
流程再造本身是一項預期收益很大同時風險也很高的活動。對于企業(yè)部門來說,再造失敗的后果由企業(yè)自身承擔。而對于公共部門而言,流程再造如果不成功,將產生很大的社會負面影響,不但是,政府自身的正常運轉受到影響,公眾的利益也會因此,而受到損害,承受額外的行政遵從負擔。盡管淮安市國稅局的流程再造是一個成功的案例,沒有直接的教訓,但卻仍然從側出揭示出一些重要的潛在風險。
(1)實施方面,全面再造式的改革模式不具有普遍意義。我國地區(qū)經濟發(fā)展不均衡,稅源分布存在地域差別,公共部門進行流程再造面臨的約束條件,包括信息技術水平、政策環(huán)境、財力、人力、觀念、公眾行政遵從程度等方面差異明顯,淮安全面再造的模式并不具有典型意義。流程再造固然是深化公共管理改革,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有效途徑,但應該采取審慎的態(tài)度,否則將對公共服務穩(wěn)定性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在當前的公共管理環(huán)境中,流程再造事實上已經成為公共管理改革戰(zhàn)略的一部分。當高層政府明確將其融入公共管理體制變革的戰(zhàn)略計劃之中時,基層政府或部門的流程再造主體就能獲得穩(wěn)定的政策預期與有利的政策環(huán)境。盡管如此,采取漸進性改革策略,根據經濟發(fā)展情況、信息化建設水平、稅收征管水平、領導意識、應用流程再造的理念和先進經驗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域內進行局部調整仍然是必要的①。從前臺業(yè)務的信息共享型再造,再到后臺業(yè)務的深度再造是稅務部門實施漸進再造的典型路徑,而后臺業(yè)務的深度再造必然引起組織機構、組織的權力、責任結構、組織文化的全面再造。
(2)法律方面,審批程序的調整與法律發(fā)生沖突。由于現有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大多與以職能為導向的業(yè)務流程和組織結構相配套的,因此,稅務部門實施流程再造,必然涉及到對原有審批程序、管理程序的調整、撤消或合并,從而遇到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阻礙?;窗彩袊惥值牧鞒淘僭旎旧鲜窃诂F行法律框架的范圍內進行的,對于一些法律模糊地帶,進行了較為大膽的探索甚至是突破,但這種做法畢竟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為了避免與現有法律發(fā)生沖突的風險,應該謀求獲得立法機關或高層政府的認同,通過修訂現有法律法規(guī)中的不合理條款,為流程再造提供法律法規(guī)的制度保障。當然,全國性法律法規(guī)不可能因為個別地方或部門的管理變革而進行調整,但是,由于我國法律法規(guī)普遍具有粗線條的特點,因此,在全國性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內調整地方性法律法規(guī)仍具有較大可能性,從而為改革提供支持。
(3)管理方面,過度依賴信息導致管理僵化。流程再造以信息化為基礎,再造之后稅收征管對信息的依賴程度很高,容易使得稅務管理陷入僵化。在信息化技術與法制建設水平的日益提高,管理活動的技術含量、標準化程度會越來越高。但是,作為管理者有意識開展的一種活動,彈性管理對于以更有效的方式實現管理目標而言始終是必要的。尤其是在我國當前經濟發(fā)展水平、稅收征管水平、納稅人納稅意識水平差異都較大、法律規(guī)定不夠細化、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的條件下,彈性管理對于順利開展管理活動、實現管理目標而言尤為重要。而且,在現有制度與社會環(huán)境下,稅務部門在征管中采集的信息難免缺失或失真,過度依賴信息,忽視手工記錄、訪談、實地檢查傳統(tǒng)的管理方式,易使稅源監(jiān)控工作陷入只見樹木不見人的境地,加大稅源流失的風險。因此,在實施流程再造以后,仍然要恰當地結合運用傳統(tǒng)的管理方式以實現柔性管理,避免過度依賴信息技術手段現而產生的管理僵化。不僅如此,依賴信息化的風險還表現為將信息化作為組織變革的目標而不是手段。在將信息化手段應用于稅收組織管理過程與管理變革時,組織變革的真正目標往往被忽略,僅依靠技術本身無法解決復雜的管理問題。在構建電子政府的過程中,并不缺乏技術專家來設計先進的信息系統(tǒng),缺乏的往往是對技術與人的管理行為之間的相互影響的真正理解(KlausLenk,2002)。因此,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內容本身也應基于對公共服務型稅務組織的深刻理解和稅收管理發(fā)展趨勢的準確把握的基礎上,否則,再造的初衷與結果將南轅北轍。
3、稅務管理的變化趨勢
淮安市國稅局的流程再造案例不但為我國稅務部門的流程再造提供了直接的經驗,而且也預示著,隨著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稅務管理將發(fā)生明顯的變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業(yè)務重點的轉變:從信息采集業(yè)務轉為信息處理與應用業(yè)務。按照對信息的利用方式,稅收征管業(yè)務可分為采集信息和處理與應用信息兩大類。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入庫等征收類業(yè)務都屬于前一類,稅源的統(tǒng)計、分析、監(jiān)控、檢查等管理和稽查業(yè)務屬于后一類,當然兩類業(yè)務也并非可以截然分開。例如,稅款征收需要應用稅源監(jiān)控提供的信息,稅源分析、稅務稽查的開展可以采集到新的信息。具體地說,采集信息的業(yè)務是在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的過程中,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采集納稅人的涉稅信息。在信息化條件下,辦稅服務大廳是稅務部門管理采集信息的一個窗口。隨著信息化手段的推廣和應用,這一類業(yè)務將成為常規(guī)業(yè)務,具有操作簡易的特點。稅收征管的重點將從當前征、查并重轉為以管、查為主,主要包括對稅源的全面掌握和分析、對征稅過程及其結果的監(jiān)控與評價、對納稅人納稅過程、狀態(tài)和結果的評價。通過對系統(tǒng)信息的分析、整理、研究、評估,改進征稅收征管。如果說信息采集業(yè)務是實現稅款入庫的一個技術過程,那么信息處理與應用的有關業(yè)務就是為實現這一技術過程而提供支撐的過程。在信息化程度較高的條件下,稅款征收本身將成為一個簡化易行的程序,而為實現應收盡收、依法征收目標而開展的稅源監(jiān)控、稅務稽查業(yè)務將會面臨更高的要求,成為稅收管理的重點。
(2)組織結構的調整:按信息化條件下的流程與對象特征進行。信息化使征納信息在稅務部門內部實現無障礙傳遞與高度共享,從而使傳統(tǒng)稅務機關的組織結構發(fā)生變化。信息化條件下,稅務機關的組織結構將主要受到以下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業(yè)務流程的特征。按信息流向,稅收征管業(yè)務的主要流程可以歸納為:窗口納稅服務—稅務評估與分析—稅務稽查;二是管理對象的特征,包括納稅人的特征與不同稅種的特征。根據不同的維度,可以將納稅人納稅遵從程度高與納稅遵從程度低的納稅人、不同行業(yè)的納稅人、重點稅源與一般稅源納稅人、居民與非居民納稅人;稅種既可按征稅對象劃分,如商品稅、所得稅、財產稅;也可根據分稅制口徑劃分,如中央稅、地方稅種、共享稅種?;谛畔⒘鞯臉I(yè)務流程和管理對象的特征,稅務機關的組織結構將趨于簡約、扁平,職能劃分更加明確,從而效率將得到明顯提升。當然,按流程和管理對象確定組織架構需要以信息化作為支持條件,且牽涉到對既有體制的較大調整,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
(3)征管模式的變化:業(yè)務的外包管理與納稅人分類管理將取代行政區(qū)劃管理。市場經濟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會驅動政府職能及其管理方式作出適應性地調整,行政區(qū)劃對經濟活動的約束會日益減小,稅收管理的模式將從重點“對區(qū)”轉向重點“對事”與“對人”,即根據業(yè)務與納稅人的特點來采取有效的管理模式。新的管理模式將會呈現出兩個重要特征:一是部分職能的市場化,一部分原由稅務機關自身完成的業(yè)務將外包給專業(yè)的社會中介機構,公共治理結構日趨多元化,私人部門將參與公共服務的供給,專業(yè)性與效率得到提升,但法定權利與義務的清晰界定是部分職能外包的前提;二是在信息化水平較高的情況下,在一個較大的行政區(qū)劃空間中,稅務征管將較少地受制于空間片區(qū)的約束,于納稅人特征的區(qū)別化管理模式將取代當前主要按行政片區(qū)進行管理的模式,既為多樣化的納稅服務創(chuàng)造了制度條件,也有利于更好地防范與打擊納稅不遵從行為。
(4)績效管理的推行:對公共管理過程即投入與產出雖然很難測度,但并非不可能。而且,利益相關方也應該建立對公共部門的明確的預期目標,并將這些目標與公共部門的績效管理聯系在一起(KimViborgAndersen等,2002)。公共服務型政府目標導向下,征管績效評價必然取代計劃評價。而且,基于工作流程的辦公自動化系統(tǒng)和稅收征管系統(tǒng)記錄的支持,可以建立起對稅務人員個人的評價方法與體系,考核稅務人員執(zhí)法責任及工作績效,為確定人員薪酬水平、提拔人才提供依據。依托于信息技術的人員績效評估系統(tǒng),可以有效減少傳統(tǒng)人事管理中的非量化考核的不合理因素,實現人力資源最優(yōu)配置。從而促進組織的依法征稅,并促進績效的提升。
(一)信息獲取渠道的局限性
由于當前國稅系統(tǒng)與工商、金融、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協作還不夠完善,從而導致納稅評估人員在獲取外部數據時存在一定的難度。在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所依據的信息主要來源有:財務信息、納稅人申報的信息、征管信息系統(tǒng)相關數據等。由于這些信息有相當一部分是不完整,甚至是虛假的。從而導致納稅評估缺乏信息基礎。而資料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與否對納稅評估工作的成效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因此,國稅部門獲取的信息渠道窄,數據真實性較低,成為了當前限制納稅評估質量提升的重要因素。
(二)指標體系不夠完善
評估指標體系(參照值)的時效性與完整性不夠,很多數據未能及時更新,因陳舊過時而導致疑點失真;評估深度不夠,評估方法單一,案頭審核大多基于納稅人所申報的信息,評估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實踐經驗豐富的專業(yè)人才,難以發(fā)現深層次的問題。
(三)納稅評估運用的方法和手段落后
目前納稅評估工作尚停留在手工和紙質階段,在納稅評估的過程中僅靠堆積大量的書面資料、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進行簡單審核等傳統(tǒng)手段在各類數據龐雜的今天難以取得實效。并且由于國內稅務系統(tǒng)內信息化程度不高,納稅評估并沒有充分運用納稅評估管理軟件和計算機網絡技術,因此評估效率并不令人滿意。
(四)納稅評估工作規(guī)范性和工作流程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納稅評估工作尚不夠規(guī)范,納稅評估工作方法也不夠科學合理。納稅評估流程也需進一步優(yōu)化,如目前省局納稅評估規(guī)程規(guī)定納稅評估原則上在稅務機關內部進行,一般不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實地稽核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會計核算資料及賬簿憑證,僅依照目前規(guī)程,不足以深層次的發(fā)現和說明問題。
(五)納稅評估人員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從事納稅評估的人員要求精通稅收業(yè)務知識,并熟悉會計業(yè)務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而目前從事納稅評估人員大多缺乏系統(tǒng)培訓,掌握納稅評估相關知識不夠全面和系統(tǒng),不善于從各種涉稅信息中尋找蛛絲馬跡或挖掘深層次的問題,納稅評估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評估效率和質量不高。
二、完善納稅評估工作方法及對策
要使納稅評估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并不斷完善,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完善納稅評估工作。
(一)多渠道采集和廣泛儲存納稅人各種涉稅信息
首先加強國稅與金融、工商等部門橫向聯系。通過建立完善的溝通與協作機制逐步實現信息資源的交換。特別是與國稅部門信息交換顯得尤為重要;二是在現有納稅人報送的資料基礎上,充分關注企業(yè)的會計信息資料,進一步拓展資料占有域;三是在納稅評估時,充分考慮企業(yè)所處環(huán)境,面臨的風險和資金流向等信息,及時掌握企業(yè)動態(tài)信息,了解資金結算變化情況,實現對企業(yè)全方位監(jiān)控;四是依靠科技手段,最大限度依托計算機網絡技術搜集并有效整合納稅人涉稅信息。
(二)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統(tǒng)一納稅評估工作中運用和參考的指標
繼續(xù)優(yōu)化評估指標的相關體系,盡量不要一味地依賴已有的過時的指標對最新的目標進行的評析。對已經不能反應實際情況或者不能完整體現評估對象真實情況的指標可以進行刪減或更新。并適當添加一定在最新的日常工作中總結出的最新指標,做到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需要注意的是,僅僅通過對大數據按照一定指標進行測算、比較、歸納之外是遠遠不夠的。在進行定量分析的同時,若評估的稅務人員能對被評估的行業(yè)的背景、公司運營狀況等情況進行一定的了解,進行定性分析。則評估的質量會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加快納稅評估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發(fā)揮計算機及網絡技術
納稅評估工作是一個獲取、分析、使用信息的過程,它離不開涉稅信息的搜索、采集、積累和掌握,納稅評估過程中要進行大量的指標測算、信息資料比對等定量、定性分析。沒有數據信息資料,納稅評估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當前,我國納稅評估的一個制約“瓶頸”便是涉稅信息獲取渠道不暢、信息量不足、信息可靠性較差,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關鍵是建立四通八達的稅務信息網絡。應建立和完善信息提供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建立日常信息收集機制,構建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四)要適當運用行政處罰手段,放大評估效應
對納稅評估中涉及補稅的,應當區(qū)分是案頭審核與實地核查,對案頭審核不愿自查自糾的,在轉為實地核查或移交稽查后涉及補稅的,嚴格依照征管法予以行政處罰,不能以補代罰或是以罰代刑,如果一味地強調和諧和改善征納關系而弱化稅務檢查或稅務稽查的震懾力,實際上是放縱了納稅人的不遵從行為。
(五)加大對納稅評估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納稅評估人員綜合素質
納稅評估人員綜合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到納稅評估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要注重培養(yǎng)評估專家。努力培養(yǎng)或引進通曉財會知識、稅務知識、計算機知識且經驗豐富的復合型人才,發(fā)揮好老中青的傳幫帶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以評估實際案例詳細講解,從案中來到案中去,摸索分析評估規(guī)律、注重評估分析方法與約談技巧,不斷地提高納稅評估工作的整體水平,從而提高評估效率。
三、關于完善我國納稅評估的初步設想
目前,我國
各地納稅評估的理論和實踐缺乏一個切實的整體規(guī)劃思路。本文從我國稅務實際工作出發(fā),通過對國家相關經驗的借鑒,并且適應管理成本的相關要求,分四個階段提出了完善我國今后納稅評估的基本思路: 第一階段:現階段國內的有效數據來源的渠道較局限、數據處理大多數通過人工的操作來完成。因為處理的數據以及指標的相關算法沒有事先在計算機中進行編程,計算機不能按照稅務部門所提出的要求對有關信息進行所需的處理。所以在當前階段,數據的錄入工作不得不由稅務人員人工實現錄入。綜上所述,評估對象的選取要遵循量少但是高效。對某些營業(yè)收入和企業(yè)所得稅高度不匹配的公司進行重點跟蹤。
第二階段:數據獲取途徑仍存在一定程度生的局限性,但對數據的電子處理能力逐步完善。因為可靠數據的不足會造成評估錯誤率上升,所以建議在評估對象的年應納稅額到達預先設定好的某個標準時再對其進行評估,在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支持下,使評估工作逐步完善,成為稅務工作中的一項基本業(yè)務。
一、強化人機結合管理,狠抓稅源稅基控管體現了三個方面的必要性
一是堅持依法治稅,預防稅務職務犯罪的需要。征管工作的核心是稅源管理,其根本是對稅基的控管。抓住了稅基,也就是抓住了應收盡收,抓住了依法治稅這個靈魂。放松稅源稅基的控管,導致稅收的流失,那就是“有稅不收”。而那些利用手中掌握的征管權力,與納稅人沆瀣一氣,為自己謀取私利的人,最終只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強化人與機的有效結合,有利于加強對納稅人和責任區(qū)責任人兩個層面的事前預警、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追究,從而堵塞稅收流失的漏洞,保護和愛護好我們的稅務干部。
二是融洽征納關系,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需要。我們在征管實踐中也發(fā)現,確有部分納稅人,并非主觀上的偷稅意愿,而是出于對稅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掌握和了解不夠,導致了申報不實等行為。對此,我們可以通過上門走訪、約談及管理性檢查、納稅評估等手段,提供必要的預警幫助,把問題解決在萌芽和起始階段,從而增進與納稅人的溝通與理解,優(yōu)化稅收服務,同時又達到對納稅人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的掌握,提高了征管質量,實現稅企雙贏的目的。
三是保證稅收任務,贏得社會各界理解的需要。強化稅源稅基控管的最終目的是為國聚財,保障收入。從宏觀上講,強化征管,依法征收,大家特別是廣大稅務干部容易理解也能努力做到,但從微觀層面看,依法治稅與組織收入特別是與地方黨委政府不斷追加的任務,時常出現財政需求過旺與有效稅源不足的矛盾。在這種條件下,一方面,我們要堅持原則,依法征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另一方面,要切實強化稅源稅基的控管,保證納稅人申報的真實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的“跑、冒、滴、漏”,努力做到讓地方黨委、政府“無懈可擊”,贏得他們的尊重與理解。
二、強化人機結合管理,狠抓稅源稅基控管必須把握好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是事前管理的稅源監(jiān)控環(huán)節(jié)。首先是戶籍的管理。在各地招商引資春潮涌動的大環(huán)境下,應當堅持“寬進嚴出”的原則,對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的暫認定適度從寬,對一般納稅人的年審、納稅人停、復業(yè)及注銷從嚴控制。當前中小規(guī)模納稅人中,帳冊不健全的現象較多,有的甚至沒有現金和銀行日記帳、商業(yè)企業(yè)不用盤存表,存貨核算也不健全,對此年審時尤其要嚴格把關。對注銷戶要突出抓住發(fā)票的清查和稅款的清算環(huán)節(jié),該封存的發(fā)票要封存,該追繳的稅款要追繳。其次是強化稅源的分析預測。運用稅源監(jiān)控管理軟件,提升稅源分析的總體質量,提高稅收預測的準確性,及時掌握影響稅收收入變化的重大因素。再次是落實好責任區(qū)責任人管理辦法。責任區(qū)責任人一定要深入到企業(yè),從生產要素環(huán)節(jié)獲取規(guī)范有效的信息,掌握企業(yè)的投資規(guī)模、生產規(guī)模、生產動向、原材料購進量、聘用人員規(guī)模、銷售網點量、物流量、用電量,乃至工藝流程、能耗、包裝物消耗等信息,構成最原始、最可信的信息來源。
二是事中控制的納稅評估環(huán)節(jié)。納稅評估置于納稅申報之后,位于稅務稽查之前。征、管、查外分離后,這就成為保證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的重要一環(huán)。但此項工作開展兩年來,其作用還沒有完全發(fā)揮好。2003年我局補充申報1008萬元,只有約1/3是通過納稅評估評出來的。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比如軟件不夠完善;過分地依靠軟件,在納稅人財務核算不夠健全的情況下,就導致了選案的失準;以及其執(zhí)法主體、執(zhí)法程序、執(zhí)法資格等敏感性法律問題尚待解決,具體執(zhí)行中還放不開等。納稅評估要充分發(fā)揮其效能,除了隨著深化改革的推進,解決好其法律地位問題外,關鍵要提高選案的準確性。首先是要充分地占有原始涉稅信息。涉稅信息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待審查其真實性的財務會計信息,另一類是未經過加工處理的如企業(yè)基本情況、生產經營、價格等原始信息,這類信息是最為真實可靠的信息。其次,要善于總結行業(yè)的基本規(guī)律。通過對原始涉稅信息的采集、篩選,推算出每種原材料的投入產出比例、單位產品能耗和設備生產能力等技術和財務指標,作為納稅評估的依據。再次,要搞好比對分析??梢圆扇】v向比,看其申報異常的月份;也可以橫向比,找出稅負異常的企業(yè)。解決了選案準確率的問題,也就是找準了問題的切入點,納稅評估就不會“無功而返”,同時,還能給稅務稽查提供可靠的案源。
三是事后檢查的稅務稽查環(huán)節(jié)。這是稅源控管的最后一關,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補救措施。一級稽查推行后,稽查局除了受理舉報案件查處外,受理納稅評估移送的案件應成為主要案源。事實上目前通過納稅評估移送的又少之又少。因此,可以視稅收規(guī)模大小,按月對管理分局下達一定量的納稅評估移送要求,由稽查局實施重點稽查。對稽查局查到的企業(yè)偷稅行為,如果不是通過納稅評估移送的,在對管理分局目標責任制考核中要予以扣分?;榫钟墒芯謱徖砦瘑T會實施監(jiān)督。通過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最大限度地遏制稅源流失,為完成全年稅收任務提供保障。
三、強化人機結合管理,狠抓稅源稅基控管必須抓往三個對象
一是提高責任區(qū)責任人的素質。要以企業(yè)財務會計和稅收政策的學習為基礎,強化對納稅人生產流程和經營動態(tài)的了解、分析和掌握,引領管理人員樹立市場經濟意識,使稅源監(jiān)管更貼近納稅人經營實際。要加強管理人員的思想道德建設,繼續(xù)深化“三觀三德五珍惜”的教育成果,使他們充分認識到工作崗位的來之不易,自覺做到廉潔從稅,克己奉公,真正體現聚財為國、執(zhí)法為民的要求。要增強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完善責任區(qū)制度建設,不但要明確“管什么”,還要明確“沒有管或管錯了怎么辦”,使責任追究有一個剛性的參照標準。特別是對納稅人發(fā)生重大偷騙稅的案件,責任區(qū)管理人員要承擔起相應的連帶責任,并切實加以行政追究。
二是加強企業(yè)辦稅人員的管理。在當前中小規(guī)模納稅人中,普遍存在著一個持有辦稅人員資格證書的會計,代為若干家企業(yè)記帳的現象。這種會計只是起到簡單的記帳作用,沒有實施有效的財務監(jiān)督,必須從制度上進行規(guī)范。去年年初起,我們在全市推行了辦稅人員管理及考核辦法,這是根據新征管法規(guī)定,對辦稅人員行使認定權的體現,應當堅持。對辦稅資格證的年檢也要嚴格把關,培訓要突出重點,達到糾錯、提高的目的,而不是簡單的收費問題。特別是涉稅被查處的企業(yè),在辦稅人員考核中要體現出來,進行扣減分處理直至取消辦稅資格。
三是強化企業(yè)經營者的稅法宣傳。企業(yè)經營者是一個企業(yè)運轉的決策指揮中心,其目的是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正因為這樣,偷稅與反偷稅的斗爭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作為稅務機關,我們一方面要繼續(xù)不遺余力地做好稅收政策、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通過上門咨詢、業(yè)務輔導、政策攻心等各種手段提高他們的守法經營、誠信納稅意識;另一方面,對敢于冒偷稅風險的納稅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嚴懲不怠。要將涉稅案件的查處情況與納稅信譽等級的評定緊密掛鉤,擴大評定面,落實升降級制度,實行差別管理對待。
四、強化人機結合管理,狠抓稅源稅基控管必須處理好三個關系
一要處理好管戶與管事的關系。從本質上講,管戶也是管事。如果把管事停留在流程的某個節(jié)點之上,就事論事,就事管事,不深入基層,不調查研究,就必然導致機械教條,導致形而上學。所以這次總局謝旭人局長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就指出,要正確認識和處理管戶與管事的關系,重新看待管戶制。要進一步明晰管理崗位的職能職責,實行責任到人、管理到戶,變坐等上門為有計劃地積極下戶,全面深入地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對發(fā)票檢查、帳簿管理、稅收清算等以前有所忽視的環(huán)節(jié),應著重列入責任人的職責范圍,提高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解決“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
第二條日常納稅評估是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對直接管理的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判斷,并據此進一步加強稅源管理、改善納稅服務的行政管理行為。
第三條日常納稅評估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并運用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開展。遵循分類實施、因地制宜、人機結合、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四條市局日常納稅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的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各縣(市、分局)地稅機關應加強對日常納稅評估工作的領導,基層稅源管理部門的所(分局、科)長對所轄重點稅源戶的日常納稅評估工作負直接責任,并對所轄所有管戶的納稅評估工作負領導責任,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轄納稅人的日常納稅評估負直接責任,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內容、流程及要求開展具體工作。
第五條日常納稅評估的對象為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負責管理的所有納稅人。稅收管理員應對查賬征收的納稅人在每月申報期結束后有計劃的開展;對實行定期定額(定率)征收稅款的納稅人以及未達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其生產經營情況,結合典型調查,不定期進行日常評估,以判斷定額(定率)的合理性和是否已經達到起征點,按照《核定征收辦法》執(zhí)行。
第六條日常納稅評估的工作流程是:確定評估對象——案頭分析審核——疑點核實處理——立項專業(yè)評估。
確定評估對象
(一)日常納稅評估的評估對象由稅源管理部門或稅收管理員確定,具體由稅源管理部門負責,各縣(市、分局)地稅機關應加強指導,制定日常評估計劃。
(二)稅源管理部門在選定日常評估對象時,要結合相關信息以及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申報軟件系統(tǒng)對納稅人的納稅資料進行綜合審核對比分析,在此基礎上,將下列納稅人作為日常納稅評估的重點評估對象:
1、稅負異常變化的納稅人;
2、長時間零申報和長期虧損的納稅人;
3、納稅信用等級較低的納稅人;
4、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中違章違規(guī)較多的納稅人;
5、綜合各類指標及其預警值分析可能存在問題的納稅人;
6、上級稅務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評估的納稅人。
(三)稅源管理部門對已確定的日常評估對象,指導并督促稅收管理員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按要求完成評估任務,指定專人建立日常納稅評估對象清冊、日常納稅評估工作臺賬,實施跟蹤管理。
第八條案頭分析審核
(一)案頭分析審核是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數據進行邏輯分析,審核納稅人的申報數據是否存在疑點問題的工作過程。案頭分析審核是日常納稅評估工作的重點。
(二)稅收管理員對確定的日常評估對象開展案頭分析審核時,應在《稅收管理員手冊》上登記相關內容,并將分析審核情況在《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上做相應的記錄。
(三)案頭分析審核的方法及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一般審核、分析審核、指標配比審核等。
一般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審核納稅人是否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當期納稅申報;
2、審核納稅人是否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
3、審核納稅人是否按照稅務登記表鑒定的稅種進行全面申報;
4、審核納稅人是否按照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5、審核納稅人是否按照規(guī)定購領、開具發(fā)票;
6、審核納稅人是否按照規(guī)定全面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7、審核納稅人申請減、免、緩、抵、退稅、虧損結轉、獲利年度的確定是否符合稅法規(guī)定并正確履行相關手續(xù);
8、審核納稅人納稅申報的收入、費用、利潤及其他有關項目的調整是否符合稅法規(guī)定;
9、其他需審核的內容。
分析審核主要包括:
1、分析審核納稅人申報的各地方稅稅種金額同相關的計稅依據邏輯關系是否正確;
2、分析審核納稅人納稅申報主表、附表及項目、數字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否正確、適用的稅目、稅率及各項數字計算是否準確、申報數據與稅務機關所掌握的相關數據是否相符;
3、將納稅人申報數據與上期或歷史同期相關數據進行縱向比對分析,分析審核申報數據是否發(fā)生重大異常變化;
4、將納稅申報數據與同行業(yè)數據進行橫向比對,并考慮相關指標的影響因素,分析審核申報數據與同行業(yè)數據是否存在不合理差異;
5、將納稅申報數據與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中掌握的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比對分析,審核申報數據與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情況是否相符合。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具體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的主要產品(商品)的生產、銷售情況、單位產品原材料耗用及能耗、物耗情況、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采購銷售渠道、產品(商品)的庫存情況以及往來賬項變動情況等;
6、利用外部獲取信息進行對比分析,審核申報數據是否存在異常。包括:利用國稅部門的增值稅、消費稅信息,審核納稅人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是否存在異常情況。利用政府有關部門和中介機構等的相關信息,審核納稅人相關稅種申報繳納情況是否真實等。
7、稅務機關和稅收管理員認為應進行審查分析的其他內容。
指標配比審核:
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納稅評估工作中,可以參照專業(yè)納稅評估方式方法,綜合運用各類指標及其預警值進行指標配比審核。各縣(市、分局)地稅機關可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指導督促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確定具體的評估內容,建立相應的指標體系及預警值。
(四)案頭分析審核應采用計算機和人工相結合的方法。
(五)稅收管理員在案頭分析審核的同時,應逐步健全“一戶式”存儲的納稅人各類納稅信息資料,積累相關數據,為實施專業(yè)化評估奠定基礎。
(六)案頭分析審核處理意見分為:未發(fā)現問題、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提請行政處罰、稅務函告、稅務約談、實地核查六種。
(七)案頭分析審核結束后,稅收管理員應綜合歸納評估結果,在《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處理意見欄填寫初步的意見,并報稅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
(八)稅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應對《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及稅收管理員處理意見,認真審核界定,提出意見。對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提請行政處罰等明顯的問題,由稅收管理員按《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的內容及程序進行處理;并結合日常納稅評估存在的問題拿出建議,進一步規(guī)范轄區(qū)稅收管理工作。對相應的《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及文書資料,由專人登記日常納稅評估工作臺帳后集中歸檔。
第九條疑點核實處理
(一)疑點核實處理是對經案頭分析審核發(fā)現的納稅人納稅申報數據存在的疑點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核實,并依法進行分類處理的工作過程。
(二)對經案頭分析審核發(fā)現的涉稅疑點,可按要求采取稅務函告、稅務約談、實地核查以及電話、傳真、信函、網絡等其他便捷有效的方式進行核實,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經稅源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批準同意后,稅收管理員方可對納稅人的涉稅疑點作進一步核實,并按規(guī)定程序實施。
(四)經案頭分析審核,發(fā)現納稅人存在下列涉稅疑點或問題之一且情節(jié)較輕的,稅收管理員提出稅務函告意見,填入《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處理意見”欄,經所在稅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實施稅務函告,同時填制《稅務函告通知書》。
1、未按規(guī)定購領、開具發(fā)票;
2、稅控裝置中讀取數額與申報數額存在較大差異;
3、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當期納稅申報;
4、未按規(guī)定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納稅資料;
5、申報的計稅依據與生產經營規(guī)模不相匹配且明顯偏低;
6、申報的財產稅、印花稅等與計稅依據或應稅收入邏輯關系明顯不符;
7、減免稅主體資格的真實性存在問題;
8、減免稅到期,進入征稅期的當年利潤額陡降或突變虧損;
9、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
10、比同行業(yè)盈利水平明顯偏低,且存在收入或成本費用不實嫌疑;
11、未按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12、其他應當實施稅務函告的情形。
(五)經案頭分析審核,發(fā)現納稅人存在下列涉稅疑點或問題之一的,稅收管理員提出稅務約談意見,填入《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處理意見”欄,經所在稅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實施稅務約談,同時填制《稅務約談記錄》。
1、未按規(guī)定購領、開具發(fā)票;
2、稅控裝置中讀取數額與申報數額存在較大差異;
3、未按規(guī)定設置、保管賬簿和記帳憑證;
4、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當期納稅申報;
5、未按規(guī)定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納稅資料;
6、申報的計稅依據與生產經營規(guī)模不相匹配且明顯偏低;
7、申報的財產稅、印花稅等與計稅依據或應稅收入邏輯關系明顯不符;
8、減免稅主體資格的真實性存在問題;
9、減免稅到期,進入征稅期的當年利潤額陡降或突變虧損;
10、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
11、比同行業(yè)盈利水平明顯偏低,且存在收入或成本費用不實嫌疑;
12、存在將應稅收入計入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營業(yè)外收入等科目的嫌疑;
13、關聯企業(yè)之間可能存在不按照獨立企業(yè)之間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
14、未按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15、技術開發(fā)費加計扣除不符合規(guī)定;
16、企業(yè)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不符合規(guī)定;
17、“三項所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轉讓所得、債務重組所得和接受非貨幣資產捐贈收入)處理不符合規(guī)定;
18、經稅務函告涉稅問題無法解決;
19、其他應當實施稅務約談的情形。
(六)凡必須到生產經營現場了解情況、審核賬目憑證等問題,稅收管理員提出實地核查意見,填入《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處理意見”欄,經所在稅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實地核查,實地核實應下發(fā)《稅務核查通知書》、出示《稅務檢查證》,同時填制《日常納稅評估調查核實記錄》。
(七)疑點核實工作結束后,稅源管理部門應根據核實情況拿出日常評估處理意見,具體分為:未發(fā)現問題、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提請行政處罰、建議專業(yè)評估、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等五種。
(八)疑點核實工作結束后,稅源管理部門應根據評估發(fā)現的問題,對納稅人按《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的內容及程序進行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由專人登記日常納稅評估工作臺帳,并將《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核實記錄及相關資料集中歸檔。
(九)對發(fā)現的疑點問題情況復雜,稅收管理員無法進行進一步核實的,由稅源管理部門申請縣(市、分局)納稅評估委員會立項進行專業(yè)評估。
(十)對經評估存在以下問題之一的日常評估案件,需移交稽查部門查處:
1、存在偷稅嫌疑的。
2、存在逃避追繳欠稅嫌疑的。
3、無正當理由拒絕稅務函告、稅務約談或實地調查核實的。
4、對經納稅評估應補繳的涉稅款項,拒絕及時足額入庫的。
5、涉嫌其他稅收違法行為需要立案查處的。
對需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的日常評估案件,稅收管理員應依據《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底稿》及相關核實記錄,起草《納稅評估報告》,經縣(市、分局)局日常納稅評估領導小組審核后移交稽查部門,并填制《納稅評估案件移送書》。
第十條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應根據日常納稅評估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對日常納稅評估中發(fā)現納稅人在稅收政策理解、財務核算、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稅收管理員應當向納稅人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并注意做好日常政策宣傳與輔導工作。
第十二條市局將建立日常納稅評估工作月統(tǒng)計制度,各縣(市、分局)局也應建立日常納稅評估工作月統(tǒng)計制度,于此月10日前向市局征管科上報上月《日常納稅評估工作統(tǒng)計表》。
第十三條稅源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加強日常評估資料管理,本著“簡便、實用”的原則,建立納稅評估檔案,妥善保管各類納稅評估資料,保護納稅人的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度粘<{稅評估工作底稿》及相關核實記錄上記錄的納稅評估信息和《納稅評估報告》是稅務機關的內部資料,不得發(fā)給納稅人,不作為納稅人行政復議和訴訟依據,納稅評估資料也不得作為稅務稽查案件處理的依據。
第十四條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納稅評估工作中,瞞報評估真實結果的,或不移交應移交案件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各縣(市、分局)局要建立健全日常納稅評估工作崗位責任制、評估復查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強對評估工作的日常檢查與監(jiān)督考核。
第十六條各縣(市、分局)局可根據本實施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并報市局備案。